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辍学儿童野蛮成长哪些防线失守了


  近日,浙江嘉兴发生40多人的械斗,最大18岁,最小才13岁,一名16岁少年被乱棍打死。据当地警方说,镇上每天有许多十多岁的民工子弟在无所事事地游荡,他们一般很早(有的五六年级)就辍学了,基本上都在城市长大,胆子大,很容易闯祸。(4月19日钱江晚报)
  远离教育滋润,沦为街头古惑仔,这是辍学儿童野蛮成长的真实写照。
  义务教育法已经颁布30年了,其第五条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也就是说,在确保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上,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家长必须承担各自的职责。
  关于适龄儿童为何辍学以至于出现群殴致死的惨祸,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家长教育观念不到位,教育的第一道防线失守。二是学校作为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系统教育的组织机构,以分数取人,忽视对"差生"的教育,甚至将他们视为"包袱"甩掉。三是地方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对具体个体的关照还不够,特别是在责任追究方面,存在惩处过于随意、缺乏执行力和惩戒力等问题。比如,对儿童辍学的责任人要"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至于具体如何批评教育,不改正怎么办,则没有明确。
  杜绝儿童辍学问题,关键在于形成多管齐下、共同治理的工作格局,以及完善义务教育责任链条。首先,要从立法角度完善违法追究机制,提高可操作性和惩戒功能,把"软法"变成"硬法"。其次,政府要继续改善教育条件,为适龄儿童就学提供兜底保障,解决好"不能上"的问题。再有,学校要树立科学的教育观,为每个孩子提供适合的教育,解决"上不好"的问题。除此之外,还对家庭要加强引导,特别是要转变家长落后的教育观,对违反教育法的行为从严追责,解决好"不想上"的问题。
  只有教育责任链牢固了,辍学儿童"野蛮成长"的现象才不会再次出现。
网站目录投稿:又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