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高考满分作文引争议登录了热搜,也是在网上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那么很多小伙伴可能还不清楚具体的情况如何,小编也是在网上查阅了一些信息,那么接下来就分享给大家来了解下浙江高考满分作文引争议吧 浙江满分作文阅卷组长被举报 2020年饱受争议的浙江高考满分作文《生活在树上》摊上事了,本来大家还停留在到底该不该给满分的争论上,突然有人质疑今年的浙江高考满分作文,与去年形式如出一辙,并对给出满分的阅卷组长陈建新进行了实名举报。 一篇浙江高考满分作文引众议,背后的阅卷组组长陈建新,也被卷入舆论。8月10日,有媒体爆料,其开讲座,办网课,出作文书。参与阅卷老师称,其从浙大退休,担任阅卷大组组长已有20年。2018年3月,陈建新在一讲座中强调,作文要重视真情实感,反对矫揉造作。而8月8日,退休媒体人李未熟实名举报其“既做教练,又当裁判”。接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人士称,收到举报,会进行了解。 举报者举报的内容主要有6条,如有6把飞刀,简直是刀刀致命啊。 强行找满分,参与了《教学月刊》杂志公众号的策划,发表满分作文并点评,可能存在师生关系,去年的满分作文与今年的满分作文非常相似,每年都会主编高考满分作文辅导书,以此牟利。 当然最致命的是最后一点:他讲课辅导、阅卷强行打满分,后期参与杂志和书籍出版活动,其间存在利益输送关系,请调查。 接下来给大家看看那篇满分作文《生活在树上》: 该事件的持续发酵,提示教育自媒体人必须撰文提醒公众注意避免走向三个极端: 一是走向模板作文的极端 我们为什么写文章,文以载道,文以传情,“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说的都是写文之目的。好文章应该是真实晓畅,让读者从文章中或者获取大量信息,或者提升思想认识,或者得到美文美句的精神享受,或者兼而有之。总之,不是让读者一头雾水,七转八绕,甚至从此厌恶、反感文章,这是写作教学的原则问题、方向问题。 一味效仿这种偏西方的蹩脚文章,容易滋生崇洋媚外的坏毛病。真正的好作文还是请专家们认真审定后发布给公众较为合适。就如2001年的满分作文《赤兔之死》,大家对此称赞的多,质疑的少。 二是走向封闭信息的极端 在此次事件中,北大教授、教育部基础教育专家委员会成员温儒敏就指出,“高考阅卷评分应当有保密性,所有参与阅卷者,均不得向外透露阅卷情况,这是纪律。这次浙江满分作文,第一时间在刊物上披露,是违规的。” 这样的言论容易造成各省不愿意将高考满分作文发不出来的后果。公众更愿意享受“奇文共赏”的感觉,既然是满分文章就应该发布出来,让大家讨论,真理越辩越明嘛! 三是走向过度吃瓜的极端 作为教育工作者实际上比较担心媒体发布关于学校和教育的话题的。因为我们始终认为宣传具有两面性,宣传得好让学校和老师获赞,宣传做得不好容易成为众矢之的。 教育作为一门软科学,没有一是一二是二的泾渭分明,所以希望公众多一些包容,尽量在学术层面讨论问题。说陈建新教授作弊,与考生属于“师生关系”,有肮脏的权钱交易……这些极端言论现在看来还是缺乏依据的。 我们尽量选择相信教育者的一颗公心,避免对教育和教育工作者过度吃瓜,否则“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将永远不会在现实中发生。善良的人们宁愿相信陈教授每一本高考参考书中都写的是文章之法,每一次讲座都能阐明做人之道。 此前报道: 浙江高考作文阅卷组长回应争议:相信会给我一个公正合理的结论 2020年浙江省高考语文满分作文《生活在树上》,因文风和评分标准引热议。8月7日,湖北武汉前媒体人李未熟实名举报浙江省高考作文阅卷大组组长陈建新,认为其既当阅卷组长又出书辅导高考作文,疑涉嫌利益输送。陈建新回应,省教育考试院已知晓情况,“相信组织和领导会给我一个公正合理的结论”。 此前报道: 浙江高考满分作文《生活在树上》出炉,阅卷大组教授:老到和晦涩同在 “现代社会以海德格尔的一句‘一切实践传统都已经瓦解完了’为嚆矢。滥觞于家庭与社会传统的期望正失去它们的借鉴意义。但面对看似无垠的未来天空,我想循卡尔维诺“树上的男爵”的生活好过过早地振翮......” 以上语句来自于一篇名为《生活在树上》的浙江省2020年高考满分作文首段。浙江省高考作文阅卷大组教授点评文章称“老到和晦涩同在,思维的深刻与稳当俱备。” 据浙江教学月刊社微信公众号“教学月刊”介绍,该篇作文,第一位阅卷老师只给了39分,但后面两位老师都给了55分的高分,最终作文审查组判为满分。这彰显了高考作文阅卷的严谨与科学。中国知网显示,浙江教学月刊社是由浙江外国语学院主管、主办的面向中小学师生,直接为基础教育服务的教育类报刊社。 浙江省高考作文阅卷大组组长陈建新教授点评称,“它的每一句话都围绕着个人的人生理想和家庭社会的期待之间的落差和错位论说,文章从头到尾逻辑严谨,说理到位,没有多余的废话,所有的引证也并非为了充门面或填充字数。”但点评专家同时也指出,写成这样需要考生阅读大量书籍,文字表达如此学术化,也不是一般高中学生能做到的。“当然,其中的晦涩也不希望同学们模仿。” 该篇作文引发热议。 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的资深传媒人朱学东在微博评论称,“高考作文考什么?我想无非就是主题,围绕主题的展开的逻辑演绎,遣词造句能力等等。这篇满分作文,在这三方面是够格的,无论是主题,逻辑和文字表达。” 朱学东称,“不是说每个人都要这样学,但是,出现了,罕见,更应该鼓励。这个意义上,给满分,我也不反对。” 8月3日,作家马伯庸在微博评论称,前述文章很难用“满分作文”或者“烂作文”来简单地评价。他称,文章用了一大堆生僻词、生僻典故以及祓魅与赋魅,实践场域的分野、理想期望范式等学术语句。“让人觉得惊讶的是,这些生僻词、生僻典故和生僻表达都用对了地方。” 但马伯庸认为,问题在于,没这个必要。作文里要表达的意思,完全可以用更平实、朴素的词句来组织,信息一点不会损失。 四个字来总结就是:辞不配位。他认为,真正的问题,出在阅卷老师身上。 这位作者有阅读量,有知识面,也有表达能力,战术上选择也没问题,未来必有前途。只是在战略上,千万不要觉得这么写是一条好的出路。 针对前述作文,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理事长熊丙奇向澎湃新闻表示,好的作文本来就该个性化表达,不是千篇一律。大家不能用一个标准要求所有作文。这篇文章得到高分,主要是其思想性和严密的逻辑,也确实也存在比较晦涩的问题。“近年来,高考作文强调思辨,一般学生很难有深度的思辨。” 熊丙奇同时表示,评价作文是教育领域的专业事务,网友并非都具有这样的专业水平。因此还是要看专业教师对此的评价。每年都有网友对高考作文的吐槽,但不少吐槽并不专业。 公布高考满分作文是否违规? “高考阅卷评分应当有保密性,所有参与阅卷者均不得向外透露阅卷情况,这是纪律。”教育部聘中小学语文教科书总主编、北大语文教育研究所所长温儒敏8月5日在微博指出,陈建新与“教学月刊”第一时间就在网上公开这篇文章是违规的。 陈建新不是第一个以“高考阅卷名师”的名义在外活动的老师。 教育部前新闻发言人、语文出版社原社长王旭明也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无论是出书,还是开讲座,陈建新以高考作文阅卷组组长的身份参与其中都不合适。他认为,国家有相关规定,高考命题者严禁在一定期限内严禁出书、开讲座,对于阅卷者而言也应当遵循这样的规定,如果没有这样的规定应当补充。 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曾指出,“考生情况等考试信息以及未经授权公布的其他考试信息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评卷工作中产生的所有涉及考生答卷、评卷情况、考试成绩等考试信息,只能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留存。”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解读阅卷标准,也是服务考生,所以,由阅卷组组长担任主编,出版有关作文指导书籍,并不违反规定”。他表示,陈建新是否有利用语文作文阅卷大组组长身份违规谋求私利的行为,需要有关部门介入调查,仅凭其出书、参与讲座,就认定违规并不可取。 熊丙奇认为,此次事件需要追查的是满分作文是否按规定程序由教育考试院授权公布,如果没有得到考试院的授权,就由组长决定公布,那是违反公布程序的违规公布。 “从信息公开、高考透明角度看,阅卷组公布高考满分作文,出版解读高考作文阅卷的图书,以及参加面向中小学生的公益活动,是无可厚非的,如果把这些行为都定性为违规,将走到信息公开的反面。” “当专业人员放弃解读责任后,就会出现一些假冒者,这是对考生负责还是不负责呢?”熊丙奇问道。 微信搜索:知识的传播者,关注知识的传播者公众号,即可了解更多相关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