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救灾应急行动方案 为保证我局在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能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紧急救助工作,及时收集、汇总上报灾区的各类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下达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有效地开展查灾核灾,指导灾区的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及时得到保障,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县委县政府指出的"创新创业,科学发展,诚信守法,和谐平安"的整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防救结合的原则,切实抓紧做好民政救灾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不受损失。 二、抢险救灾应急组织机构组成及任务 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杨英 副组长:刘凌涛、温圣华、陈厚菁、李菊英、廖信文、刘献钦、谢斌、周林 成 员:各股室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若干个工作小组。 1、应急综合小组(设救灾救济股) 组 长:分管救灾救济工作的局领导 副组长:救灾救济股长 成 员:救灾救济股工作人员及局机关其他同志。 主要任务:负责灾害期间的24小时值班,保持与气象、防汛、地矿等单位的联系;深入灾区查灾、核灾;统计、上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起草有关救灾工作的请示、报告,申请应急救助款物;拟定救助款物分配使用方案,会同县财政局及时下拨救灾应急资金;指导、协调灾区灾民的生活安排和灾区倒塌民房的恢复重建工作。 2、救灾捐赠组(设慈善会) 组 长:分管慈善工作的局领导 副组长:财务股股长 成 员:县慈善会、财务股工作人员 主要任务:当需要发动社会捐赠支援灾区时,组织开展社会捐赠活动,起草捐赠工作的请示、报告,编发捐赠工作信息、简报,负责接收社会捐赠的救灾款物,并向社会公示。必要时组织协调开展救灾捐赠义演、义卖活动。 3、宣传报道组(设秘书股) 组 长:分管秘书股工作的局领导 副组长:秘书股股长 成 员:秘书股、救灾救济股、慈善会工作人员。 主要任务:负责灾情信息发布,灾情照片或录像片的制作,救灾宣传报道工作。 4、后勤保障组(设秘书股) 组 长:分管秘书股工作的局领导 副组长:秘书股长 成 员:秘书股、财务股、救灾救济股工作人员。 主要任务:负责局机关救灾人员的车辆安排、后勤保障;负责应急救灾物资的采购及救灾、捐赠物资的运送工作;做好省、市民政厅(局)救灾工作组的接待工作。 三、抢险应急物资准备 县民政局准备一定数量的救灾衣被,食品和饮用水等物品,在本局救灾应急物资储备不足,灾区紧急转移安置急需的情况下,紧急向市民政局和县政府申请支援。 四、行动方案 1、报告发布灾害信息 (1)灾情发生后,立即向市民政局和县委、县政府报告灾情,做好迎接市政府或市民政局救灾工作组的准备工作。 (2)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建议县委、县政府派出由县领导带队的救灾工作组赶赴灾区核查灾情,慰问灾民,指导开展救灾工作。 (3)灾情发生后48小时内,收集、编辑灾情照片或录像片,向上级民政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由宣传报道组负责,报局领导审定签发)。 (4)从灾害发生开始,每日9时前要求受灾乡镇民政所上报相关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并向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直到灾害稳定(由应急综合组负责)。 2、开展紧急救助 (1)根据灾区乡(镇)级政府申请,灾情发生后48小时内制定救灾应急资金补助方案商县财政局,按照拨款程序及时下拨到灾区。并会同县财政局向市民政局、财政局紧急申请救灾应急资金。 (2)根据灾区需要,灾情发生后48小时内制定并完成向灾区紧急调拨救灾物资工作。并向市民政局请求应急物资支援。 (3)适时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协调处理相关救灾捐赠事宜。 3、灾情及救助需求评估报告 (1)及时制作灾情照片或录像片、撰写灾情和救灾工作汇报材料。 (2)建议请县领导带队向市政府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