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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庞大又综合,当本刊记者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视角切入本次报道专题并与某省农发办联系时,对方谦虚地表示:"其实我们现在的做法主要也是在向山东、河南这些省份学习。"沿着这条线索溯源而上,记者找到了山东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山东是一个农业大省,农业与农村发展的一些探索在全国相对较早,既出经验也出效益。比如农业产业化,山东提出最早,经过一段时期的发展,逐渐成为许多省份学习的榜样,这与财政对农业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农业产业化实际上是一种农业经营方式的创新,而其中的关键是龙头企业的培育、农民合作组织的发育和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的探索。
  但是随着我国农业产业化的迅猛发展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不断涌现,现行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政策已经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这就要求我们在面对新机遇和新要求时,尽快改革完善现行农业产业化扶持政策。"山东省农发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7类经营主体+6种经营模式
  近年来,农业综合开发通过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壮大。据山东省农发办工作人员介绍,结合他们对全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调研情况,目前山东省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的类型主要可以归纳为7类:
  农业龙头企业。和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比,龙头企业将先进技术、资金和现代经营管理理念等要素引入农业,发展产后加工和流通,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了农业附加值和比较效益,提高了农业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带动农民增收中发挥着骨干作用。
  合作社与合作联社。合作社具有类型多样、形式灵活、适应性强等特点。如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社区股份合作社等。农民合作社已成为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
  家庭农场。今年中央1号文件把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求强化扶持力度后,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制发了《家庭农场登记办法》,激发了农民兴办家庭农场的热情,目前呈爆发式增长。据不完全统计,山东全省现有家庭农场13036家,其中已认定注册的1689家(农业部门认定1301家、工商部门注册378家)。
  村企联合、合作。随着农业功能的拓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村的资源、人力、空间等优势显现出来,城市工商资本纷纷进入农业领域,参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特色农业发展、乡村旅游等现代农业建设。逐步形成村企一体发展、村企对接、综合服务带动3种主要形式。
  专业大户。这种模式是当前土地规模经营最基本的生产方式,与家庭农场的主要区别是其经营规模更具弹性,从几十亩到几百亩、几千亩乃至上万亩不等。
  联户经营。联户经营的主体是以血缘或地缘关系为纽带的普通农户,内部治理上,组织管理结构比较简单,成员较少,内部监督成本低。有利于优化劳动力资源和生产资料配置,提高生产资料利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农户收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社会化服务组织。它们为小规模农户提供农机作业、病虫害防治、技术指导、产品购销、储藏运输等服务,解决了农民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情,即社会化服务不足问题,降低了农户生产成本,提高了农户的资源要素利用效率。
  随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发展,据了解,山东省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出融合发展趋势,逐步由"单兵作战"走向联合发展,各利益主体逐步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由家庭经营为主向多主体、多领域合作经营方式转变。如今,已经形成了包括龙头企业+合作社或专业服务公司+农户+生产基地、合作社+生产基地+农户、村委会+合作社或农业专业服务公司+农户+生产基地、龙头企业+联合社+合作社或农业专业服务公司+专业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农业公司+农户+生产基地、村级党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基层供销社"三位一体"在内的6种经营模式。
  政策优化三建议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政策,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支持作用、扶持了产业关联度高的龙头企业、规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带动了农村就业和农民增收,然而这其中也存在着诸如产业化经营扶持资金规模小、土地治理与产业化经营现行政策不完善等问题。为此,山东省农发办结合当地实际提出了未来改进优化的建议。
  山东省农发办工作人员说:"我省农业产业层次高、农产品加工业发达、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数量巨大、发展壮大要求迫切,而由于我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资金规模过小,影响了全省农业产业化项目的拉动作用。"为此,他建议,一是农业龙头企业对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的拉动作用不可低估,应该认真审视和高度重视这一问题,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的扶持力度,加快壮大农业产业化经营规模,切实发挥好产业化经营对农业发展的拉动作用,着力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二是集中力量支持一批发展贡献潜力大、经济社会效益好、能促进当地农民充分就业和增收致富的项目,尤其是对具有地方优势和地方特色的产业给予重点扶持,以更好地发挥农业综合开发的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农业综合开发服务的对象、工作的重点都在基层,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在制定政策时应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不能全国一刀切。目前首先要做的就是应尽快放宽部分农业综合开发政策的束缚和限制,让基层工作者根据实际,有针对性地安排项目建设内容,以更好地发挥农发资金使用效益。
  据山东省农发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体现财政资金的公共性,他们对财政扶持企业的方式进行了全面改革,将扶持方向聚焦于"四个重点":一是重点扶持公益性项目。以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保护国家和农民长远利益为目的,重点扶持土地流转面积达到一定标准并能大量吸收当地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龙头企业加强农业基础设施、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二是重点扶持环保性项目。为促进节能减排和食品安全,重点支持农业污染防治、农产品废弃物处理及隔离环保设施建设、废弃物综合利用、实施秸秆有机肥转化、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等。三是重点扶持科技性项目。为促进农业产业结构升级,提高农产品生产加工科技含量,重点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应用、农产品深加工、人才及人才团队引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以及疫病防疫设施、质量监测设施购置等。四是重点扶持特色性项目。结合山东省实际,因地制宜,重点支持产业基础好、区域特色突出、竞争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大、对当地农业产业发展带动力强、能广泛吸收当地农民就业的农业特色产业。
  此外,如何健全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机制是目前多地一直在探索的问题。山东在这方面的思考和做法是:一是建立竞争立项机制。在对农业产业化项目选择上,采取全省公开竞争的方式确定,确保项目选择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切实调动各市县和项目建设单位的项目申报积极性。二是建立先干后补机制。为使企业不错失良机,对符合山东省产业发展要求的好项目,经批准应实行先干后补的方式。三是建立财银合作机制。目前事后被动的财政贴息方式远没有达到撬动金融资本加大投入的目的,应进行彻底改革。比如,可积极探索按照金融机构对农业的放贷规模建立对金融企业的奖励机制,调动金融机构加大农业投入的积极性;也可针对农业企业前期投入大、回收期长的特点,与资产租赁公司进行合作,由租赁公司根据企业需要先行购入资产,按照一定年限与企业签订租赁合同,财政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进行贴息,合同期满后资产归企业所有;还可采取建立风险基金的方式,为金融机构对农业投入进行担保,鼓励金融资本加大农业投入,等等。四是建立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对投入企业的财政资金让农民或农民合作社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明确农民在企业中的股份份额,年终实行固定分红或股权保底分红等方式,变财政资金单纯扶持龙头企业的单一扶持方式为既扶企业又扶农民的双向扶持方式,增加农民在利益链条中的收益比重,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五是建立农业综合开发绩效评价机制。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对下工作考核和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逐步加大工作绩效因素在项目和资金分配中的比重,真正做到奖优罚劣,调动各级和项目单位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的积极性,切实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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