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竞争白热化的年代,几乎任何一个企业都知道品牌知名度的重要性。但又常常陷入一个误区:以为有了知名度就万事大吉了。殊不知,美名远扬是有知名度,臭名昭著也是有知名度的体现。由此可知,除了要知名外,还更要知"好"名,即美誉度。 企业在用户心目中的形象可分为:知名度和美誉度。知名度用钱在短时间内即获得,但是不能持久;美誉度最难,必须超出用户的期望值。所以在塑造一个品牌的过程中,首先要知道怎么把知名度做大,然后在有知名度的情况下把品牌的美誉度做大,要把这两点结合起来做。 先做知名,知名有做知名的招儿,然后做好感,好感有做好感的道儿,不要混淆。现在不少企业经常把这两个混在一起,结果弄得事倍功半。 一个新上市的产品要先让消费者认知你,然后才是要让别人了解你、喜欢你。初期广告在达成消费者认知之后,要及时变更广告创意,这时是为获得好感而做的广告。 认知时间过长根本就没有用。海王的广告本是一个非常好的创意,但是海王做的广告不知道是为了好感还是认知去做,总之这个广告打了一年多,海王才被认知;打了两年多,也只是简单地知道这是一个什么产品,但是不知道这个产品给消费者的核心利益是什么。 再举个例子,我们知道恒源祥,1993年打了一个广告,广告词叫"恒源祥,羊、羊、羊"。这个广告做的是一个认知广告,在一个很短的时间内就达成了认知,为什么?因为它是做高频率的重复。但恒源祥也存在一个问题,知名度达成了应该接着做好感,但是它没有,还是"恒源祥"、"恒源祥"地继续被认知。只是从企业自身的角度出发来进行推广,而没有从产品对应的群体来考虑,传达给消费者的全是企业自卖自夸的东西,而不是要和消费者对接的情感。这样,消费者就无法产生品牌好感,企业品牌必然缺乏美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