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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职务犯罪心理分析及预防措施


  (710061 西北政法大学 陕西 西安)
  摘 要: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在世界范围内女性犯罪的比率迅速上升,女性犯罪的类型也呈多元化的趋势。而在我国,女性参与社会生活的广度和深度亦逐渐扩大,职业女性群体日益庞大,与此同时,女性职务犯罪现象亦呈增长态势。公职人员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心理过程虽然千变万化,但其心理特征也有共性可寻,有规律可循。
  关键词:女性职务犯罪;心理研究;预防措施
  从女性职务犯罪发生数量上看,近几年来,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中,女性职务犯罪人数占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总人数的比例偏低。但值得注意的是,女性职务犯罪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仅2013年前十一个月的职务犯罪人数就比2009年全年上升了33%。女性职务犯罪率的不断上升,为公安侦查、审讯、抓捕各个工作环节以及对女犯的司法改造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迫切需要加强对女性职务犯罪心理的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
  一、近年来女性职务犯罪案件所呈现的特点
  第一、犯罪主体多为财务管理人员。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的行业特点决定了该类犯罪的职业特点为掌管权力,基于女性较之男性特有的认真仔细的性别特征,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的会计、出纳等财务管理岗位多由女性负责,客观上为女性实施职务犯罪提供了平台。第二、女性职务犯罪具有较大的隐蔽性。主体身份隐蔽体现在女性依附于男性公职人员,犯罪手段隐蔽则表现为女性财务人员的职务犯罪中,往往采取少量多次的手法,表现出女性特有的细腻与耐心,而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认为大多数女性生活中循规蹈矩,工作中踏实肯干,不会过于关注女性职务犯罪问题,这些观念使得女性职务犯罪隐蔽性较强,不易被发现。第三、财产性犯罪突出、权色交易突出。从女性职务犯罪类型和罪名看,贪污贿赂类案件明显多于渎职侵权类,且罪名较为集中,所涉罪名主要集中在贪污贿赂类犯罪中的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等财产性犯罪,而从查处的案件来看,女性职务犯罪中很多涉及两性问题,即以色谋权,拥权腐败。
  二、女性职务犯罪心理及其表现
  (一)贪婪心理
  女性职务犯罪行为人代表国家行使一定的社会管理职权,接触的是更多的社会财富,其思想往往发生偏移,也就开始不再满足于解决生活困难,而追求更高的生活享受和精神需要,随着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想的滋长和膨胀,部分女性国家工作人员贪婪成性,经不住诱惑,不顾政策、法律的约束,公然把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作为实现个人价值的直接手段,强化其实现更大经济利益的贪婪心理。
  (二)虚荣心理
  通常来讲,多数女性注重生活品质和外在形象,对服装、发饰、装饰品较之男性更为偏爱,消费欲望也比较强。对美、对生活品质追求本无可厚非,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如果不能正确处理物质生活和自身收入水平的关系,偏离了获得物质报酬的正道,就变得危险起来。受腐败观念和拜金思想的影响,一些意志薄弱的女性公职人员经不住高档物质生活的诱惑,为了满足自己虚荣攀比的心理,利用手中职权大搞权钱交易换取生活上的享受,也因此滑向了犯罪的深渊。
  (三)兴奋与紧张心理
  兴奋与紧张心理并存是公职人员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后的复杂心理体验。现代心理学研究表明,当个体做出自认为对自身影响重大的决定或者行为后,會产生兴奋或不安情绪,同时会伴随一定的生理反应,如心悸、呼吸急促等等。同时,犯罪心理学研究也表明,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后会出现紧张、兴奋与不安情绪体验,出现犯罪的快乐情感体验与惊恐情绪体验并存的现象。实施职务犯罪的女性公职人员也同样有此种心理反应,亦同样符合现代心理学及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成果。
  三、女性职务犯罪心理预防
  (一)积极开展女性职务犯罪心理预测
  女性职务犯罪心理预测是指对个性犯罪心理形成发展的可能性所做的预测,包括初犯预测和再犯预测。女性职务犯罪心理预测的内容,也就是一个人犯罪心理形成前后和犯罪前出现的一系列征兆。如人际关系反常,,贪婪的物质欲望,工作假装积极等等。这些犯前征兆,只能因人因事而异,虽有一定的规律,但也表现出较大的差异。只要运用预测方法,注意观察,分析犯前征兆,就能为预防工作打下基础。
  (二)加强教育,提高认识
  针对女性公职人员存在的侥幸心理和投机心理,可以通过加强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活动尽力予以瓦解。精心选取大量真实的不同职业的女性职务犯罪案例对相应职业公职人员进行警示教育,以相同或类似职业(职权)为范围,通过该职业(职权)范围内的职务犯罪案件来对该范围内的其他公职人员进行警示教育。通过对典型职务犯罪案例的详细分析,将其发案经过、犯罪事实、处置结果等向广大公职人员进行通报,其中职务犯罪分子的心理历程应当作为重点内容进行细致剖析,并全面批露,以达到最佳预防效果。该对策的作用机制在于,人们总是更容易对与自身相同或类似的人或事产生共鸣,包括对外界人、事的认同和对己的反思,也包括与自身类似或相同的心理活动。因此,以相同职业(职权)范围内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能够达到最佳的预期效果。
  (三)建立并完善预防职务犯罪相关制度
  制度制约着人的行为,要切实抓好预防女性职务犯罪工作,就必须有一套较为完整的规章制度。纵观各类职务犯罪,之所以屡屡发生,滋长蔓延,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因此,要着重抓住那些容易滋生不正之风、腐败现象、职务犯罪的领域和环节,建立和完善各种预防女性职务犯罪的规范制度。要建立完善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查处的工作制度,用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不正之风、腐败现象和职务犯罪。要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投资体制和干部人事任免制度的改革。
  参考文献:
  [1]杨静.女性职务犯罪与预防对策分析研究[J]中国刑事法杂志,2014(2).
  [2]庞慧洁.论女性职务犯罪[J]洛阳理工学院学报,2013(6).
  [3]黄志杰.张树军.女性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及预防对策[J]法制与社会,2009(10).
  [4]李晓龙.王增才.职务犯罪心理分析及预防对策—以财产类犯罪为例[J]他山之石,2009(8).
  作者简介:
  王玲(1992~ ),女,汉族,甘肃定西人,现为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刑法学2014级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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