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集中开展六优行动大力提升我市公共文明指数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成果,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迎接中央文明办对149个城市开展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现制定满洲里市工商局《集中开展六优行动,大力提升我市公共文明指数工作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贯彻科学发展观,提高市民幸福指数为宗旨,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文明满洲里为目标,以提高城市公共文明指数为核心,以创建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优秀活动为重点,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深入开展行之有效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不法行为,切实提高城市公共文明程度,树立边境城市良好形象。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进一步改善满洲市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不断改善政府形象,提高办事效率,为合法经营者提供良好服务。积极拓展监管领域,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水平,努力打造一支适应时代和任务要求的高素质执法队伍,确保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充分发挥。 (一)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进一步加大商品质量监管力度,构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机制,开展以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健康安全的食品、建材、农资、汽配、电子通讯产品、家用电器等重要商品为重点的集中整治行动,从严从重查处重大违法案件,适时公布典型案例,有效维护市场秩序。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健全和完善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监督、投诉、处置和抄告机制;严厉打击影响恶劣和侵犯知识产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 责任单位:消保科、各分局。 (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坚持依法行政、优化办事流程,改进服务方式,提高行政许可事项当场办结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规范和处罚结合并重的原则;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规范和公示工作。严厉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各种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 责任单位:企业科、物价科、物价检查所、各分局。 (三)网吧及网络服务场所 严查网吧无照经营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对网吧经营场所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检查。 责任科室:市场科 (四)开展对报纸,电视台违法广告的监管,严厉打击本地报纸、广播、电视和在本地注册的网站上不利于未成人身心健康的广告。 责任科室:商广科。 (五)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努力建成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1条。在已经创建自治区级的2条示范街(满洲里市市政路二道街至三道街段;满洲里市二道街兴华路至海关路段)和1个示范店(友谊商厦)的基础上,争创1个国家级的示范店。 责任单位:消保科、合作区分局、北区分局。 (六)"窗口"行业创建 继续全面开展"窗口"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深入抓好行业"改进服务、便民利民"活动,落实社会服务承诺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开展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和优质服务示范标兵评选活动,打造服务品牌。 责任单位:企业科、扎区分局 (七)出版物管理 积极配合新闻出版部门加强对图书、电子、音像、报刊等出版物以及印刷、复制企业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出版物市场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 责任单位:消保科 (八)创建工作氛围 积极配合市委宣传部、城管部门对主要公共场所设置的宣传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性广告内容进行审查;公共场所广告、招牌等内容健康,无烟草广告。 责任单位:商广科、各分局。 (九)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 按照国家、自治区、市政府的要求,认真开展教育收费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有效减少和遏制教育乱收费行为的发生。同时加大对收费公示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杜绝收费不公示情况的发生。 责任单位:物价检查所。 (十)打击走私贩私违法活动 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坚持不懈"的打击走私工作方针,深入开展打击走私专项联合行动,进一步完善,反走私综合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各类走私活动的发生,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责任单位:消保科、各分局。 (十一)、营造教育氛围,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把好行政许可关 继续抓好加工业、违法排污、房地产开发、矿产资源开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货代、中介服务、网吧棋牌室、等重点行业生产经营企业的专项整顿,坚持依法,规范审批程序和办理流程,明确审批权限。推行网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企业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年检等各项登记工作,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责任单位:企业科、扎区分局。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创建意识。创建文明城市的过程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过程,全局职工对此要有一个清楚的认识,认真学习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指挥部的有关文件和我局的具体安排,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地投入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来。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能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直接影响创建工作好坏,也事关政府的形象。认真履行职责,及时转变思想观念,改变工作作风,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以多种宣传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做到全局干部职工人人知晓,从而提升大家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意识。 2、健全领导机制,认真组织实施。 我市局决定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梁虹为组长,副局长白林、李宏伟、苏帅民、纪检组长王荣平为副组长,稽查科、市场科、公平交易科、外资科、企业科、、商广科、人事科、法制科、机关党委办、办公室、食品办、后勤中心、信息中心、消协、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全面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稽查科,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制定出创建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定期督促检查制度、目标责任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保证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各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定人员,建立制度,完善措施,切实抓好创建任务的安排和落实。 3、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工作实效。 (1)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树立社会主义的荣辱观,认真落实胡锦涛同志倡导的"八荣八耻"。要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20字基本要求"和"三管九不"平民行为规范的具体内涵,严格按照"20字基本要求"市民行为规范要求,努力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努力争做文明市民。 (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坚持和完善全局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制度和干部专业培训制度。在创建工作中强调"以人为本",坚持"五抓"原则,既从基础抓起、从基层抓起、从干部职工的基本素质抓起,从工商职能的基本要求抓起,从对干部的监督抓起,力争把精神文明建设渗透到工商行政管理的各个方面,渗透到廉洁从政、依法行政市场监管、优质服务的各个环节,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创建活动。 (3)突出诚信体系建设。 认真落实《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文明管理十条要求》,全面推行了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转变观念,转变作风,真正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4)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创建工作。各分局按照实施方案提出的主要任务和市政府制度的目标责任、制度实施计划,把任务分解,签订目标责任书,保证创建任务的实现。要加强督导工作,凡发生影响文明城市创建申报工作的人和事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要严明纪律,严格管理,确保创建工作按计划顺利推进。 (5)、搞好宣传发动,加大情况反馈力度。各责任单位要高度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迅速组织和动员干部职工积极投入到创建工作中去;要注重宣传发动,采取上门宣传、发放通知书等多种形式,将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公之于众,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对工作中所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创建办公室反馈,以利于综合协调和督办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