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网络与商务的结合越来越紧密,传统的线下商务活动逐渐被人们所抛弃,取而代之的是现代化的网络交易。但是,在近几年的网络交易中暴露出了许多交易安全问题,出现了许多起网络诈骗、黑客袭击等案例,使得网络交易安全问题引起了人们的重视。本文研究网络交易安全与民商法保护相关性,希望能对网络交易安全的提高有所帮助。 关键词:网络交易;民商法保护;相关性 近年来,互联网技术发展迅速,在各行各业内的应用越来越频繁,尤其是经济领域,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更极大地推动了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但是互联网技术发展的速度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使得我国现有的民商法无法有效的规范互联网行业的行为。我国的方针是依法治国,提倡法制社会,因此,为了提高网络交易的安全性,民商法的完善显得尤为重要,用法律的武器捍卫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样才能促进网络交易健康发展。在利用民商法保护网络交易时,要抓住民商法交易结构和网络交易制度的重点,然后将两者互补,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的网络交易安全体系,这对提升我国网络交易安全性至关重要。 1网络交易安全的现状分析以及问题 1.1网络交易安全现状分析 网络交易是一种新兴的商业运行模式,它是指单位或个人通过网络在网上交易平台上进行商品或服务的购买,与传统交易方式相比,网上交易具有效率高、成本低的优势,其更符合现代人的生活节奏,一经出现,就收到了各个商家和消费者的追捧。但随着网上交易的大规模普及,我国的民商法法律制度体系中并没有相关条例对其进行约束和管理,这也意味着一旦网上交易出现安全问题,我国现有的民商法无法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这也让不法分子投机取巧,严重危害着网络交易的安全性。 1.2网络交易安全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消费者的知情权遭到削弱。尽管网络交易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桎梏,扩大了交易双方的选择空间,但这也使得消费者对物品的信息来源受到限制,他们只能通过网上的图片或评论来了解商,但消费者却无法有效辨别这些信息的真伪,这样也就给网上交易带来了安全风险。 第二,交易方式透明化。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和开放性较为明显,交易双方的交易信息都是公开的,而且交易的方式、流程大家都一清二楚,这样也就给了不法分子投机取巧的机会,破坏交易、偷盗钱财等案例时有出现,网络交易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2我国网络交易安全与民商法保护相关性研究 2.1通过公式明确双方的责任与权限 在网络经营者进行登记注册时,民商法要求网络经营者出示经营相关信息,待有关部门审核通过之后,方可营业,这一措施保护了消费者对商品信息的知情权,使得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到保障。除此之外,对于商品信息、消费信息真实、完整的记录,是界定交易双方责任与权限的有力证据,便于对网络交易的管理,极大地发挥了网络的信息公示功能。因此,公示网络交易双方的真实信息这一措施有效的保护了网络交易的安全性。 2.2民商法在网络交易中的责任制与强制性 近几年,随着网络交易越来越火爆,层出不穷网络安全问题也随着暴露出来,如何提高消费安全性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重点关注,这也是民商法、网络交易制度的重点内容。网络的虚拟化较强,网络交易也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因而消费者无法得知商品的真实信息,而且部分网络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盲目追求利益,对商品做一些虚假包装,利用不符合实际的商品信息引导消费者购买。这种情况需要从法律层面才能得到有效解决,这要求民商法有关部门通过立法制定有效的网络交易先行赔付制度,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一制度是民商法对网络交易的责任制的集中体现。赔付制度的大致内容如下:网络经营者想要加入网络交易平台,必须先交纳一定的入会费,然后就可以成为赔付机构的会员,这笔入会费也可以看作保证金,当网络交易陷入纷争的时候,赔付机构就可以先将这笔钱赔偿给消费者,使得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保护。先行赔付机构对网络经营者有一定的约束力,只有网络经营者的信誉度达到一定的标准,才被允许继续进行网络交易,对于信誉度高的经营者还有一系列的鼓励政策,而对于行为不当的网络经营者,赔付机构先对其提出警告,情节严重或者屡次不改者一律剥夺网上交易的权利,这一点就体现出民商法对网络交易的强制性。 2.3网络消费者隐私安全保护 在互联网时代下,网络交易中的消费者隐私变得透明。消费者在进行网络交易时,网络交易者会通过COOKIE技术将消费者的信息进行收集,并将其整理成一个小型数据库,方便经营者进行二次销售。例如当消费者第一次网购之后,即使没有订阅该店家的信息,但仍然会向消费者推送消息,希望消费者再次消费。而民商法在完善過后,明确了网络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加强了对消费者信息的保护。 3结语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网络交易当中,网络交易越来越普及,网络交易面临的挑战也会越来越严峻,要保证网络交易的安全,就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在现有的民商法基础上,针对特殊网络交易安全问题制定特定的条例,使得网络交易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张睿.民商法交易安全论[J].法制与社会,2016(17):251-252. [2]柳正晞.论商法的交易安全保护[J].法制博览,2016(11):100-102. [3]张世伟.民商法对交易安全的保护探析[J].法制与经济,2015(19):119-120. 作者简介: 朱涛,单位:江苏省公安厅,所学专业:民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