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法律拟制思维就是在清楚两者存在明显不同的前提下,还将两者对等,以此来达到采取相同处理方式,或者产生对等法律效果的目的,法律拟制思维能够解决刑事立法中较为复杂的问题或者定位较为难以确定的罪名,能够实现刑法的进一步完善,合理科学使用法律拟制思维,在刑法发展中逐渐发挥较为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法律拟制思维;刑法;关键重要性 法律拟制思维在刑法中的应用方面较为局限,但是所能够发挥的作用较为凸显,法律拟制思维具体应用于立法的方法上,在立法过程中为达到某种目的而采取法律拟制思维,即将构成要件不同的两者采取相同的处罚方式,定位相同的罪名,法律拟制思维在刑法中的应用是极为特殊的,是刑法运作过程中极为另类的存在,法律拟制思维同时还代表了刑事立法的一种积极态度,刑事立法的独立性逐渐体现出来,这证明了刑法的发展以及成长,对于我国社会和谐维系以及对于犯罪率的控制也逐渐发挥着应有的作用。 1法律拟制思维在刑法中的重要性分析 法律拟制思维在刑法中的重要性不是体现在法律拟制思维解释刑法条例,解决刑事问题,而是体现在刑事立法方式上,实现刑法的完整性,以及实现刑法在复杂刑事案件中的合理应用,下面进行具体的重要性分析。 1.1保证刑法的可实施性 法律拟制思维在刑法确立过程中应用被许可的主要因素就是,刑事司法在原则上与刑事立法存在些许的差异,并且在精神层次也存在相应的区别,因此,法律拟制思维在刑事立法中的应用没有违背特定逻辑,并且通过相应的实践证明是可行的,为刑法的完善以及刑法的发展奠定基础,法律拟制在刑事立法中的应用能够被视为一种再构造行为,对形式逻辑的再构造,因此,法律立法过程中应用的拟制是先于逻辑的一种行为、构造,严格来讲,不受逻辑所制约,综上所述,法律拟制思维应用与刑事立法方式中是有客观凭证的。法律拟制思维在刑法中的重要性体现之一就是保证刑法的可实施性,拟制在刑事立法方式中的应用表现为将构成要件不同的两者等同化,给予相同的处罚以及判定相同的罪责,拟制的应用能够很好的划分案件的属性,能够保证相同行为的严重程度的不同,判定的罪责不同,发挥刑法的强制性作用,以及警醒作用,来增加刑法的实施力度,保证刑法的公正公平性,以及刑法的正義理念,促进刑法的实施合理化,提升民众对于刑法的认可程度,促进刑法的进一步发展,保证刑法的顺利实施。 1.2保证刑法的地位与威慑作用 法律拟制思维在刑事立法方式中的应用是具有一定限度的,所使用的内容以及所使用的部分严格受到控制,主要原因就是防止出现由于法律拟制思维的滥用错用,毫无节制而导致的对犯罪程度的定位出现严重偏差,存在各种不合理现象,这对于社会稳定以及社会和谐的维系极为不利,是刑罚权滥用的一种体现,与刑法的正义理念不相符合,因此在保证法律拟制思维在刑法中的作用体现,需要遵循适度性原则。法律拟制思维在刑法中的重要性体现之二就是保证刑法的地位与威慑作用,具体表现为利用法律拟制思维在刑事立法的过程中,将特定存在的社会现象以及性质较为恶劣的事件,进行重新定义,将性质恶劣事件的构成要件与处罚更为严重的构成要件等同,如在刑讯逼供时,或者取证时发生的暴力冲突,而最终致使被逼供者以及被取证者死亡的,均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对于故意杀人罪的定义就是在主观上有杀人意图,有计划或者有意将受害人杀害,而刑讯逼供以及暴力取证都是想通过暴力手段、暴力渠道达到某种目的,原本是不符合故意杀人罪的,但是通过法律拟制思维,将之等同为故意杀人罪,法律拟制思维的该种应用能够制约以及威慑相关工作人员,控制逼供行为的出现,以及控制暴力取证的现象,该种行为的控制能够相应的缓和警民关系,同时能够增加民众对于刑法的依赖以及信服,以此来保证刑法的地位,保证刑法的神圣不可侵犯。 1.3保证刑法目的的正当性 刑法本身就是保护法益的法律,能够通过控制刑罚权的使用以及保障人权来实现法益保护,是法益保护的坚实基础,是维系社会秩序的有力存在,综上所述,能够确定法律拟制思维在刑法中的应用需要坚守法益保护,保障人权。法律拟制思维在刑法中的重要性之三就是保证刑法目的的正当性,法律拟制思维能够与人权结合以及与法益结合,判断刑法所需要保护的具体对象以及具体内容,通过法律拟制思维将刑法逐渐制定为一部民众、社会各阶层大部分人所能够接受的法律,即对于大部分民众都认为的过度处罚以及罪名过重,或者犯罪者犯罪的特殊环境以及特殊条件下,不采取法律拟制思维,会致使民众难以接受以及对刑法产生冲突情绪,这对于刑法的发展极为不利,因此,在不违背刑法的形式逻辑的基础上,并且不会违背处罚目的时,进行刑法再创造,将特定条件的刑法力度进行调整,实现刑法的使用不受排斥以及刑法的应用能够被大众所接受以及能够发挥实际的效果,进而实际的保证刑法能够保证其的作用,实现正当性,对于社会的稳定以及安全维系起到直接的促进作用。 2法律拟制思维在刑法中的应用注意要点 法律拟制思维在刑法中的应用主要要点主要包括应用的方式,即不能够应用在刑事案件的解释过程中,以及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只能够应用在刑事立法的方式上,并且法律拟制思维在刑法中的应用需要注意适度原则以及合适性原则,不能够出现随机使用,以及增加私人情绪,否则会导致刑法的不公正、不正义,对于社会秩序以及社会稳定的维系造成负面影响,法律拟制思维在刑法中的应用还需要注意全面考虑原则,保证法律拟制思维的应用既不影响刑法的效果,也不被民众所排斥。 3结束语 法律拟制思维在刑法中的应用限制较多,主要原因就是防止法律拟制思维影响刑法的性质以及刑法的本质,这能够保证法律拟制思维在刑法中的应用效果,保证法律拟制思维在刑法中的重要性,促进刑法的进一步发展以及进一步完善。 参考文献: [1]郑超.论法律拟制思维在刑法中的重要性[J].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1,13(6):20-28. [2]肖怡.转变思维方式重识刑法中的"行为"概念[J].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6(3):65-68,108. [3]温晓莉.论法律虚拟——法律拟制、假定的认识论存在论探讨[D].中国人民大学,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