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CEPA的签订有一定的前提和基础,CEPA的签订是以"一国两制"为重要前提的,并在WTO的框架之下,实现香港与内地的经贸合作与发展,CERA的签订实现了香港与内地之间的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发展,同时也推动了投资便利化的发展,使得香港与内地的经贸往来更加的频繁, 【关键词】CEPA内地与香港;效应;影响;创新 一、CERA的主要内容、实施进展及存在问题 (一)CEPA签订和实施的背景及原因 根据外部环境因素来看,CEPA的签订和实施是面对全球性区域经济一体化上,内地和香港的必然选择。在区域经济集团化这个大背景下,如果不能够参与到其中,就有很大可能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让贸易等方面随时随地处于在一个被动的状态中。而根据内部环境因素来看,香港产业结构呈现出明显的空洞化趋势,在经济转型上让香港面临着非常大的压力,这是香港为何在CEPA构建上非常积极的重要因素。 (二)CEPA的主要内容 中央人民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在2003年6月29日,正式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的经贸关系的安排》,(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简称CEPA)。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三个方面:第一,在货物贸易方面,取消了反补贴等。第二在服务贸易方面,在香港服务业进入内地市场时,明显放低了准入门槛,其中包括营业年限等。第三,在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通过政府之间的有效合作机制,实施一致化标准等措施。在双方贸易产业投资上,有效促进双方之间的有效合作[1-2]。 (三)CEPA的实施进展 作为一个开放性的协议,在经贸合作实践上,随着香港和内地之间的深入合作,这让CEPA开放范围呈现出明显扩大额趋势,深入了开放程度。自从CEPA主体协议之后,订一份包含附件的协议,从而将两地的经贸交流,以及合作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不断的充实CEPA内容,直到补充协议十在2013年8月29日的签订,以及在2014年12月18日和2015年11月27日,分别签订的CEPA广东协议和CEPA服务贸易协议。 (四)CEPA的局限与存在的问题 第一,CEPA和其补充协议标准即规范,均对接WTO体系,作为WTO框架下的自由贸易协议中的一种新形势,CEPA和其补充协议对接WTO体系。因为在利益诉求上,发达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这让多哈回合之后,WTO多边谈判就无法再继续下去了,因此在国际贸易投资规则发展中,以TTP为代表的新贸易投资协定正式成为了一个新的发展趋势。第二,CEPA及其补充协议,所采取的形式以"准入后国民待遇+正面清单"为主。采取此种管理模式,极易造成CEPA的内容过于繁琐复杂,而且主要是政策条文,再加上缺乏对细则的解读,这就对香港服务提供者提出了比较大的难题,也就是面临不清楚规则的困境,再加上正面清单下,需要较多的审批制环节,有着繁琐复杂的程序。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香港服务提供者投资内地的积极性[3]。第三,服务集中在传统服务业上,没有办法从根本意义上解决"小门不开"的问题。 二、CEPA实施十年来内地与香港经贸发展 (一)CEPA推动港产品对内地出口提升 内地对原产香港的进口货物零关税所采取的规定,充分的体现出了CEPA对于港产品出口,在内地所起到的促进作,根据在香港工贸署统计的数据情况来看,2005年CEPA原产地证书涉及货物出口货值,以11.5亿港元的速度迅速增长,但在这之后增长的趋势明显放慢,截止到2012年底,经过有关机构审核通过之后,一共达到91907份CEPA原产地证书,一年平均增長率达到53%,其中有97.8亿港元和港产品出口贸易金融相关,在港产品对内地出口总额上,占到了37.6个百分点,且全球出口总额上,港产品占到了16.6个百分点。截止到2012年为止,在港产品对内地出口上,CEPA框架下的零关税出口已经构成了其主要的部分。事实上,在香港制造业整体不景色的情况下,在对内地的出口总额上,港产品的绝对值呈现下降趋势,但作为港产品的一个主要出口市场,内地的地位日益提高。但因为在香港贸易上,港产品的出口本身就未占有较高的比例,无力应对对外出口,在对香港货物贸易总而上,明显限制了CEPA的促进作用。 (二)CEPA促进双边服务贸易的发展 在香港和内地进行服务贸易期间,随着日益开放的内地贸易,相对所服务的贸易自内地进口,香港服务贸易出口增长远远要超过内地[5]。这很大一部分因素,主要是因为对比香港发达的服务,内地的服务行业起步时间并不造,没有强大的竞争下,而随着CEPA的作用下,这让内地和香港之间开始形成区域性市场的模式,处于下风的弱势企业被率先抢占市场。再加上,在进行双边贸易过程中,无论是输入亦或者是输出,在内地相应贸易份额中,香港都处于劣势的地位,这很大一部分因素,主要是因为在中国加入WTO后,内地经济开始有了显著的发展,日益开放的贸易,在对比香港的服务贸易上,这让内地还有世界其他地区贸易的发展都较其有了很大的发展。 (三)CEPA促进香港对内地投资稳定发展 对于香港而言,内地是其最大的一个投资目的地,而对于内地而言,香港也自然而然的成为了其最大的一个投资来源地。在对内地的直接投资存量上,在2004年时已经达到了11614亿港元,在香港对外投资存量上,占有总额达到了36.6%,在对外投资流量上,占到了40.3%,香港对内地投资存量上,到2014年达到了45600亿港元,在香港对外投资存量上,占到了40.5%。香港的对外直接投资,受到了国际资本流动的显著影响,但自从CEPA实施后,香港对内地直接投资发展,呈现出稳定发展的趋势。如表1所示,显示了自从CEPA实施以来,对内地各个行业上,香港投资存量的分布比例,经过对比发现,制造等传统行业下降了10--11个百分点,而在银行业方面的投资上,增加了将近12个百分点。 (四)内地居民香港"自由行"效应分析 作为香港的四大支柱中一个重要的产业,香港旅游业在2013年所增加的价值,在本地生产总值中占有5个百分点,提供就业岗位达到269700个,在全部就业人员中占到了7.2个百分点。与此同时,随着香港旅游业的发展,其又带动了其他有关服务行业的发展,比如零售、住宿等。而对于香港而言,内地无疑是其最大的一个客源地,是支撑香港旅游业进一步发展的重要保障。在2003年的时候,经过指定,对内地一些地区开通了"自由行",并在CEPA条款中将旅游业合作纳入了其中,而当非典和亚洲金融风暴来临时,虽然明显影响到了香港入境的旅游人数,但又因为CEPA的存在,这让其在香港经济回升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从2013年以后直至到2013年为止,从原来的66.7万内地赴香港"自由行",一下上升到2746.4万人,年均增长率达到了45个百分点,在访港旅客中,内地占有的比重从原来的7.8个百分点增加到67.4个百分点。在内地旅客访港上,这让自由行成为了一个最主要的形式。 (五)CEPA实施十年来的困难与问题 第一,CEPA成效未获取到预期的效果。根据上述分析可知,在港产品出口,还有所增长的两地服务贸易,CEPA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对于港产品出口总额呈现明显下降的趋势,CEPA并没有发挥到改善的效果,随着CEPA实施之后,在香港服务进口总额的比重中,内地服务输入呈现出逐年下降的态势,同时在内地服务贸易总量中,双边服务贸易总量下降的也非常明显。第二,从港产品出口的情况来看,在CEPA刚开始实施时,随着CEPA零关税商品范围越来越大,这让香港制造业逐渐熟悉,并且慢慢接受了CEPA政策,在港产品出口方面,CEPA起着显著的促进作用,同时对比2004年 CEPA 原产地正数涉及出口货值,2005年增长了106.1%,2006年的增长率达到37.1%,2007年的增产率达到36.3%,但是随着时间的增长,后期效应开始越来越趋向于平稳的趋势发展, 从2012年CEPA 原产地证书涉及出口货值的实际情况来看,对比2011年增长率,2012年仅仅只有11.6%。也就是对于港产品出口内地促进作用上, CEPA 零关税政策存在着明显后劲不足的问题。第三,香港和内地的贸易往来地区,并没有均衡的受益,对于内地的投资和贸易方面,香港多集中在广东省。根据商务部统计的数据来看,广东省和香港贸易总额,在2013年时一共达到2688亿美元,在内地和香港贸易总额中,占有25.5个百分点,对于广东省,香港年底投资存量一共达到11720亿港元,在香港对内地投资存量中,占有总额一共为29.7个百分点,在广东香港居民中,个体工商户一共占有3428户,共有2.44亿人民币的注册金额,在内地对香港个体工商户数注册中,占有超过百分之六十的比例。 三、进一步完善CEPA的思考和创新 (一)采取CEPA创新机制的先行先试 对于一些还不具备在世界各地内开放条件的政策措施,中央人民政府在2008年采取"CEPA先行先试"的形式,正式在广东省进行试点开放。这让29项详细的开放措施中,在CEPA补充协议五新增中首次得到批准,而且在广东以试点的形式允许17项服务贸易开放措施先行先试。这17项措施涵盖了众多服务领域,其中包括旅游、社会服务等。2009年中央针对广东"先行先试",继续加大了实施力度,而从CEPA补充协议六中可以看到,其所采取的29项开放措施当中,在广东先行先试的就有9项,涵蓋了银行等各个方面。 (二)减少CEPA准入特别管理条款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对外开放 CEPA具有着一定的灵活性,而且在实现两地经贸合作上,服务贸易自由化等是其合作的前提,因此这对于香港服务提供者来讲,在部分服务领域中,CEPA仍然存在着较高门槛和较大限制范围等现状。但CEPA对比国际贸易投资规则发展的情况来讲,其开放空间的程度更大。基本情况下,在对"负面清单"区域贸易协定进行实施时,应该对会影响到国家安全等方面领域的限制有所保留,而对其他部门进行逐步地开放。基于此,在促进CEPA得到落实的时候,应该加强和香港服务提供者之间的沟通,并且对于对方的需求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并对国际上比较成熟的经验进行借鉴,逐步让限制措施降低到最小,进一步让开放领域得到扩大。除此之外,作为CEPA而言,可以对BIT范本进行积极的借鉴,标准和国际通行保持在一致,方便投资者进行更好的了解。 (三)加强协调实现优势互补扩大贸易创造效应 针对两地货物贸易促进作用上,CEPA所存在的后劲不足等现状,第一,作为香港方面来讲,应该借助高层次的制造业发展,从而将制造业比重持续下降的状况得到改善。制造业是发展金融和贸易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作为香港方面,应该对CEPA所创造的贸易环境进行充分的利用,将本地高新技术人才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同时不断加强对高技术高附加值制造业的大力发展。第二,作为内地方面,应该对及时并且积极的调整经济结构,对于香港一些比较先进的管理理念进行认真的学习,改造并且进一步升级传统服务业,大力对高层次现代服务业进行发展,争取达到对服务业整体发展水平提高的目标,同时,对两地之间的服务合作潜力进行不断的挖掘。第三,面对内地经济最近几年来的迅速发展,这就需要香港服务提供者牢牢的抓住机遇,增加内需,加强对内地金融、文化产业等现代服务业的输出,有效促进两地之间新兴服务业领域的深入合作。 (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CEPA配套措施 第一,要想确保CEPA可以得到较好的运作,就离不开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强有力支撑作为保障。而对于政府监管而言,针对CEPA第一次实施的模式,即"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就对政府的监管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在这样的模式下,放开之后的行政审批权,就让政府从准入的贸易投资监管,开始往准入后方向转变,贸易投资在鼓励创新的隐藏内涵下,具有着非常多未知的灵活变换,"市场失灵"的存在,其实对于监管人员的素质非常具有考验性,同时针对行政简化和信息公开方面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第二,对已有的法律法规进行不断的完善,特别是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等。第三,在推出新的管理模式时,需要注意其和其他有关制度体系是否具有一定的协调性,其中包括不同区域合作协议之间是否协调等。总而言之,作为政府方面而言,应该对有关市场秩序进行逐渐的规范,让所建立的监管制度和商业规则可以更加的规范和透明化,让自主创新行为可以得到充分的保护,并且对于侵权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让服务体系日益得到完善,为企业的营业提供一个更加公平、公正的环境,加强对企业的服务,以便有效促进体系等各个方面的合作,为服务企业提供法律方面的援助。 【参考文献】 [1]欧阳耀斌, 于志宏. CEPA协议下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的完善[J]. 海关与经贸研究, 2017, 38(1):98-109. [2]黄晓慧. CEPA框架下粤港环保合作的趋势与障碍的法律分析[J]. 广东社会科学, 2016(6):243-251. [3]苏雯. CEPA新协议基本实现香港内地服贸自由化[J]. 沪港经济, 2016(1):45-45. [4]谢宝剑. 回归二十周年:香港与内地经贸合作的回顾与前瞻[J]. 学海, 2017(3):100-106. [5]钱璐宜. CEPA框架下内地与香港服务贸易现状及其影响研究综述[J]. 商情, 2016(21). [6]田园, 任子英, 刘思彤. CEPA对内地与香港贸易结构调整影响分析[J]. 商业时代, 2016(10):139-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