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今社会,经济飞速发展,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关于机构设置、体制、人事管理等的改革,但是在工伤赔偿方面的法律困境仍然是存在的,无论是当事人还是事业单位本身都存在一些困难需要解决和政策需要落实,本文对当前事业单位工伤赔偿的法律困境进行简单说明,并提出了一些对策。 关键词:事业单位;工伤赔偿;法律困境;对策 随着我国社会不断飞速发展,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工伤方面的案例也在逐年增加,难免会引发一些纠纷,而且当前事业单位的工伤赔偿机制也很模糊,不够明确,相关法律也不够完善,所以导致一些赔偿困境的出现和存在,给当事人的维权也带来很大困难,只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相关权益得到保障,才会使我国的事业单位健康发展,为国家和人民解决更多实事和困难。 一、事业单位公司赔偿法律困境 (一)法律规则与理念之间的冲突 在事业单位中,只要拥有工伤保险,不管是谁的过错,工作人员都有权利申请工伤赔偿,但只限于已经申请了工伤保险的工作人员,如果没有进行这一保险的承保,就享受不到这一权利,但是如果是劳动者的过错,而且事故重大,单位也要承担责任,进行相应的赔偿。而如果劳动者的失误重大,单位没有一点过错,那么工作人员就没有办法获得赔偿,所以这样对于受伤的工作人员来说就显得很不公平了,国家处于对劳动者的保护,各项条例、法律都会有所规定,每一起事故都要遵照条例进行,但是条例又明确规定,如果劳动者受到了一定的赔偿,除此之外,还可以向用人单位提起赔偿要求。所以法律的最基本要求就是具备逻辑统一性,无论是在概念上还是原则上,都要保证条文的横向一致性,不能只进行简单的组合,但是当前的赔偿法律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受害者请求赔偿时是应该以侵权为理由还是应该以工伤为理由,这就在法律的规则和理念当中产生的冲突。 (二)工伤认定程序复杂 劳动者因为工伤保证顺利获得赔偿的关键就是工伤的认定,但是在认定的过程中,程序比较复杂,需要单位签字盖章,所以就会因为一些原因遭到单位的拒绝,而且需要劳动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认定,否则将不予受理,而劳动者如果不能获得工伤的认定,就得不到案件的受理,即便是申请仲裁也会因为证据不足而得不到保障。 (三)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 当前工伤赔偿中一个较大的困境就是当事人的法律意识较淡薄,对相关法律不够了解,往往在受伤之后,并不知道自己可以申请工伤赔偿,所以经常会超过工伤认定的期限,但是已经来不及再进行认定,只能与当事人进行协商,这种解决方式就会出现不公平的待遇,双方都在为自身利益着想,所以难以达成一致,给劳动者的维权带来困难。 二、事业单位工伤赔偿对策 (一)统一相关法律制度 当前的工伤赔偿法律存在漏洞,必须进行统一,改变以往因为受害者的不同而获得赔偿不同的状况,改善不公平的状况,需要明确赔偿主体,与当地赔偿金额标准做对比,给予合理的赔偿。所以目前法律制度的统一十分关键,这样才能给予劳动者最有力的支持,在进行法律维权时才能有所依靠,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权益维护。 (二)简化认定程序 工伤认定的程序需要进行简化,应该取消认定需要得到单位签字盖章的规定,一旦劳动者提供相关证明,单位就应该给予受理,准许受害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且在工伤认定之前还有给予受害者一定的工伤待遇,进而满足劳动者的医疗需要。 (三)提高当事人法律意识 在单位工作人员发生事故之后,单位应该及时给予一定的法律辅导,也要帮助当事人进行及时的工伤认定申请,并进行积极的维权,也要积极的参与到与单位的协商和调解当中,避免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耽误正常的维权,同时,相关部门还要做好法律的宣传工作,及时向有关人员进行法律的宣讲,督促单位和劳动者加强安全的防范工作,进而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也给正常的维权带来方便。 三、总结 现如今,各个单位已经明确规定工作人员要进行工伤保险的承保,但是最近的法律并没有对相关工伤赔偿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做出明确的规定,需要有关部门作出明确的答复和规定。只有这样,才能为我国事业单位的工伤赔偿工作带来明确的法律指引,进而推动我国事业单位保险的改革进行的更加顺利,以此来为劳动者维护更大的权益,减少劳动者与单位之间的矛盾纠纷,进而给予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更多的权益保障,保证单位和劳动者间的关系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新宝.工伤保险请求权与普通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关系[J].中国法学, 2007(5): 55-56. [2]黄鑫.工伤保险给付与侵权损害赔偿的冲突与契合[J].法治论丛, 2009(1): 137-138. [3]樊杏華.多元视角下高校劳动人事争议解决机制的完善[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10(3): 68-70. [4]谢咸民.《工伤保险条例》修改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山东劳动保障, 2009(12): 16-17. [5]翟玉娟.工伤保险覆盖面存在制度缺失及完善[J].深圳大学学报, 2009(9): 7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