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中国企业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离不开思政工作的配合,思政工作同样作为发展过程中的优势与传统而存在,与此同时,思政工作同样具有确保国有企业健康快速的发展作用。面对全新的社会形式,思政工作也需要得到相应的创新。本文首先就教育模式的创新展开了相关讨论,其次对培养模式创新办法发表看法,最后总结思政工作的重要导向意义。 关键词:国有企业;思政工作;创新 就当前中国国有企业的发展而言,思政工作作为企业生命线而存在着,同时也是确保包括经济建设在内等各项工作的基础。现如今,社会经济利益已经逐步走向多元化,组织多样化,社会心态复杂化的新形式。因此,在当前情况下为确保职工在个人素质上得到全面提升,就必须保证思政工作得到突破性创新。 一、创新教育模式,用科学的政策理论引导人 就国有企业思政工作的加强而言,就必须通过教育加以实现,在不断学习的过程中帮助企业职工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一)加强常规性教育 在企业进行教育学习的过程中,确保学习制度得以实现,同时具有较为浓厚的学习氛围。在整个过程中,党委终须必须发挥其相应的作用,引导公司走向正确的学习之路,同时加大中心理论的执行力度,加大影响力,扩展学习范围。各级部门应当集中学习加以重视,积极展开相关培训,为企业员工做好导向作用。最后还可以通过鼓励员工实现员工的自主学习 (二)加强个人体验 有相关研究证实,任何个人体验过的事情,都可以在其过程中学习到相应的知识。所以国有企业在实行教育的过程中,添加体验式教育,确保职工能够在实际体验的工程中得到相应的知识。就部分企业而言,他们通过展开重走长征之路的活动,通过氛围的渲染以及个人的亲身体验使员工懂得老一辈英勇顽强的长征精神。 二、创新培养模式,以多方面的锻炼提升人 在企业竞争的过程中,同样也是人才的竞争,因此人才是整个企业中的第一资源。所以新时代的国企思政工作应将工作重点放置于人才的培养上,实现人才培养环境的优化以及人才资本的扩增,最终得到企业的科学发展。首先,确保企业文化能够实现企业内部的传输,使得企业中的职工与干部获取相同的价值取向。其次加强个人思想道德的培养,在整个市场竞争的过程中,良好的职业操守同样具有较强的影响力。第三点则是实现专业人才的培养,专业型人才作为企业技术改革的主导力量,指引着企业发展方向。因此企业必须设置相应的专项培训,同时加以薪酬奖励,激发员工的学习积极性。最后注重职业道德培养。在企业思想道德建设的过程中,也是对企业规范化管理的进一步优化。所以加强企业员工自我责任感也较为有效的职业道德培养。 三、创新引导模式,用沟通和关怀感染人 随着我国社会多元化发展的不断深入,人们的思想更是变得丰富多彩。在此条件下的思政工作,一定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根本理念,根据所管理人群的不同特征和形态,展开不一样的沟通和关怀工作。在国有企业当中,要开展新的思政工作,首先要通过平等的沟通,了解和掌握每一位员工的思想状况。对了解情况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思想引导工作,如策划大型的联欢晚会,以节目表演或游戏的形式让每一位员工参与进来,使全体员工融入到企业这个大家庭中来,感受大家庭的温暖和团结。其次,员工入职前,要对其进行系统的培训,使其认识到在国企工作的责任,使其能够自觉承担企业或是国家的发展责任。最后,思政工作的开展要深入到员工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当中去,去了解他们的实际情况,当他们遇到困难时,能够及时的帮助他们解决问题,让每一位员工知道企业对他的关怀,这不仅能够使思政工作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还能够促进企业形成和睦的工作环境,帮助员工打造和睦的家庭。因此,国企的思政工作深入到员工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当中去,对其进行最直接的了解和关怀,能够很好激发员工的思想觉悟。 四、优化竞争模式,公平公正用人体制激励人 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新时期优秀人才的不断加入,正确的培养、引导和用人是促进企业更好发展的必然选择。因此,国企要制定科学的竞争模式,在择优的基础上,根据个人所长安排合适的工作,公平公正的提升关键人才。在人才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企业首先要广拓市场招聘途径和制定良好的人才培养机制。同时,应该实行岗位竞聘的模式,这能够打破传统职位上岗模式,促进企业内部人员的良性竞争和优秀人才的选拔。通过创新人才培养和聘用模式,能够激发员工的自主学习和提升的能力,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 五、结语 我国国企的发展关于到国家的基本建设和发展,通过对国企教育、培养、引导和竞争模式进行创新,是提升国企发展的必然选择。思政工作的是促进国企创新的基础,只有做好企业的思政工作,才能为创新创造较大的发挥空间。 参考文献: [1]李可.国有企业思政工作创新[J].企业研究,2011,24:203+207. [2]孟金红.以创新型国有企业文化开辟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新境界[J].同行,2016,05:92. [3]孙德福.国有企业强化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途径分析[J].东方企业文化,2014,1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