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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陷落第二十章爱情


  第二十章 爱情
  1:
  南山恒达房地产公司的总经理王恒,在享受过太多人世的繁华生活过后,内心更多的是一种寂寞与空虚。除了房地产外,王恒还在南山市最繁华的商贸街上开了一家名为南山风华的服装商城,专门经营全国乃至世界上的名牌服饰,南山的中产阶层可没少光顾这里。   黄鹏远和王恒,这两个南山市的商界名人都在南山市电视台上多次亮相,黄鹏远不是捐款建学校就是赈灾,或者建养老院,王恒多半都是资助贫困学生上大学,南山市民对这两个人背后可是没少议论,尤其是那个王恒,长得风度翩翩,一表人才,儒雅谦和,令太多的女性为之动情。这么多年来,贾前进并没有直接收过王恒的钱物,只是有时为私事出门时带上王恒,北方南方都去过,当然这一切就都是王恒买单了,王恒也很乐意,也算是自己有机会报答一下贾前进的。没钱时觉得钱就是这世上的一切,等到真的有钱了,却觉得并不是那么一回事的,这世上还有很多东西是钱买不到的,譬如健康、快乐,还有真诚、真爱。繁华场上的那一张张笑脸,还有床上肉体炽热的交欢,都是建立在冰冷的纸币上的,如果没有它,换来的只是鄙视、只是呵斥、只是这个世界最无情的冷眼,可以说整个世界都在背叛你。虽然你昨天还是一个乞丐,乞讨街头,但你今天摇身一变,成了一个腰缠万贯的富翁,那么结果就是,昨天还对你恶意讥讽的女人,今天马上就对你展开她温暖的怀抱;昨天还对你避之唯恐不及的男人,今天马上就对你趋之若鹜。没钱时你得到的是这个世上最真实的回应,有钱时你得到的是这个世上最虚伪的回答!   又是秋天了,阵阵秋风从城市的上空呼啸而过,王恒的身体陷落在藤椅里,脸上的表情陷入了邈远的遐想,他想起了上大学时的女朋友,那时候,他们是那么的纯真,因为爱所以爱,爱就是爱的理由,可那样美好的时光却是再也回不来了,参加工作后的爱情受挫更是深深地伤害了他,以致使他抛弃了教书的职业,而选择了下海经商。起风了,院子里的落叶被卷扬起来,又纷纷落下。王恒的心思回到了院子里,别墅围墙内的草坪已出现黄色,不时地有落叶从树上悠悠飘落;眼前的一切情景让他感觉时光真快啊,好像绿草茵茵花儿灼灼的夏天就如同在昨日一般。王恒的心绪有些激动了,就起身回屋了,到书房打开电脑,然后在键盘上写了起来,时间不长,就写出了一篇题为《秋天走了》的精短散文:   我坐在秋天的屋檐下,阳光在天空的最高处飞翔;这是秋天的最后一个节气   ——霜降,我知道再过一些时日,一个季节又将在我们的生命中远去。    秋天要走了,我的指尖在一枚落叶上,触摸到一种离别的寒意。这个季节,   一切都在憔悴,就连庭院中昔日肥绿的栀子,也在秋风中摇落一地的枯黄,形容   落寞。秋天是一个沉思的季节,或许你跋涉得有些累了,那么就停下脚步,坐在   秋天的屋檐下歇一歇吧,燃一枝烟,听听秋风,听听秋雨,卸去一些心灵的负重,   让所有伤心的、快乐的往事成为过眼云烟。    秋天属于智慧,是减法中的加法,是亏中的盈;只有在秋天,我才会深深地   感受到时光老人的脚步,才会生发出一种淡淡的清醒的哀愁;没有秋天的生命是   不成熟的,没有秋天的生命是不丰富的。秋的天空,深邃;秋的大地,丰硕;秋   风,飒爽;秋霜,威严;秋雨,觉醒;秋露,纯净;秋月,高洁;秋叶,静美;   秋蝉,悲悯;秋水,那是一双美丽无瑕的眼。    我爱在秋风中行走,让秋风吹乱我的头发;我爱在秋雨中漫步,让秋雨打湿   我的衣裳;我爱在秋月下吟哦,让秋月洗濯我蒙尘的心灵;我更爱在秋天的清晨,   掬一捧寒霜,拒绝人间的世态炎凉。    秋天走了,花好像才刚刚开过,你、好像刚刚走过……   又修改了两遍后,就发到了市报副刊版的电子邮箱里。这些年,王恒已出版了两本散文集,他这个圈外人在文学圈内获得了良好的认可。   2:
  王恒有一天在书房里翻到了以前当老师时写给那位女同事的情书,不,严格说起来是写给他大学时那位女朋友的情书,因为他当时是带着对从前女朋友的那份挚爱去写的。读着那一封封情书,字里行间饱含了他曾经对爱情的执着与追求,往日情景再浮现,藕虽断了丝还连,但一颗心还能回到过去的起点吗?   或许这已是一个没有爱情的时代,王恒曾经一遍又一遍地在枕边问那些与自己有过肉体接触的女人:"你为什么喜欢我?"得到的回答都是:"像你这样条件优越的男人谁不爱呢?别说是做妻子,就是一辈子做情人也非常乐意啊!"王恒说:"那么爱情是有条件的吗?"女人的回答是:"那是当然的,没有哪一个女人会爱上一个街头的乞丐,因为他一无所有,一个一无所有的人怎么配拥有爱情呢?"王恒伤感了。是啊,正因为那时他贫穷,所以那位女同事才不会选择他。   突然,一个大胆新奇的想法在王恒的脑海中闪现出来,他决定在南山市搞一个情书拍卖活动,以见证一个时代的情绪,凭着他在南山市商界的声望,一定会给这座城市制造出一次轰动效应。   王恒先把自己的想法向媒体吹了风,报纸上才出现了几篇文章,王恒就成了南山市民谈论的焦点,一个商界名人身后的故事引进了市民的热议,生活从来就不喜欢平静,在生活面前,人们需要一个又一个波澜,来填充一个个乏味的日子,不仅是南山市的媒体,连边南省的几家媒体也参与了进来。   情书拍卖会那天,现场真的是热闹异常,全城所有的媒体记者都赶到了,边南省的出版公司与媒体记者也赶来了,南山电视台的娱乐频道对此事做了精彩的报道。情书由南山市电视台的一位漂亮非凡的女主持人现场朗诵,她很会煽情,声情并茂,并且两眼泪汪汪,泪光闪闪,现场不断爆出热烈的掌声。女主持人朗诵道:"如此说来,爱情不就是建立在金钱之上的一种交易吗?不,爱情不是这样的,这是对人类纯洁爱情的一种玷污!深深地爱上一个人,甚至可以用自己的死去换取对方的生,这才是真正的爱情,这才是爱情最宝贵的条件,这才是爱情最坚强的理由!"这时,现场更是掌声雷动,经久不息。   拍卖会真的引起了轰动效应,情书最后被边南省的一家出版公司买走了。这家公司经过整理后,立即就出版印刷了一万册,这些情书合集马上就在市场上销售一空。   拍卖会结束后,有记者涌上去采访王恒,问:"王总,您为什么要把情书拿出来拍卖呢?"   王恒动情地说:"说真的,如果让我现在的心境再写出当初那样的情书是再不可能了,之所以我把这些在内心一直珍藏的情书拿出来拍卖,是因为在一个白银时代到来的今天,原本无价的爱情也正在成为一种商品,就像那些陈列在商场中的货物一样,可以轻易就用金钱买得到,情书的拍卖宣告了我心中爱情的毁灭,也是对我从前感情的祭奠,可我内心依然渴望那种纯洁真实的爱情,但这简直就是一种奢侈!"   记者又问王恒:"请问您作为我市商界骄子,在人生中有什么遗憾吗?"   王恒不假思索地回答:"有,那就是贫穷的时候,我体会到爱情;富裕的时候,我收获了美女。"   王恒的妙语再一次让现场掀起了高潮。   3:
  秋已经深了,阵阵秋风中裹挟了深重的寒意,一个季节又将逝去了。一个周末,王恒一个人坐在别墅的院子里看秋叶飘落。这时,手机响了,王恒看了一眼显示屏,是贾前进打来的。贾前进在电话中约他晚上八点在上岛大酒店最高层旋转厅见面,说有事拜托他的。   到了晚上,王恒七点半就到达了,要了咖啡,让服务员到时送过去;此外,还点了几个适合贾前进口味的菜和一瓶外国红酒,也让招呼后再送过去。贾前进很准时,八点过两分就带着叶枫走进了旋转厅。   贾前进穿一件黑色风衣,乌黑的头发梳成三七分,一脸严峻的神情,看上去很有范。见到王恒,说:"你已经来了?"这当然是一句客套话,总不会让他坐在这里等待王恒的。   王恒站起身来,笑着回答:"也才刚到的。"   贾前进侧过脸去对叶枫说:"这就是我对你说的集财富和才气于一身的王总。"   叶枫颔首说了声:"王总好!"   王恒立刻被贾前进身边的这个女孩子给惊住了,这个女孩子与他大学时的女朋友太相似了,就连说话的声音也是那么地相象;也只是一刻,王恒的眼神就恢复了正常,在贾前进面前他可不能失态的。   贾前进脱掉风衣,王恒接过去挂好了。三人都落座后,服务员就送上来了咖啡。   贾前进说:"这是目前全市最高的地方,南山的繁华世界可都尽在我们眼底啊!"   王恒知道,这旋转厅可不是一般的小市民能消费得起的,就是坐在这里喝上一杯咖啡那价格也是不低的。   贾前进说:"又在报纸上看到你的散文了。"   王恒说:"让贾书记见笑了,胡乱写的。"   贾前进说:"我还记得最后一段的:‘秋天走了,花好像才刚刚开过,你、好像刚刚走过……’你是在变换一种方式说人生如梦啊!是啊,秋天多少总是有些让人容易感伤的。"   王恒说:"难得贾书记如此好记性。"   贾前进说:"在南山市文化界,一个荒野,一个你,也就是谷风,只要是你两人名字的文章出现在报纸上,我基本上都会看一看的。那个荒野我原本是有将他调进市委办公室来的打算,可那人的思想太激进了,只好作罢,太有思想的人不适合从政,这种人不好控制,太无思想的人同样也不适合从政,这种人只是随波逐流的功利小人。"   一杯咖啡喝完后,王恒招呼服务员上酒菜,贾前进并未拒绝。酒菜上来了,贾前进一看,都适合自己的口味,看来王恒是用了心的。服务员打开红酒后,王恒就让服务员退下去了。贾前进把这次约王恒出来的缘故说了,王恒看了一眼叶枫说:"我想还是在南山风华,那边的工作环境更适合一些的。"   贾前进说:"好的,就在南山风华吧。"   王恒举杯敬了贾前进,又敬了叶枫,不敢定睛细看,只是目光在叶枫的脸上虚晃着。几杯酒下肚后,王恒感觉到贾前进的内心并不轻松,他也侧面听到了不少关于贾前进和江正清在南山市暗中斗法的事情,市宗教局的副局长邱来福因为太放肆,在贾前进的暗示下被检察院以贪污寺庙修建款的罪名带走了,脏款数额不小,犯罪情节属实,看来难逃刑责是必然的了。邱来福出事后,江正清那边没有一点回应,看不出里面的深浅。   贾前进叹一口气道:"李白有诗说‘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真的是好诗啊!"   一瓶红酒喝完后,贾前进就站起身来要走了,王恒赶紧起身把贾前进的风衣送到了他的手上,然后看着贾前进与叶枫离去。   王恒结了账,后一步离去;回到家中,躺在床上辗转反侧,竟然失眠了。   两天后,也就是星期一,叶枫开始在南山风华上班,月亮湖小区和南山风华之间有公交车,上下班方便得很。   叶枫上班后不久,就在南山市一所专科学校报了一个大专研习班。王恒偶尔会来南山风华走走,和叶枫聊上几句,问一问她服装销售情况,从回答中可以看出叶枫对待工作很上心,不是那种混薪水的人。王恒本想送两本自己的散文集给叶枫,但想想还是打消了此念头,只是送了一张自己的名片。   一天,王恒又去南山风华,却在叶枫的办公桌上看到了一本自己的散文集。   王恒说:"这书你哪得来的,纯属胡言乱语,不值得看的。"   叶枫嫣然一笑说:"真想不到你一个纵横商场的人,文章竟然写得这么好的。"   王恒说:"是你说得好罢了。"   叶枫说:"我每天看上一到两篇,我觉得读散文不像读小说,散文适合细嚼慢咽,而小说则适合一气呵成地看完,不知你以为我的看法如何?"   王恒说:"很有见地嘛。"   叶枫说:"我想问一下王总,你生意场上的事已经很忙了,那些文章都是怎么写出来的?"   王恒说:"我这个人有个特点,一年四季,每个季节来临的时候,我都感到欣喜,仿佛迎接崭新的人生一般;然后每个季节离去的时候,我都有些伤感,因为我们短暂的人生又失去了一段;欣喜的时候,我会安静地在电脑前坐下来写些文字,伤感的时候,我也会在电脑前坐下来写些文字,但四季中我最爱的季节还是秋天。"   叶枫说:"或许因为我是秋天来到这个世界的缘故吧,我最爱的季节也是如火燃枫的秋天。"   王恒知道贾前进与叶枫之间的关系,所以并没有唐突,很多次,他都想约叶枫去一个名为"枫叶红了"的酒吧坐坐,那是他最爱的一个去处,但都打消了念头。   一天晚上,王恒坐在电脑前打开了自己的邮箱,看见里面有一封邮件,就打开来看了,是叶枫发来的,她说自己写了一篇关于秋天的散文,请王总给她看一看写得怎样。王恒赶快打开了附件,一看,是一篇题为《秋日小语》的小散文,就仔细地看了起来:   走过春的缠绵,夏的热烈,秋天来了,它从万木的枝桠上走来,从金黄的田野   上走来,从收获的微笑中走来;秋的阳光漂洗着我的身心,令我陶醉于秋的美好。    我是一个爱极了秋的人,秋之声,秋之色,晴的秋,雨的秋,我全爱了;在我   的眼里,秋是没有缺点的,没有瑕疵的,它就是我心中的最好。秋是属于花木凋零   的季节,但我觉得秋天里有一种"花朵"是人世间最美丽的,那就是秋月,它令人   生出无限曼妙的遐想。秋月是最赋有诗意的,最赋有气质的,它是一位高贵非凡的   女子!于秋月下漫步,仰视高远天空上那玉玉的一轮,我的身心常常几乎要沉醉了,   消融了,羽化了。   我说:"秋月,你真好,我太爱你了!"   秋的阳光,最丰厚,最瑰丽,属于奉献,属于收获,沐浴秋阳,我总觉得自己   逊色于庄稼地里农人精心种植的一株壮实的高粱。   秋之声,当是秋风、秋雨了。闭上眼睛,想象飒爽秋风掠过千山万水的情景,   该是何等阔大的境界啊,真令人满怀激越,豪情万丈!潇潇秋雨夜,我总要失眠,   但我喜爱这失眠之夜。较之于春雨,秋雨是多了几分凄楚,我却管这凄楚叫沧桑美,   可乎?在秋雨声中,我思想的杂质仿佛全被滤去了,褪去了浮躁,只剩了一种如止   水般的宁静。秋雨是赋有教化之功的,我的心灵因此而丰盈起来,我对生命的热爱   因此而强烈起来。   我说:"秋雨,你是我的,你永远是我心灵的雨露!"   就这样一篇短短的写秋天的小文章,真的让王恒感到惊讶不已,相对于自己的那篇散文《秋天走了》,这篇《秋日小语》写出了另一种味道,既有女性的柔美,又有男性的阳刚,一个高中没有毕业的女孩子,能有如此文笔,已是很不错了。   王恒回复了一封邮件,说了自己对这篇散文的意见。这个夜晚,王恒又失眠了。   4:
  自从住进月亮湖小区后,贾前进来的次数并不多,每次来之前都会事先电话通知一下叶枫。   有一回,叶枫等到半夜十二点,贾前进才神色匆匆地来了。洗过澡后,贾前进仰靠在沙发上说:"小枫,你手机中存了我的电话号码吗?若存了的话就把它删除了去,在心里记住就可以了。还有,你每次接到我的电话后,就及时把通话记录删除掉。"   叶枫听了,看着贾前进,不知怎么,眼泪就流了下来。叶枫知道贪官这个词的涵义,眼前的贾前进自然也不是个清正廉洁之人,并且利用手中的权势占有了她的青春,可不知怎么,自己就是无法对贾前进产生憎恨之情。   贾前进轻声地说:"看得出王恒很喜欢你的。"   叶枫一听,吓得一张脸发白,浑身都在抖动,结结巴巴地说:"我和王总之间是很清白的,他只是偶尔去南山风华走走,我们便说上几句话的。"   贾前进说:"我当然相信你们之间是清白的,我要是连这点眼色都没有,怎么能在官场上纵横这么多年的。王恒在南山市搞过一次情书拍卖活动,这个或者你也知道的,商场上成功后,他虽有些风流,但并非那种人品卑劣行为下作之人。还有,我也很信任你的,人是情感的动物,况且情感又是那么的复杂,偶尔心有旁骛也属正常,我并不觉得有什么——想听听我和王恒之间的事情吗?"   叶枫点了点头。   贾前进就把他和王恒怎么相识,又怎么在商场上给王恒提供帮助的事情都说给叶枫听了。   贾前进说:"人与人之间也是要讲缘分的,我想自己若不是身在官场,与王恒那样的人一定是一对称兄道弟的好朋友。"   要不是亲耳听见,叶枫真不敢相信贾前进与王恒之间会是那样一种关系。   贾前进说:"小枫,官当到我这样的位置,钱已不是目的。若论物质,那只是下层官员追求的目标,喝好酒、抽好烟、坐好车,我从前在下面时就有过这种感受的。对于我来说,你说政治理想也好,说政治野心也罢,晋升的道路并不是靠金钱可以铺通的。"   贾前进从未对叶枫说过这么多的话,这次真是例外了。叶枫对于官场的事并不懂,只是认真地倾听贾前进的叙说。   5:
  家里来电话,告知叶枫母亲殁了,母亲在卧病十几年后,终于解脱了。   叶枫放下电话,眼泪就扑簌簌落了下来。健康的人生才是最幸福的人生,叶枫对这句话的理解太深刻了。如果不是母亲生病,叶枫是不会辍学的,就算是普通大学,她也愿意上,总之,读书总比不读书要好的。要说家中最苦的人还是父亲,家里家外的活计都是一个人包了,还要侍候病人,自从母亲病后,叶枫没看到父亲发过一次脾气,而且对母亲是百般呵护照料,就像对待孩子一般。叶枫记得自己辍学回来那天,父亲都落泪了。家中的情景曾经让叶枫产生过这样的一个念头,将来自己要是找男人,就要找像父亲这样的,母亲是不幸的,但她又是幸福的,因为她遇上了一个好男人,这才是真正的不离不弃。后来,叶枫就觉得自己的这个念头很可笑,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不是你想找一个什么样的男人就能遇得上的,人心隔肚皮,眼前的好并不代表未来的终身托付,人的一生,好像一切都是宿命,你的苦难,你的幸福,早就在一个本子上写着,只是等待你去经历罢了。   叶枫没有打电话,只是发了条短信给贾前进,告诉他自己的母亲殁了,要回家一趟。然后又在电话中向王恒请了假。王恒要自己开车送叶枫回去,但叶枫委婉地拒绝了。   叶枫回到了花庙乡柘林村,一进家门就止不住跪倒在母亲的床前放声大哭。好心的邻居就过来劝说,让叶枫不要太难过,说她母亲这样活在世上也是遭罪,这一走也是解脱了。叶枫撩开被单打量母亲的脸,母亲的表情很是安详,就好像是睡着了般。叶枫哭过刚安静下来,弟弟也从学校赶回来了,扑在母亲的身上嚎啕大哭,被人拖开后,搂着叶枫又是恸哭不止。   下午四点,弟弟披麻戴孝在鞭炮和敲锣打鼓声中,去河里端来一盆水,在收殓之人的操持下完成了净身仪式。这般过后,又用两根布带子兜着被提了去放进祠堂内的一具漆得通红的棺材里,棺材合盖楔入铁钉要等到出殡的前夜,由道士在为死者唱过安魂曲,死者家属行过跪拜礼之后才能进行,死者若是男的则唱《三大苦》,若是女的则唱《十月怀胎》,都是由前人创作传承下来的,道士唱得九曲回肠,让人听之不免落泪。道士掐算了一下,叶枫的母亲要三天后方可出殡,这三天,每天都要派人在棺材旁守夜的。村里人农闲时坐在一起闲聊到当地的这些下葬风俗,有人说太烦琐了,要改一改;有人说人来到世上,这一辈子要是享福的日子多还好,要是吃苦的日子多,真是不值的,就那么冷冷清清地抬出去埋了,我们活着的人心里也不好受,过年时宰年猪都要放挂鞭炮的,何况是人呢?因而说了改并没有人真的去改,仍旧沿袭着这种古老的下葬风俗。   母亲一下葬,叶枫就劝弟弟回到学校去,弟弟不肯,叶枫说:"明年就高考了,这是关键的一年,你不要辜负了我们这个家庭的希望,只要你出息了,妈在九泉之下也会高兴的。"弟弟只好含泪回到了学校。   在给母亲办丧事的这些天里,叶枫既不铺张,但也绝不寒碜,像她这样的家境,母亲的丧事能办成这样,已是让村里人翘指头了。叶枫本就是那种不喜欢刻意装扮追求奢华的人,她回家穿着一般,朴实中又携带着都市生活的气息。   满七那天,叶枫陪父亲去上坟,止不住又是热泪潸然。叶枫看着母亲隆起的洒着白石灰的坟冢,还有坟前刻着母亲名字的黑色的大理石墓碑,想起自己小时候跟在母亲身后,提着个小竹篮打猪草的情景,母亲嘴上还哼着歌,仿佛就如昨天一般,人生真的是恍然若梦啊!   上完香,行过跪拜礼之后,父亲说:"枫,你先回去吧,我在这坐会儿再回的。"说完点着了一根廉价香烟。   此刻,正是黄昏时分,叶枫站在母亲的墓旁,俯视眼前这个飘着炊烟的小村庄,胸中一时真的是心潮起伏,就是这个村庄,多少人来了又去了,鞭炮声响起,是一个新生命来了,锣鼓声响起,是一个旧生命结束了,生生死死,死死生生,或许这就是人生吧,世界的两侧原来就是由生和死构成的啊!叶枫含泪看了父亲一眼,就缓缓移步下山了。   翌日清晨,叶枫再一次离开了家乡,心情却是沉重的,母亲走了,留给父亲的是更多孤独寂寞的岁月。   秋天已经过去了,叶枫举目四望,乡村的秋天才更像秋天的,萧疏的落木,坦露的稻茬,清瘦的小河,就好像是一幅秋天的油画。   6:
  叶枫回城的当天夜晚,贾前进过来了,看到瘦了一圈但人又更见清丽的叶枫,贾前进语气里满是关切,把叶枫拥在怀里长久长久地无语。   贾前进又来时,就对叶枫说:"小枫,听王恒说你还会写文章的,是吗?"   叶枫说:"王总高看我了,我那个哪叫文章的。"   贾前进说:"让我看看你的电脑里都写了些什么,可以看吗?"   叶枫没说话,只是笑了。   贾前进就打开了电脑,先是看了那篇《秋日小语》的文章,点头称赞,又看了叶枫这几天刚写的一篇《故乡》:   关于故乡,在物质概念上就是一片土地,以及土地上繁衍生息的人事。    儿时记忆中那一张张熟悉的脸孔,都陆陆续续离我远去了,曾经鲜活的肉体   消融于泥土中——那是故乡人永恒的归宿啊!故乡是我们心灵的朋友,她总在夜   深人静的时候敲响我们的心扉,然后我们就怀念起故乡那片土地上的某一个人,   关于他生前的点点滴滴,原来一个平凡人的一生同样会让我们的心灵感动!    ……    从空间上看,故乡很小,就如我们身上一粒黑色的痣。    从时间上看,故乡很大,她是一条由生命组成的湍湍流淌的河。    回到故乡,看到飘着袅袅炊烟的村落,依然是这片深情的土地,日出又日落,   很多的人在这片土地上来了又走了,时光带走了一切,惟有墓草萋萋。    《醒世咏》诗最后两句说:"顷刻一声锣鼓歇,不知何处是家乡。"是啊,锣   鼓声响起,鞭炮声炸响,是又一个鲜活的生命走出了故乡的视线。    可是,我们活着的人,无论身在何处,一颗心永远都走不出故乡!   贾前进看完《故乡》这篇近两千字的散文后,内心止不住涌起一股酸涩,无疑这是一篇写得很不错的散文,但这样的文章出自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孩子之手,就不免让人有些惊讶了,他真不敢相信一颗年轻的心竟然会对人世有着如此沧桑的感触。   贾前进说:"小枫,你真应该去上大学的。"   叶枫说:"我不正在上着吗?"   贾前进说:"等你过两年拿到大专文凭后再说吧,看来我真该为你想想出路的,不然你这个人还真是浪费了。当记者?当老师?当公务员?当记者不太适合你,你性格太内向了些。当老师嘛,又太辛苦了。当公务员,环境太复杂了——哎,两年后我也不知道自己又是怎样的一番景象啊!"说完,脸上的表情就变得如暮色一样沉重起来。   叶枫把《故乡》这篇散文又修改了一遍,发给了王恒。一个礼拜后,文章在《南山日报》副刊上刊登出来了。叶枫第一次看见自己写的文章发表在报纸上,心中真的是感到无限欣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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