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指盗开心果判无期喊冤21年登录了热搜,也是在网上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那么很多小伙伴可能还不清楚具体的情况如何,小编也是在网上查阅了一些信息,那么接下来就分享给大家来了解下被指盗开心果判无期喊冤21年具体的情况吧 辽宁兄弟被指偷开心果判无期 在监狱蹲了十七年后,曹庆三最看重的物件是一张男人的相片:冲镜头比出“V”字手势的人,大约二十八九岁,平头小圆眼,他叫蔡某涛,绰号“小三子”。在曹庆三看来,这张从监狱偷带出来的相片,是支撑他和弟弟持续喊冤21年的有力证据。 一切要从1999年的一宗失窃案说起。当年元旦,沈阳粤菜调料坚果行经理黄超向警方报案称,其租设在沈阳铁路局材料总厂院内的仓库遭窃,338箱美国产开心果和50箱大杏仁“不翼而飞”。当年8月29日,时年30岁的曹庆三和25岁的弟弟曹波三在家中被警方带走,后被认定为该盗窃案的嫌犯。 出事前,曹庆三曹波三兄弟的合影 本文图片均为澎湃新闻记者 卫佳铭 图自接受讯问起,兄弟二人多次供述,货物是从一名叫“小三子”的男子手里低价购得,而非偷盗。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检方也曾以“小三子”应到案为由将案件退回补侦。但是,警方坚称查无此人。“小三子”消失了,曹氏兄弟成了盗窃犯。2000年1月28日,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下称“沈阳铁路中院”)一审判决,曹庆三、曹波三犯盗窃罪,均被判处无期徒刑。二人不服,提出上诉,但办案部门却说“快过年了,现在没人管这事”,就此没了下文。 入狱服刑后,兄弟俩持续申诉。2001年6月,沈阳铁路中院将二人申诉驳回。 曹庆三从没想到,一年之后,他会在高墙内见到“小三子”,并得知其真名:蔡某涛。在蔡某涛带进监狱的照片里,其中一张背面写有曹庆三大姐家的地址。曹庆三说,那是他们当年约定好支付尾款的地点。 蔡某涛相片背面用蓝色圆珠笔记录的曹庆三大姐家地址2006年,凌源市第五监狱成立专案组调查蔡某涛余罪问题。最初接受监狱狱侦科民警和沈阳铁路中院调查时,蔡某涛均对盗窃坚果的事实供认不讳。然而,当沈阳铁路中院法官再次提审时,他又改变了说法。曾和蔡某涛同在严管队的狱友阿龙告诉澎湃新闻,蔡某涛事后曾说,是法官让他“别瞎说了”,私下仍承认实施盗窃。 曹氏兄弟持续申诉,但被沈阳铁路中院和辽宁高院在2007年和2014年先后驳回。2017年,曹庆三兄弟陆续出狱,他们转向位于沈阳的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递交申诉材料。申诉代理律师何承宸告诉澎湃新闻,该庭已于2019年11月25日答复称已受理申诉。 8月20日,澎湃新闻记者与曹庆三、曹波三一同来到该庭询问申诉受理进展,第三接谈室法官表示,目前尚未立案复查,会尽快与主审法官沟通。 出狱后的曹庆三(右一)和曹波三坚果行仓库失窃半年后,兄弟二人被指白天雇人车偷盗1969年,祖籍山东的曹庆三,出生在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一个农民家庭,他上面有三个姐姐。1974年,小弟曹波三出生。 家境贫寒,子女众多,曹家父母无力支持,因此曹家兄弟姐妹的文化程度都不高。曹庆三初中毕业后在家务农,而曹波三只有小学文凭。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改革开放的春风拂过,沈阳火车站附近的和平区南二马路聚集起人气,并迅速由马路集市发展为东北最大的小食品及农副产品集散地。看货、买卖、配货都在这里完成,曹庆三从中看到了商机。 他告诉澎湃新闻,出事前的七八年,他和弟弟一起在南二小食品城“蹲坑”,为前来商场配货的外地商人搬运货物,赚取劳务,通常每一件货收取一块钱,“一天有时都能收入三四十元”。同时,他们一家也已从清原县搬至新城区子金牛街的一处住房内。 曹庆三曾和弟弟打工的沈阳和平区南二马路小食品城经过几年打拼,穷苦出身的曹家兄弟攒了一些家底,日子逐渐向好。但在1999年8月29日,他们的命运陡转直下。那天傍晚,民警叩开了曹庆三的家门,以问话为由将曹庆三、曹波三一起带走。在沈阳铁路公安局刑警队,办案民警问曹庆三:“你最近卖坚果了吗?”曹庆三点头。“货是哪来的?”对方接着问。 曹庆三称,他当时告诉民警,自己曾在1998年底从南二马路认识了一名叫“小三子”的人,对方自称是沈阳粤菜调料坚果行老板的侄子。当年12月31日,曹庆三花十万元向“小三子”购买了一批临近保质期的美国产开心果和大杏仁,提货当天他共支付了五万元,还招呼弟弟曹波三找车雇人帮忙搬运货品,只是在元旦之后便再也没见到过“小三子”了。 然而,笔录记载的内容却截然不同。 案卷资料显示,1999年元旦,沈阳粤菜调料坚果行经理黄超向警方报案,称其租设在沈阳铁路局材料总厂院内的仓库遭窃,共被盗走338箱美国进口开心果(每件重22.68公斤,单价人民币480元)和50箱大杏仁(每件重22.68公斤,单价人民币1200元),总价值约22万余元。报案时,仓库管理员陈广称,发现被盗时,门上的挂锁已经被人替换,“用原来的钥匙打不开了”。 在找到曹庆三兄弟之前的8个月,警方曾将调查方向锁定在坚果行内部人员,后来才将视线转移到贩卖这批坚果的农贸市场业主身上,即曹庆三售卖坚果的下家。 警方调查认定,1998年12月31日下午两点,曹氏兄弟携带事先准备好的断线钳子,窜到粤菜调料坚果行设在沈阳铁路局材料总厂院内的仓库,曹庆三用断线钳子剪断库房锁头,换上事先准备好的同类型锁头,再由曹波三在该厂大门处接应。作案过程中,曹庆三先后两次来到和平区南三马路市场雇佣6台人力三轮车,再窜回库房用钥匙将库门打开,从中盗走坚果。之后,二人分三次销赃给沈阳北行农贸市场业主,获赃款14万余元,每人分赃7万元。 当年发生盗窃案的沈阳铁路局材料总厂院仓库旧址,如今已改建成洗浴中心澎湃新闻注意到,支撑上述结论的依据是曹氏兄弟的口供,以及案发当日被他们雇佣的三轮车夫的证人证言。从1999年8月29日被刑拘到被依法逮捕后满一个月的1999年10月9日,曹庆三和曹波三分别作出讯问笔录7份和6份,其中均有半数是在办案部门要求二人“反省”后作出。而在检方介入后,两人则不约而同地翻供了。 值得注意的是,两人被拘当日的第一份笔录均为有罪供述,但这两份笔录都没有记录讯问的地点和具体时间,所用的纸张也和后来同样在当日所作的第二份笔录完全不同。 曹庆三称,当时他并没有承认盗窃,是在挨了打的情况下,由办案民警拿着写满字的笔录,抓着他的手指强行按的手印,民警还说“你弟弟都认了,你还不认吗?”曹波三则称,案发当日他只是帮哥哥联系了车辆,并未到过现场,他确实不清楚坚果的来历,“民警跟我说,我哥已经认了,我要是也认罪,就能帮他分担一点量刑,俺们不懂法,就这样信了”。 即便如此,从第一份讯问笔录开始,曹庆三就不断提及从“小三子”处买货的情节,但因不知“小三子”真名而无法向警方提供详细信息。在曹波三的第二份笔录开始,他也不断供述有“小三子”的存在,并称“货是‘小三子’卖给我哥的”。 警方称经查无“小三子”其人,关键物证因“保存不善”丢失 1999年10月8日,沈阳铁路公安将此案移送辽宁省检察院沈阳铁路运输分院(下称“沈铁检察分院”)审查起诉,当年11月15日,沈铁检察分院将此案退回补充侦查,并出具了详细的说明。 经审查,沈铁检察分院发现了案件尚存的五大问题:第一,与本案有关的“小三子”应到案;第二,曹庆三作案时所使用的工具“断线钳子”应提取;第三,作案时被更换的锁和钥匙应提取;第四,被告人家中搜查出的存款来源为何;第五,曹波三参与盗窃的时间。 当年12月6日,沈阳铁路公安局出具补充侦查报告书,并将案件再次移交。补侦报告书显示,警方在走访有关人员后,均未查到“小三子”其人。 曹庆三对此表示怀疑,他告诉澎湃新闻,介绍他和“小三子”认识的宋某民正是失窃坚果行的小工,绝不可能查无此人。曹庆三三姐曹秀云则对澎湃新闻表示,在案发多年后,宋某民家属曾找到曹家,希望他们不要继续申诉了,“宋家人说,当时为了调查这事,宋某民也被警察抓去了”。此后,宋家便搬离了新城子,去向不明。 当年发生盗窃案的沈阳铁路局材料总厂院仓库旧址,如今已改建成洗浴中心澎湃新闻注意到,支撑上述结论的依据是曹氏兄弟的口供,以及案发当日被他们雇佣的三轮车夫的证人证言。从1999年8月29日被刑拘到被依法逮捕后满一个月的1999年10月9日,曹庆三和曹波三分别作出讯问笔录7份和6份,其中均有半数是在办案部门要求二人“反省”后作出。而在检方介入后,两人则不约而同地翻供了。 值得注意的是,两人被拘当日的第一份笔录均为有罪供述,但这两份笔录都没有记录讯问的地点和具体时间,所用的纸张也和后来同样在当日所作的第二份笔录完全不同。 曹庆三称,当时他并没有承认盗窃,是在挨了打的情况下,由办案民警拿着写满字的笔录,抓着他的手指强行按的手印,民警还说“你弟弟都认了,你还不认吗?”曹波三则称,案发当日他只是帮哥哥联系了车辆,并未到过现场,他确实不清楚坚果的来历,“民警跟我说,我哥已经认了,我要是也认罪,就能帮他分担一点量刑,俺们不懂法,就这样信了”。 即便如此,从第一份讯问笔录开始,曹庆三就不断提及从“小三子”处买货的情节,但因不知“小三子”真名而无法向警方提供详细信息。在曹波三的第二份笔录开始,他也不断供述有“小三子”的存在,并称“货是‘小三子’卖给我哥的”。 1999年10月8日,沈阳铁路公安将此案移送辽宁省检察院沈阳铁路运输分院(下称“沈铁检察分院”)审查起诉,当年11月15日,沈铁检察分院将此案退回补充侦查,并出具了详细的说明。 经审查,沈铁检察分院发现了案件尚存的五大问题:第一,与本案有关的“小三子”应到案;第二,曹庆三作案时所使用的工具“断线钳子”应提取;第三,作案时被更换的锁和钥匙应提取;第四,被告人家中搜查出的存款来源为何;第五,曹波三参与盗窃的时间。 当年12月6日,沈阳铁路公安局出具补充侦查报告书,并将案件再次移交。补侦报告书显示,警方在走访有关人员后,均未查到“小三子”其人。 曹庆三对此表示怀疑,他告诉澎湃新闻,介绍他和“小三子”认识的宋某民正是失窃坚果行的小工,绝不可能查无此人。曹庆三三姐曹秀云则对澎湃新闻表示,在案发多年后,宋某民家属曾找到曹家,希望他们不要继续申诉了,“宋家人说,当时为了调查这事,宋某民也被警察抓去了”。此后,宋家便搬离了新城子,去向不明。 2020年最新盗窃罪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是什么 盗窃罪是以秘密的手段非法的窃取他人的非法占有的,对于盗窃行为并非所有的处罚,它是以数额标准来确定的。那最新的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请看律图小编为您分析。 一、最新盗窃罪立案标准: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⑴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⑵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⑶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 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二、盗窃罪量刑幅度 1.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其他影响构成的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多次盗窃,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以盗窃数额确定量刑起点,盗窃次数可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数额未达到较大的,以盗窃次。 微信搜索:知识的传播者,关注知识的传播者公众号,即可了解更多相关最新资讯!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来源于编辑整理发布,如有不妥之处,请与我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