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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院运营微信公众号的思考


  马留芳 曾强坤
  摘 要:新媒体时代的到来,革新了传统的信息传播方式。在新媒体浪潮之中,日活跃用户达到10亿的微信成为了当下信息传播中不可忽视的一环,在新形势下,基层检察宣传工作面临着极大的挑战。本文将从基层检察院运营微信公众号存在的问题入手,有针对性地提出基层检察宣传工作的提升路径。
  关键词:基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宣传
  现代法治理念要求,司法在保持独立性的同时,还应该具有公开性,司法公开最重要的一个方式就是联系群众,加强与全社会的沟通。放眼当前,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微信呈现迅猛发展之势,日活跃用户高达10亿,微信公众号的出现大大改变了人民阅读资讯的习惯,彻底颠覆了传统媒体的信息传播方式,随着新媒体传播技术的发展,促使检察机关传统宣传模式转向"互联网+检察工作"新型模式。新媒体传播技术广泛流行,对新时期的检察宣传工作提出了新任务,使检察宣传工作挑战与机遇并存。检察机关必须充分了解新形势下网络宣传的复杂性,认真研究网络传播规律,充分发挥新媒体的积极作用,做到司法公正、公开、透明。高检院张军检察长就指出,要创新宣传形式,用好"两微一端",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强大生命力,切实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要抓住典型案例,利用案件的影响性、故事性,传播检察声音。[1]
  从当前情况来看,基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的运营仍是基层院的薄弱环节,还不能充分发挥它在检察宣传工作中的应有作用,在检察整体工作中处于弱势。如何提高基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的运营成为当前检察宣传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笔者单就基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的运营谈一些思考和体会。
  一、运营微信公众号的积极影响
  新媒体将我们带入了一个网络话语多元化的时代,新媒体成为广大群众接受信息、表达诉求的重要通道。检察机关应积极面对,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的作用,更好地完成检察宣传工作。
  (一)拓展了检察宣传的新途径
  相对于传统媒体,新媒体极大地丰富了检察宣传的载体。微信公众号具备覆盖人群广、更新速度迅速等特点,能够把最新鲜的讯息通过点对点的方式第一时间传递到阅读者手中,会起到更加好的宣传效果。在智能手機已经普及的今天,微信的传播效果更是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广大群众在指尖即可触摸到曾经略带神秘的检察机关。微信拉近了和群众的距离,方便群众了解检察工作,提升了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和亲和力。
  (二)搭建了阳光检务的新平台
  检察机关微信公众号借助新媒体传播技术和方法,运用图文、视频等丰富多彩、生动形象的信息传播形式,及时、准确发布检察工作信息、专题报道,传播法治理念,能更清晰、直观、立体地展现检察机关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形象,更容易引发群众的关注和共鸣。
  (三)畅通了检民交流的新渠道
  微信平台以其开放性、多元性、平等性和互动性,弥补了传统媒体单向式传播的不足。群众对着屏幕就能够快速把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进行反馈,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可以时时听到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并且可以通过留言回复等手段进行实时的交流与互动,这样就会更加便于检察机关高效迅速的倾听群众心声,了解民情民意,密切检群联系。
  二、运营微信公众号面临的问题
  新媒体下信息传播的特点决定了它是区别于传统信息传播方式。在移动互联网的时代,微博、微信等社交工具的广泛流行,使得"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通讯社"的局面正在形成。[2]并且新媒体环境具有复杂性,不容易被直接控制和管理,受到人员的数量和素质的影响,基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推出的内容有时会出现不同程度的纰漏和瑕疵。网络的及时性和开放性,可以使纰漏和瑕疵得到快速扩散,在某种意义上成为检察机关宣传工作的放大镜。且新媒体环境具有复杂性,不容易被直接控制和管理,微信公众号也不例外。基层检察院的检察宣传工作在新环境下面临着新的难题和挑战。
  (一)保障工作不到位
  基层检察院受条件所限,加之部分领导的观念相对滞后,不能充分认识到检察新媒体的作用,因此在新媒体建设方面的财物投入没有应有的保障,人员配置也较为紧张,使新媒体工作的开展受到一些阻碍。
  (二)缺乏专业化团队
  新媒体运营如果想要运营好,是需要有专业化的运营团队,需要有懂得会文案、策划、推广、美工等专业人才,能够及时发布信息、回复信息以及回应各类网络舆情等。可现实情况是,基层检察院微信平台的主要工作都是由个别部门的个别干警独立完成,而这些干警往往做好自己本职工作压力很大,身兼数职,只能够导致疲于应付,难以写出好的宣传稿件,更加不会有精力去主动学习新媒体技术,想办法去推广微信公众号,增加微信公众号平台的吸引力和文章阅读数。
  (三)原创作品缺少精细化
  据笔者个人统计,基层检察院微信平台发布的信息中,转发上级院或者其他公众号的信息占到近一半,原创信息的比例较低,且原创信息中大多只是简单将干警的动态信息、情况反映作为图文内容,相比之下,真正挖掘检察工作内涵,运用动漫、H5等新媒体形式制作的有内涵、有分量、有影响的优秀作品较少,原创作品的质量有待进一步生动化、精细化。
  (四)发布内容缺乏筛选甄别
  受到人员的数量和素质的影响,基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推出的内容有时会出现不同程度的纰漏和瑕疵。有的案件没有经过严格审批和斟酌便发到微信平台,在发布不久之后发现有不妥之处,又进行删除,造成短时间内的不良影响,也易使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权威性产生质疑。还有的微信小编一味追求阅读数,而没有准确把握国家机关单位微信公众号的定位,在推送内容上显得有些随意,长篇论文、天气预报、招聘信息、居家生活、心灵鸡汤、甚至虚假信息等与检察工作无关的内容发布得过于频繁,偏离了检察宣传工作的正常轨道。当然检察机关的微信平台也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但是过多地转发与法律法规、检察工作无关的内容,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失去检察机关微信公众号存在的意义与价值。
  三、运营微信公众号的几点建议
  基层检察院微信公众平台需要以服务本地群众为导向,主动探索群众法治需求,微信文章内容要做到紧贴本地群众的法治需求做文章。基层检察院微信如何让本地人民群众主动点击,愿意阅读并分享,这是一项需要认真研究的新课题、新任务,花大力气进行探索与实践。结合基层检察院工作实际,笔者认为,基层检察院运营微信公众号应从以下方面努力。
  (一)充分认清新媒体形势,营造宣传氛围
  制定完善本单位运营微信公众号的工作制度,将检察新媒体宣传工作纳入到检察工作的总体部署中。领导不仅自己要带头对检察新媒体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引起高度重视,对新媒体发展和应用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和定位,还要督促和引导院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全院干警形成正确的思想认识,鼓舞全院检察干警以积极主动的态度,投身到新媒体建设的工作中,形成新媒体宣传工作全院"一盘棋",为微信公众号的运营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注重发现和培养新媒体人才,组建专业化队伍
  为充分保障新媒体工作,基层检察院应克服困难,在基层检察院专业人才匮乏的现状下,注重在本单位发掘出一批热爱新媒体建设、宣传能力突出、工作认真负责的青年干警,作为重点人才培养对象来保障和维护检察新媒体工作的顺利开展,力求打造一支思想认识到位、能力素质较高的专业化新媒体宣传团队。在组成新媒体宣传团队基础之上,需要加大对新媒体工作者的培养培训力度,征订种类齐全的报刊、杂志等參考资料,选派人员参加各级开展的新媒体工作,新闻摄影,视频、漫画制作和编辑等各类相关培训,不断提高新媒体工作者的写作水平和沟通表达能力,提高处理声像及各种新媒体宣传媒介的运用水平。
  (三)认清新媒体发展趋势,改进宣传方法
  在新媒体异军突起,日益成为信息传播主渠道的今天,检察机关的新媒体宣传内容不能再局限于以往的"八股文"式,应在不失严谨的前提下多使用H5、图文结合、漫画、音频、小视频等活泼生动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将与检察工作相关的内容呈现出来,让群众更容易理解并参与互动,提高检察宣传工作的亲和力。同时也要做好检察宣传新闻报道时机、报道角度、报道分寸等,站在群众的角度写新闻报道,切实提高感染力和吸引力,让群众喜爱阅读、乐于分享。
  (四)加强主题策划,进一步丰富检察宣传内容
  当前一些基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缺乏推送内容的策划,过多单纯转发上级检察机关教条式的"干货"或法律法规,原创作品极少,难以引起粉丝的阅读兴趣。仅仅把微信当做工作信息发布平台,没有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微信平台虽开通,但形同虚设。微信是移动APP,它无法脱离APP的特性,即主要服务于碎片化时间,更适合浅阅读与多互动。除了日常的微信推文外,检察微信公众号运营者应当抓住重大节假日、举报宣传周、315维权日等特殊日期,策划相关微信推文主题,制作生动、实用、有趣的微信作品,进一步丰富检察宣传内容,增强粉丝的阅读兴趣和互动性。
  四、结语
  新媒体时代的到来,让检察宣传工作挑战与机遇并存。检察机关应当进一步强化职业技能,主动融入这一发展大潮中,主动迎接挑战,努力学会运用新媒体技术,准确把握新媒体时代受众特点,使法治的好声音广为传播。基层检察院与广大群众接触得更为频繁,因此,更要做好检察宣传工作,必须充分发挥检察微信平台的作用,以诚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主动敞开大门,拓展联系群众渠道,唱响检察主旋律。
  参考文献:
  [1]姜洪.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检察声音[N].检察日报,2018年8月
  [2]聂智文.网络文化须加强培育正面网络心态[J].中国广播,2013(10).
  作者简介:
  马留芳(1962~ ),男,汉族,湖北团风人,本科,团风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副科级干部;
  曾强坤(1993~ ),男,汉族,湖北团风人,本科,团风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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