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对工程建设来说,地质问题是其需要关注的重点之一,这是因为不管是在建设初期还是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地质问题,那么轻则导致工程进度与建设质量受损,重则会造成人员生命财产损失出现,因而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做好地质灾害评估工作,从而最大程度地降低工程地质问题发生机率。地质灾害危险性的评估工作要求在进行大中型工程或者非常重要的工程项目建设时,综合的论证分析该建筑区域内的自然、地理、环境条件以及区域地质的概况,在进行地质灾害预测评估的过程中所涵盖的一些地质工程问题会在建设工程项目的过程中产生很大的影响。为此,文章将在结合笔者研究及工作实践,重点围绕于地质灾害评估中的地质问题展开探讨,以供广大同行参考。 【关键词】地质灾害评估;工程地质;问题;探讨 结合实践来看,通常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展大中型工程建设前,需要对其所处区域的地质情况进行灾害综合论证分析,随后在此基础上评估工程地质问题的危险性,之后提交报告给建设单位、专家进行审核,最后依托于该报告指导工程项目建设,从而在最大程度地避免地质问题发生的前提下保障工程建设。 一、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内容概述 虽然工程项目建设所处区域地质情况各有差异,但根据笔者对相关文件研究可知,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内容主要有以下几项:第一,主要有地质灾害危险性相关评估标准、工程评估任务及其目标;第二,确定工程地质灾害评估范围与级别,使用何种工作;第三,对工程所在区域诸如地形地貌、地质构造、水文地质以及稳定性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研究;第四,对工程项目所处区域地质灾害类型、特征及其危险程度开展评估;第五,在完成工程项目所在区域地质灾害评估后,我们还需要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是否会对地质灾害有所影响进行预测,比如判断某一施工内容会诱发或增加地质灾害发生机率;第六,确定工程项目不同区域地质灾害危险程度、哪些区域能够用于建设,以及制定出相配套的防治措施;第七,编制工程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并附上相关原件。 二、地质灾害评估中的工程地质问题探讨 通过对相关文献研究以及结合笔者工作实践来看,在地质灾害评估中的工程地质问题主要涉及以下三方面: (一)前期评估工程地质问题 地质灾害前期评估主要指在未签订工程建设合同前,对项目所处区域地质情况进行一个初步的调查,从而使得我们能够宏观地掌握包括工程地质、环境等在内的资料。从实际来看,我们在开展地质灾害前期评估是,应注意以下工程地质问题。 1.对包括工程项目建设规模、面积、用途、特征及其建筑物平面展布情况等进行掌握,同时还需要据此选择好所采用高程类型; 2.确定工程建设有何特殊需求,并初步预算地质灾害评估所需时间与级别; 3.根据相关规范、选择高程类型以及方法对工程项目所处区域地质、水文以及环境等情况进行调查; 4.确定工程项目地质中是否有诸如采空区、管线或深井等影响建设的因素,如果存在那么制定相应措施予以处理。 (二)现场评估工程地质问题 从在运作一个具体的项目时,会牵涉到一些评估拟建场地地质灾害的危险性现状,它的前提基础是获得了建设场地的立项论证文档,对于建设场地附近相关的地区地质环境条件与地质灾害情况等基础性较强的资料进行了充分的收集,并开展了相应的野外实地调查工作,对区域当前的条件与状况进行深入的了解与把握,按照规范与规定,在相应的区域内实现对地形条件、地貌成因、地层结构以及变化的特征和地质灾害存在的情况的分析与掌握。 以这些在综合作用下取得的材料为主要的依据,准确的评价出拟建地区施行建设项目的适宜性大小,对拟建场地的地质工程现状给出相关的有效的指导性的意见和结论。 1.在拟建的建设场地范围内,以及有事先规范规划好的外跨区域之中从宏观的角度做出对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内容的定性评价,具体来说,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分析自然工程目前面临的地质情况;分析场地地层目前面临的条件;一些人为的活动对项目的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情况造成的影响;在一些综合因素的促成下,一些相关的建设场地情况的改变。 2.以建设场区目前的状况为依据,从微观的角度做出定量的评价,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如何对场地地层进行组合;第四系的场地土地在分布上具备的具体特征,并分析不同土层的承载力特征值所在的区间;在达到影响深度内的建筑体预测中,一些岩性物理学特征、颗粒的级配、岩土体的不同层次的厚度和组成等的特征;在实际的建设厂区内,不同层次的岩土体在物理学上的特征;一些类别比较特殊的岩土体的分布特点;裸露在地表的岩土体的分布特点;水资源的分布对岩土体稳定性所产生的影响;在综合因素的影响下工程地质现状的调查。 (三)防治措施中工程地质问题的综合评估 在充分掌握到该工程建设项目的现状的前提下,再结合先前对该项目的评估所得到的结论,充分的考虑该工程建设项目的目标建设地点的工程地质情况以及那些可能存在的、潜在的各种工程地质灾害,最后做出定性以及定量的评价。然后,把地质灾害的危险程度以及对其进行防御工作的难易程度划分成不同的等级,准确的评定出该项目目标建设地的可行性。如果可行性比较低,就要找出哪些方面具体存在这问题,以及这些问题在以后可能造成的危害的程度;如果可行性比较高,也要把地质灾害的可能发生的程度提出来,还要给出对改地址状况的相应的改善方案。 除此之外,还应该充分的考两次到该工程建设项目的目标建设地的经纬、高度、地形地貌、以及人类对其的改造等等,将一切可能存在的各项问题以及其可能造成的伤害情况作出详细的评价,并且给出相对应的处理方案。 三、结语 总而言之,随着近年来我国地质灾害发生率的逐步攀升,人们越来越重视对工程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工作。然而,就實际情况来看,工程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工作在我国发展的时间还不长,在技术方面仍存在较大的局限性以及发展空间。所以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需要有效联合地质部门与工程部门来共同完成,让其二者相互促进,相互发展,一同提升我国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质量,促进我国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更好更快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夏月云.复杂地质条件下工程地质问题的评价与参数选择[J].湖南水利水电,2009,(3):24-25. [2]龚利勇.地质灾害评估中工程地质问题的相关思考[J].文摘版:工程技术,2016,0(2):297-297. [3]苏国星.工程地质勘察中水文地质问题的探讨[J].全文版:工程技术,2016,0(5):216-216. [4]焦永平, 樊亚萍. 针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的工程地质问题研究[J]. 工程技术:文摘版:00275-00275. [5]成玉祥, 张骏, 段玉贵.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途径探讨[C]// 中国地质学会工程地质专业委员会、贵州省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2005年学术年会暨"岩溶·工程·环境"学术论坛论文集. 2005:343-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