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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群殴老师也应从师生冲突处理策略上找原因


  近日,一组有关"安徽某中学男生群殴老师"的视频引发热议。视频中,老师让交试卷,学生拒绝,两人发生口角,老师用手掐住这名男生的脖子往后推,几名男生见状,纷纷对老师拳打脚踢。对于此现象的评论呈两边倒趋势:一边是过于悲观的教师代表,认为教师这一职业已是高危职业,教师在管教学生方面处于弱势地位;另一方则是其他身份人群,认为此事件是教师不尊重学生造成的恶果。
  在我看来,以上双方均缺乏对此现象的冷静思考。"学生群殴老师"并非个例,所造成的负面影响远远高于人们的想象。一位教师朋友开玩笑说:"既然我们都有可能遇到这样的学生,那么,我们何必对这类学生认真呢?"
  就此次事件流传出来的视频看,这名老师在避免与学生发生正面冲突方面,缺乏恰当的处理策略。为避免这种情况,我认为可从以下两方面着力。
  首先,教育部门要加强破解"师生冲突"的专题培训。在德国,针对师生冲突,设有专门训练课程。教师以小组为单位,模拟不同情境下的师生冲突。通过角色扮演,教师能从中体验到两种角色的心理变化,并形成较为合适的处理对策。通过此类培训课程,教师能在导师的指导下,将心理学、教育学中的理论很好地与实践联系起来,这有利于预防课堂冲突,提高师生交流的深度。
  其次,加强立法,健全学校教育的惩戒机制迫在眉睫。现在的学校教育主要推崇鼓励教育、赏识教育,对出现问题的学生主要实施说服教育。对于以上恶性事件,一些教师表现得极为消极。用他们的话说:"现在的孩子打不能打、骂不能骂,遇到学生打老师、骂老师的情形,教师只能吃些哑巴亏,不能跟孩子计较,斯文扫地啊!"其实,强调赏识教育和鼓励教育是具有一定科学性的。在学生求学的道路上,赏识与鼓励是学生成长的养料,对塑造学生健康心灵、激发学生求知欲望具有不可估量的积极作用。但是保持教育天平的平衡,不能一味强调一方的重量。当天平的左边放着赏识与鼓励的砝码时,另一端一定要放着惩戒与规范砝码。因此,加强立法,完善《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教育惩戒的形式、特征、程序及相关限制因素,对于破解师生冲突具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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