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发出通知,对2020年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落实情况督导作出具体安排。通知明确,此次督导主要围绕2020年底前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总体目标,重点考察各地近三年来推进总体目标落实情况,相关部门建立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收入长效机制情况,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动态调整机制情况等内容。(3月17日澎湃新闻) 《义务教育法》《教师法》都明确规定,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但一些地方政府仍然置法律于不顾,克扣教师工资,严重损害了教师群体的利益,影响了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与热情。 教师队伍的稳定与整体素质,决定着教育质量的优劣,决定着教育现代化实现的步伐。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工作的重视,教育财政投入前所未有,但一些地方政府却往往只重视可见的硬件投入,新建学校、添置设备,显示学校的变化、教育的发展,而对教师的工资收入却并不在意。 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落实情况督导,关注教师工资收入,落实教师法定待遇,抓住了基础教育的关键与核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导向作用。 因为经济水平的差异性,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只能在区域内部进行比较,而公务员的工资水平无疑是最具说服力的参照对象。无论是教师,还是公务员,均按照国家公职人员的统一标准。因为教师享有一定的教师津贴,从账面看,教师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早已实现。但是,不容忽视的是,教师除了工资之外,基本再无其他收入,而公务员却有车补、餐补、年终一次性奖励等额外收入。这也正是教师工资收入与公务员工资收入的现实差距。 实施教师工资收入落实情况督导,需要聚焦问题,深究基层教师关注的工资之外的收入差距,既要关注群体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也要关注对等人群的工资差异,发现真正问题,聚焦核心矛盾,督促政府重视,推动问题整改。 教师工资收入落实情况督导应当发挥督导的威力,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一旦发现问题,不仅要在具有公信力的媒体上曝光,让履职不力的地方政府"丢面子",更要与领导干部的考核挂钩,让不重视教育、不关爱教师的领导干部"挪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