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教育督导改革,建立完善学校内部自评整改机制,青岛市教育局在全市中小学建立了学校视导员制度,每校至少配备一名视导员开展校内督导工作。按照设计,青岛学校视导员的主要职责包括:对照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学校内部自评自查和督促整改;对上级教育督导部门反馈督导评估结果进行研究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形成整改报告;开展学校内部教育教学督导视导等。各校的校内督导机构或视导员在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指导下,采用各种方式对本校日常教学、校园安全、考风考纪等教育工作进行督查。(8月3日中国教育报) 2014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意见》指出,加强学校视导队伍建设,建立学校视导员制度,加强学校内部督导工作。2020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强调,指导学校建立自我督导体系,优化学校内部治理。由此可见,学校视导员制度是新时代中国特色教育督导体制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督导体系延伸到学校的"神经末梢"。 建立督政、督学、监测评估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对推动区域教育发展、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具有重要作用。通过监督手段,对教育内部施加影响,从而改变教育方式,促进教育转变,是一种自上而下的行政推动,对于督政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面向学校的督学工作,与督政工作存在一定的相关性,但也有较大差别。督学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无论是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还是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都是教育的专业行为。专业行为的评价需要专业人士和专业标准。 整体来说,督学多为区域教育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但具体到某一领域、某一学科,其专业性难免受限。督学到校实施督导活动,重在考察学校是否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学校的办学行为是否规范,素质教育的推进情况,等等。这种督导主要立足于宏观、中观层面,至于学科教学等微观层面的深入剖析,则需要学校自主完成。 学校视导员是教育督导在学校内部的推进与深入,将督学工作进一步深化、细化。学校要选择优秀教师组成学科内部督导团队,督导应由粗放转向精细,由教育转向教学,由学校转向教师。其专业化督导行为,也将转变为专业引导力,以学校内部督导为抓手,强化课堂教学诊断,促进教育教学方式转变,助力教师专业发展,从而全面推动教育质量提升。 外因与内因是事物发展的两大要素,外因是促进事物发展与转变的重要条件,内因才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根本走向。如果说教育督导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学校施加的外因,内部视导制度则是学校寻求自我突破的内因。学校视导员制度激活了学校发展的内生动力,让学校沉下心来,充分挖掘自身的力量,凝聚校本专家,系统审视学校内部管理的不足,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科学有效的改进措施。内部督导由内向外,是学校的自主行为,更具生机活力,更有强劲动力,更有实践的价值。 当然,学校视导员制度尚处于探索与尝试阶段,还有诸多问题需要破解,如学校视导员制度的职能定位问题,视导结果的使用问题,视导制度与标准的设计问题,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