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 4 月公布数据,今年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 18.3%,创下自 1992 年公布季度GDP增长数据以来的最高水平。这一亮眼成绩,反映了中国经济的韧性和持续发展势头,为全球经济复苏注入强劲动力。 作为金融行业,中国保险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分别在"助力抗疫和复工复产、助力脱贫攻坚、支持实体经济"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保险业保障经济,更保障服务,其中健康保险是保障服务中核心一环。2020 年是健康险发展的大年,行业积极变化,不停释放监管红利,未来健康险市场将多维度、多层次结合健康管理服务,为客户提供保险保障。 新华保险在抗疫与经营的双线战场上,奋力跨越,快速提升市场地位,2020 年总保费站上 1500 亿平台,资管规模突破万亿。"二次腾飞"首战告捷,新华迈上新台阶,实现质的跨越。 2021 年是新华保险成立 25 周年,一直以来,新华人致力于用优质的产品,为客户全生命周期提供保险保障。新华保险始终恪守初心,以寿险为核心,以保障为特色,履行企业责任与社会责任,不断推出符合老百姓需求的产品,用行动诠释"关爱人生每一天"的企业宗旨。 新华保险在成立 25 周年之际,隆重推出多倍保障重大疾病保险(庆典版)系列,以更出色的产品,强化消费者的保障力度。"多倍保障"是新华保险品牌产品,早在 2016 年 6 月,新华保险就联合国际再保险公司,以先进的设计理念丰富产品内涵、增加保障层次,推出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多倍保障重大疾病保险系列的问世,掀起了内地市场新一轮重疾险升级热潮。上市以来广受市场青睐,累计保费总量超 700 亿元,为 300 万家庭提供了健康保障,并多次在保险产品评选中荣获大奖。 本次全新推出的多倍保障重大疾病保险(庆典版)系列产品(包括:多倍保障重大疾病保险(庆典版)和多倍保障少儿重大疾病保险(庆典版),以下简称多倍保障庆典版系列),是保障病种丰富、分级守护、多重赔付、9/19 年交的终身健康险,能帮助更多消费者构建有力的健康风险保障体系。 该系列产品具备五大核心特色: 一生相伴:保险期间长至终身,重度疾病赔付后其他组别轻、中、重度疾病保障继续有效*,不离不弃。疾病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偶发性等特征,特别是罹患重大疾病后,人体免疫力难免下降,再患其他疾病的风险随之上升。新华保险多倍保障庆典版系列,在责任设计上,满足合同约定给付条件,不论先后,发生轻度、中度或重度疾病,都能有效发挥保障作用,保险期间覆盖终身,充分体现保险设计的初衷。 三级守护:覆盖 190 项疾病,轻、中、重疾三级守护,病种丰富保障全面。新华保险多倍保障庆典版系列,按疾病严重程度,分别对 40 项轻度疾病、20 项中度疾病及 130 项重度疾病提供疾病保险金给付责任,此外还具有保费豁免、成人意外伤害特定疾病或身故保障、少儿前 10 年关爱(仅少儿版)等功能,满足全方位的保障诉求。五组重疾:保障范围内的疾病科学划分为 5 组,每组独立给付,癌症单独分组,最大程度提升多次赔付的可能性。新华保险在多次给付重疾险方面,具有多年开发经验。病种科学划分为癌症、与心血管系统相关的疾病、与脑及神经系统相关的疾病、与主要器官及功能相关的疾病以及其他疾病,共五个组别,满足合同约定的条件下,单一组别的疾病赔付,不影响其他组别责任*,如同为人生增加多道健康防护。 七重赔付:重疾累计最高可赔付 7 次,赔了再赔,呵护终身。新华保险针对癌症高发、易扩散、易转移等特性,特别设置多次赔付功能,恶性肿瘤——重度最多可赔付 3 次,与其他组别重疾保障叠加,最高 7 次重疾赔付,彰显多次赔付产品设计的精髓。九惠客户:多倍保障庆典版系列产品交费方式为 9 年、19年交,丰富选择,满足需求。新华保险在成立 25 周年之际,隆重推出多倍保障庆典版系列产品,回馈广大消费者,丰富健康险保障体系。此外,通过与康健华尊医疗保险(费率可调)进行组合投保,不仅可享受多次重疾保障,还将同时拥有 10 年保证续保的百万医疗保障,帮助消费者提升就医品质。 健康是人人的重要话题,商业健康险在提升国民医疗保障水平、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减轻国家和家庭负担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一份保障,将在疾病来临时成为家庭经济的坚实盾牌。多倍保障庆典版系列产品,致敬经典,全新上市,让消费者摒除后顾之忧,从容应对人生的每个阶段。 注: 1.自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90 日(含)为等待期。以上保险责任为等待期后的保险责任,等待期内的情形请参见产品条款,因意外伤害发生保险事故的无等待期。 2.给付轻度、中度、重度疾病保险金,同时应符合疾病保险金单组给付限额和累计给付限额的规定。每项轻度、中度疾病给付保险金次数以一次为限。 3.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限额:85 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不含)之前,累计给付的疾病保险金以各组别对应的单组给付限额之和为限;85 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含)之后,以基本保险金额与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二者之较大者为限,累计给付的疾病保险金达到限额时,合同终止。 85 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累计给付的疾病保险金已达到或超过基本保险金额与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二者之较大者,合同于被保险人 85 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终止。 4.若同时确诊多项重度疾病或多次确诊重度疾病,或因同一疾病原因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确诊多项疾病,具体规则请参见产品条款疾病保险金给付特别约定。 5."康健华尊医疗保险(费率可调)"为费率可调的长期医疗保险产品,在保证续保期间内或保证续保期间届满时保险费率可能调整。 6.*标记处,重度疾病赔付后其他组别轻、中、重度疾病保障继续有效,特指 85 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不含)前的情形。 7.以上内容供参考,产品责任、责任免除等内容以条款和正式保险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