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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政令导致教师职业错位


  前段时间,我给一位在外地当教师的同学打电话,邀他"五一"来玩。他说,不行呀,"五一"放假那几天刚巧轮到他去乡下防火。防火?我听了一下子堕入了云里:教师的职责是"育苗",怎么干起防火这档子事了呢?他见我懵了,向我说出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每年3至5月是森林火灾多发时段。当地政府实施"全民防火"策略,要求各大局都派人深入到全县各村去防火——监督老百姓别在野外用火。政府把任务分给教育局,教育局又把任务推给了学校,要求几个学校合包一个村,防火人员这几个月内都要在村里吃住。学校人员编制很紧,工作时一个萝卜一个坑,哪里能派出人去防火?只因这是政治任务,此时"护林"比"育苗"更重要,需无条件服从。没办法,学校只有硬着头皮轮流派男教师去村里把守。
  姑且不论这种防火方法是否科学。让教师脱离教学岗位去防火,笔者认为这也是极为不妥当的。不错,学校有责任配合政府做好防火工作,但绝不应是派教师去防火一线"冲锋陷阵"。学校所做的应是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开展多种行之有效的活动教育学生认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要求学生不玩火,不去野外点火,杜绝火灾隐患。同时,采取"小手拉大手"的方式,让学生把学到的东西告诉家长,提高家长的防火意识。这样做,不仅配合了政府的中心工作,对当下防火起到一定作用,更能在学生心底埋下一颗防火的种子。
  由此,笔者联想到了近日河南汝州为了发展当地经济,强迫教师在淘宝网消费一事。河南汝州市与阿里巴巴集团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河南省的第二个"农村淘宝"项目落户汝州。汝州市临汝镇要求事业单位和教师人员必须在29号一天在淘宝网上消费500元,校长消费2000元,以支持这个新型创业模式。
  同样,临汝镇政府可以让学校配合做这个工作,为这种新型创业模式做贡献,但绝不是命令教师去消费。学校可以做的是,把"互联网﹢"开发成一门新兴校本课程。先从宏观上给学生讲一讲"互联网﹢"的发展趋势及对当今经济发展的影响,然后从微观层面向学生宣传这种方便、快捷、现代的消费方式,并跟传统的消费方式进行对比,最后还可以给学生模拟一下网上消费的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等。这样做,不仅能开阔学生的视野,培养必备的生活能力,还对这种新型产业模式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因为通过学生可以把家长们带动起来,让家长认识这种消费,进而尝试这种消费,最后喜欢上这种消费。这样做,能够为消费提供潜在的、长久的动力,比政府强制教师当下消费多少钱有意义得多。
  学校是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培养人才的,教师工作的也是培养"潜力股",为未来社会积蓄力量。如果政府患了"近视眼",让教师抛开学生,为当下经济、社会发展"赤膊"上阵,就会导致教师职业错位,沦为世人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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