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塑与批量集中采购之间有何关系?其答案也是本期做批量集中采购专题的初衷。 众所周知,在2011年7月,财政部在中央单位实施台式计算机、打印机批量集中采购制度,正式启动批量集中采购工作。2013年财政部又印发了《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列入国务院公布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中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品目应当逐步实施批量集中采购,中央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批量集中采购相关规定。中央预算单位更多政府采购产品需要施行批量集中采购。 从中央国家机关试行两年多的情况来看,中央预算单位的批量集中采购工作已经成功迈出,规模效益十分明显。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一处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批量集中采购需求归集、统一采购的做法,是从制度层面加以规范,把批量集中采购作为改革的一个方向,并提出进一步要求。并且就批量集中采购目前的执行情况看,从当初只是为了达到制约协议供货,防止政府采购价格偏高,已经逐步转向体现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方面的作用。 在中央预算单位推行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的过程中,一些省市也开始自发地在当地推行批量集中采购。但是纵观各地的执行情况,与批量集中采购刚开始实施的热度相比,在近两年又转为平淡。大多数省市在实施的过程中止步不前,有的地方甚至中途被叫停。就此,当年被业内专家一致看好的批量集中采购制度,就这样不温不火地摆在那里,使得这个制度在地方层面踌躇不前,既做得不到位又不是原来的样子。 直到2013年11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其中要求党政机关应当依法完整编制采购预算,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规定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并逐步实行批量集中采购。从中可以看出,批量集中采购试点既是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遏制超标采购的必然要求,又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 中央单位和一些地方批量集中采购改革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和实施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一位专家告诉记者,批量集中采购遇到的部门阻力和内部困难确实很大,如果再不借助中央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把批量集中采购工作进一步推进,以后这项改革会更难展开。 通过采访一些地方,记者了解到,阻碍批量集中采购制度无非有两个主要原因:一个是部门单位在协议供货的方式中,已经形成自己所肯定的品牌,对于其他品牌就是主观地认为不好;另一个就是效率问题,相对于协议供货,批量集中采购确实有时间差。 有专家认为,事实上批量集中采购是把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利益链条给切断了,所以现在采购人有点不适应。改革就会遇到一些阻力,但是批量集中采购作为机制本身没有问题,因此那些阻力并不是主流,可以把它们看作改革中的一朵浪花,一笑了之。 综上所述,让批量集中采购在强大的反腐力度背景下,焕发出新的契机,得以重塑。本期以江苏省财政厅推行的批量集中采购工作为地方案例,把江苏省财政厅在批量集中采购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实践经验写出来,与其他地方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