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非上市的中小型水电站为对象,简单地论述了实务中收购方在收购目标公司股权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其防范。 关键词:法律风险;防范措施;中小水电 引言 水电资源作为一种可再生的清洁能源,具有节能减排的能源优势,又有防洪、农业灌溉、水产养殖、供水等综合效益。虽然近年来国家为了进一步促进和规范中小型水电企业的发展,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规章和政策来规范中小水电企业投资市场,但是在中小型水电企业项目收购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一、项目法律风险的种类 1.股权法律风险 中小型水电站相比于已经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公司在收购目标企业股权的时候,存在更大的风险,在实务中常见的有: 2.股权瑕疵 股权瑕疵作为一种潜在瑕疵风险,是在水电企业设立的时候就存在的原始股东的出资瑕疵,也是水电企业增资过程中出现的增资瑕疵。常见的股权瑕疵有: (1)设立时出资瑕疵,表现为出资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约定,未按时出资或者足额出资。收购人在对目标水电站进行股权收购的时候,若未认真调查水电企业在设立初期的股东出资情况,很容易对后期公司的运营和债权债务产生影响。 (2)虚假出资,是指出资人在出资的过程中与代收股款的银行、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等串通起来骗取公司的登记,由于其行为具有明显的隐蔽性,和瑕疵出资相比,虚假出资所带来的潜在危险更为严重。实务中表现为虚报银行进账单、骗取验资报告、虚假实物出资、虚假专利出资、虚假土地使用权出资等方式而获得公司登记。 (3)抽逃出资。在实务中,中小型水电站的投资者抽逃注册资本的现象时有发生。从公司法看来,抽逃出资是指在股东在缴纳其认缴的注册资本后,通过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关联交易或者其他方式将已经缴纳的注册资本撤回等违法行为。 (4)股权质押。由于中小型水电站大都是民营资本出资设立,在公司运营的过程中,股东将水电企业的股权作为资本进行新一轮的转投资或者了公司的其他债权债务而将股权进行登记质押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已经登记的质押股权具有优先受偿性,可以对坑任意的善意第三人,因此对投资者来说是一种必须重视的潜在风险。 3.税务法律风险 水电站在建成运营后必须按照国家的税务法的规定按时缴纳营业税、增值税等各项税种。在实务中,公司为了少缴或者不缴税款,往往采取各种措施来偷税漏税,投资企业在投资中小水电企业的过程中面临缴纳税务滞纳金的风险。投资者在对中小型水电企业进行投资的过程中应当尽职调查企业的财务会计账簿以及纳税凭证,避免税务法律风险。 4.行政处罚法律风险 水电站建设和投入过程中必定会对周围的生态环境及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小型水电站在建设规划前必须编写环境评价报告书并取得法律所明确规定的行政许可,在运营过程中必须符合环境法律法规的规定,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投资者在对拟收购水电企业进行收购时,应看拟收购的中小型水电企业目前是否已经修建完工,如果是已经投入使用的水电站,应仔细考察企业目前的运营是否合法,若为正在建设中的水电站,应仔细审查在建的批准文件,仔细考察拟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以免对水电站正规运作带来风险。 5.债务风险 在对目标水电站的收购过程中,具有明显的潜在的债务风险,常见债务风险:①员工债务风险,是否拖欠员工工资、是否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公积金及收购后是否会发生员工集体离职情形等风险;②经济合同风险,包括各类经济合同的履约状况、债权债务关系、未结事项等所导致风险。 二、中小型水电站项目收购风险的防范 1.股权瑕疵的防范措施 股权瑕疵实质上是任何股权收购都可能存在的风险,投资者在对目标中小型水电站进行收购的时候,为了避免股权瑕疵风险,可通过对拟转让股权进行股权公告等方式来减轻风险的承担。另外,在对公司的股权收购的时候,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内容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查来认清股权收购中的风险:①目标公司负债情况,包括未披露的对外担保、潜在合同违约、潜在其他债务;②转让双方主体资格限制,公司章程是否对受让股东的资格具有要求;③被收购股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问题,即股权本身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具有目标公司股东出资不实、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情况;④该股权是否已经进行质押等。 2.税务风险的规避 投资者在对拟收购的中小型水电站进行收购时,首先应对拟收购项目的税务稽核。其次在收购之前将相关税务事项在《股权收购协议》中明确约定,避免后续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税款缴纳争议纠纷。最后,投资者在收购之前应当及时了解税收征管动态,避免造成巨大的收购风险或收购失败。 3.债务法律风险防范 为减少对拟收购项目的债务风险的承担,在对中小型水电企业进行项目收购时,首先应对公司的各个合同进行审查和清理,掌握每个合同签订对象及履行情况。重点核查员工薪酬的发放、社保及公积金的缴纳筹集情况,不能忽略股权收购中及至收购后可能会发生的员工集体离职的情形,尽量使项目收购平稳过渡。另外,在收购的过程中还要重点审查目标公司各类经济合同的履约状况、应收应付、未结事项等,并要求出售方充分履行披露义务。 结束语 任何收购交易中都存在着风险,中小水电收购活动作为一种十分复杂的微观经济行为,其收购过程受到经济 、社会、文化 、政治、法律等诸多宏观和微观不确定因素共同影响,为了规避项目收购所带来的法律风险,投资者必须具有长远的眼光,对收购中小水电项目经行仔细考察,全面开展尽职调查,进而实现项目的成功收购。 参考文献: [1]浅议小型水电站项目收购风险管理[J]. 闫沁茵.通讯世界. 2014 [2]中小水電项目收购的风险分析和管理[J]. 常青.企业研究. 2013 [3]关于中小水电股权收购风险分析与防范的探讨[J]. 吴卫.现代经济信息. 2012 作者简介: 罗华(1975.9- ),男,汉族,重庆市万州区人,本科经济师。主要从事项目投资、股权收购、资产重组等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