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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落槌


  手机预装软件一直为消费者诟病。上海消保委近日针对此事提起公益诉讼,将三星、欧珀两家公司告上法庭。今年11月13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上海市消保委诉广东欧珀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当庭裁定,准予上海市消保委撤回对三星、欧珀公司的起诉。这也是自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增加公益诉讼相关规定以来,法院首次对进入司法程序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作出的裁决。
  三星 oppo手机预装多款软件被诉
  据中新社消息,今年7月1日,上海一中院1日披露,该院已依法受理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分别诉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两起公益诉讼案件。这也是该院首次受理公益诉讼案件。
  上海市消保委表示,目前手机已从单一通信功能发展到集通信、社交、学习、娱乐、电子商务、健康管理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移动智能终端,这极大地刺激了消费者对智能手机的消费需求,与此同时,与手机相关的消费投诉也呈快速增长的趋势。2012年,上海市消保委受理的手机类消费投诉为4188件,2013年为5680件,同比上涨35.6%;2014年达到了7066件,同比上涨24.4%;手机类投诉已经连续3年占到商品类投诉的第一位。
  近两年,针对消费者反映的智能手机说明书未完全告知消费者真实情况,存在内存缩水、软件功能不清等问题,该委委托专业机构对市场上在售智能手机的多项性能开展了比较试验。
  比较试验发现,受试手机除系统软件外,均不同程度地预装了各类软件,最多的达到71个,少的也有近30个。有的手机无法卸载任何预装软件,有的手机虽可卸载部分,但仍有大量预装软件不能卸载。抽样测试结果显示,手机预装应用软件在消费者无操作的情况下,仍然会发生流量消耗。根据比较试验结果,欧珀X9007和三星SM-N9008S手机不可卸载软件数量位列前两位。欧珀手机总共预装了71个软件,其中不可卸载软件数量达47个,是所有受试手机中最多的。三星手机为44个,且所有预装软件均不可卸载。而两被告对这些软件的名称、类型、功能、所占内存在说明书中均未明确告知消费者,也未告知消费者以何种方法卸载预装软件。
  上海市消保委诉称,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两被告所售手机的外包装以及说明书均未对其预装软件的名称、类型、功能、所占内存以明示的方式告知消费者,系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两被告不告知每个预装应用软件的功能,并将所有应用软件捆绑销售又不告知卸载途径,减弱了消费者依个人需求选择软件的权利,系侵犯消费者的选择权。
  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上海市消保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5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7条的规定,分别向上海市一中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两公司在其所销售智能手机外包装或说明书中明示手机内预装软件的名称、类型、功能、所占内存,同时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为其所销售智能手机内预装应用软件提供可直接卸载的途径。
  此后,该案获上海一中院立案,这是国内首次被受理的消费维权公益诉讼。上海市消保委表示,希望此次公益诉讼能够起到示范效应,彻底破除智能手机行业捆绑销售应用软件又不告知消费者的潜规则,推动手机应用软件公平竞争。
  被告提交革新方案消保委撤诉
  9月17日,上海一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上海市消保委诉天津三星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庭审期间,上海市消保委表示天津三星公司已向上海市消保委提交了"革新方案",就预装软件向消费者提供了告知方式和卸载途径,并在上海市消保委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就"革新方案"向广大消费者进行了说明。因此,上海市消保委认为天津三星公司已纠正了侵权行为,其诉讼目的已经达到,故申请撤回对天津三星公司的起诉。
  庭上,双方当事人分别提交了证据,并对对方的证据表示认可。天津三星公司还通过其官方网站、产品外包装、说明书及二维码等方式,当庭演示了天津三星公司就涉案智能手机预装软件的名称、类型、所占内存及可卸载与否等信息,对消费者进行告知的方式和内容,并演示了相关预装软件的卸载方法。上海市消保委表示对天津三星公司的演示过程没有异议。
  随后,上海一中院召开了上海市消保委诉欧珀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审前会议,上海市消保委表示仍坚持对欧珀公司的诉讼请求。
  11月13日下午,上海一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上海市消保委诉广东欧珀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此前,上海市消保委于10月16日向法庭提出撤诉申请,表示欧珀公司已向其提交了《关于OPPO手机预装软件优化方案说明》,欧珀公司提交的文件明确载明,将告知消费者X9007智能手机预装软件的名称、类型、功能、所占内存以及提供预装基础软件以外的应用软件的卸载途径,同时还承诺,"愿意积极配合上海市消保委的监督指导,在落实优化方案的同时,通过改进产品包装、官网等方式,更方便地告知消费者应用软件可卸载的信息及相关的卸载途径"。鉴于欧珀公司已纠正了其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不当行为,上海市消保委认为其诉讼目的已经达到,故向法院提出撤诉。上海市消保委同时表示,如果欧珀公司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再出现了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上海市消保委仍将继续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上海一中院当庭对上海市消保委撤回对欧珀公司起诉的申请是否合法,是否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进行了审查,并在休庭进行合议庭评议后当庭作出裁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这两起案件系上海市消保委依职责提起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旨在制止并纠正手机制造商未明确告知消费者手机预装应用软件的基本信息、未向消费者提供自主卸载预装应用软件的不当行为,保护消费者在购买、使用手机过程中的知情权、选择权不受侵害。三星、欧珀公司的整改行为,使其消费者得以简便、迅速地获取产品信息,并可根据个人需求直接对预装推荐应用软件的存留进行选择,从而保障了消费者对于手机预装应用软件所享有的知情权、选择权。现上海市消保委申请撤回起诉,法院经审查认为,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亦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故予以准许。endprint
  司法建议:建立智能手机软件预装管理标准
  尽管案件已经落锤,但此案的余波未了。据中新社消息,上海市消保委23日表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向国家工信部发出司法建议书,以加强对手机生产企业预装软件管理。这份司法建议书的具体内容包括加强对手机预装软件事前监管和事后监管;建立智能手机软件预装管理标准。
  此前,在11月13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诉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件落槌。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当庭裁定,准予上海市消保委撤回对三星、欧珀公司的起诉。中国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以撤诉告终。
  据悉,上海市一中院在审理此案中发现,三星公司和欧珀公司在销售智能手机时,在说明书中没有将预装软件的名称、类型、功能、所占内存等信息明确告知消费者,也未向消费者提供卸载预装软件的途径,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上述问题同样存在于目前市场上在售的其他品牌智能手机。
  该院向国家工信部发出的这份司法建议书,旨在规范智能手机市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减少此类消费纠纷。该司法建议书建议国家工信部研究制定智能手机软件和应用软件的区分标准,在生产企业向工信部办理进网报备手续时,亦要求其明确所预装软件性质,并重点加强预装应用软件的监管。
  司法建议书中称,消费者对于智能手机预装软件的类型、用途、所占内存、消费者能否卸载等信息享有知情权,建议工信部制定此类信息的强制披露制度,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同时,工信部应要求生产企业对预装应用软件提供有效且安全的卸载方法,并将卸载方法告知消费者,以保障消费者的选择权。法院方面还建议工信部研究出台移动智能终端安全能力技术规范的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以维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
  中消协表态支持公益诉讼
  据《京华时报》报道称,针对这起诉讼,中消协新闻发言人接受采访时表示,中消协支持上海市消保委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就损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也为一切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点赞"。
  中消协新闻发言人表示,消费维权公益诉讼制度能更有效地维护消费者整体利益,对依法加强社会治理具有重大意义。新《消法》明确规定,就损害广大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是中消协以及省级消协组织的法定职责。
  据介绍,新《消法》实施以来,中消协和全国消协组织,在各界支持下积极收集相关案件,开展了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实务探索。此次上海市消保委针对三星、欧珀手机预装软件无法卸载提起的公益诉讼,以及此前浙江省消保委针对实名制购票乘车后遗失车票的消费者必须全额补票所提起的公益诉讼(迄今未获受理),都是全国消协组织落实消费维权公益诉讼职责的一部分,也为消协组织开展公益诉讼做出了有益探索。消费维权公益诉讼针对的是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维护,诉讼对象大多涉及垄断行业和强势企业,可能遇到各种压力、困扰。下一步,中消协和各地消协将继续强化履行《消法》赋予的各项职责,促进消费维权公益诉讼制度的落实,坚定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克服困难,坚定不移地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进步。
  中消协新闻发言人还表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消费维权公益诉讼的推进需要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努力下,新《消法》确立的包括消费维权公益诉讼等一系列新的保护消费者制度,一定会发挥作用,消费者权益一定会得到更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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