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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中诚实守信原则的内涵与完善


  【摘 要】民商法作为一部基础性法律,凭借其法律约束力,在规范市场、推动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诚实守信原则是民商法中的主要原则,也是在市场经济中的指导原则。完善民商法的诚实守信原则,不仅能够更好发挥民商法的作用,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也能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保障。
  【关键词】民商法;诚实守信;内涵;完善
  民商法从内在与发展两方面反映市场经济,作为基础保障对市场经济稳定进步和健康发展发挥作用。诚实守信原则作为市场经济的指导原则被纳入民商法范畴,并被应用于经济生活。但就立法内容而言,由于其本身所具有的"非规范性、模糊性、强行性"等特点,再加上立法内容落后于实践,诚实守信原则在适用性上存在漏洞,亟待完善。
  一、民商法概述
  民商法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一部基础性法律。其建立有助于规范民众行为,保障民众利益,规范市场经济,进而促进市场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民商法指的是民法和商法。民法所保护的利益是个人利益,而商法虽是商事交易习惯形成的商品交易规则,就利益维护而言,它保护的也是个人利益。民法与商法相辅相成,作为民商法的主体内容适应于社会生活。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对民商法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民商法从理论上讲对民法成文法规和商法商事活动和法律关系有明确的研究,但由于缺乏具体的界定,适用于社会市场经济存在一定的困难。只有民商法不断修正完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才能更好地规范市场行为,维护交易安全。
  二、民商法中诚实守信原则的内涵
  诚实信用原则在诚实、守信以及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对人们提出要求。但关于诚信原则的具体内容尚且没有得到统一界定。随着交易行为日趋活跃,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诚信原则的内容得到明确,并在约束人们道德和行为方面发挥作用。
  伴随人民对诚信原则重视度的提高,诚实守信原则从道德层面向法制层面过渡。诚信原则在民商法中得到确认。它要求在民事活动中民事主体要维持双方的利益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同时它在具体经济活动中也有所界定。即当事人在其从事买卖和交易行为时需按照市场经济所规定的诚信互惠原则进行。诚实信用原则在民商法中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情事变更原则。此原则在商法中主要表现为变更和解除。它的出现有效避免了很多不公平的现象,例如因一方解除合同,而使一方承担全部责任,从而维护了双方利益。
  2.扩张合同义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过程中,我国经济发展规模的深度和广度都在扩展,合同义务中存在的变数急需更好的解决方案。面临此现状,合同中需要遵守的道德原则需要进一步划分,诚实信用原则得到重新审视。
  3.承诺要约原则。合同的设定、履行、变更和解除得到规范。该合同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随意更改或解除合同的行为受到限制,当任意一方提出改变合同却未经另一方同意时,此方若不履行其中的义务,或不负相应的责任,便会依照法律得到相应制裁。即合同一旦建立,法律效应便在双方之间成立,双方都需遵照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4.三元并立的归责原则。该原则的主要内容是合同履行中的无过错责任、过错归责及公平原则。如若该过程中不存在合同变更情况,诚信原则便会在日常履行合同时得到体现。
  三、民商法中诚实守信原则的漏洞
  1.民商法诚实守信内涵模糊
  众所周知,完善的民事法律可以维持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保证社会活动有条不紊地顺利进行。在我国民商法中,诚实守信作为民商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是处理社会经济关系的裁量依据,也是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保障。然而,当前的民商法的诚实守信原则只界定模糊,缺乏统一、合理、全面的观点,民商法诚实守信原则在实际运用中找不到科学的依据。因此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严重的影响了诚实信用原则的有效性。
  2.诚实信用原则的优先性不足
  就目前的发展情况而言,我国对社会的诚实守信体系建设有着高要求,而目前的诚实守信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再加上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恶性的市场竞争行为打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各种纠纷屡见不鲜。但从我国现行民商法来看,虽然诚实信用原则已经全面落实到民生发展实践之中,对司法实践过程中的一些问题给出了指导,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权力的滥用现象。但在整个民商法实践的过程中,它的位置相对于其他的原则靠后,在其他法律原则都不能适用的过程中,才会使用到诚实信用原则。这边造成了虽然诚实信用原则为侵权责任法与债权法提供了有力的基础保障,但是其应用效率并不高,不能更有效的实现起设定的目标价值。
  四、民商法中诚实守信原则的完善策略
  1.完善民商法诚实守信的内涵
  我国处在经济快速发展的社会环境下,而诚实守信则是推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坚实基础。诚实守信原则的使用,可以弥补现行法律法规的不足,维护执法的公平公正。针对民商法来说,民商法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和变化的。诚实守信作为民商法中一项基本原则,在民商法的实施过程中有起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司法实践过程中,要完善民商法诚实守信原则的内涵,就必须立足市场,对其客观标准实施规制,在使用时考虑"隐性违法"条件,在诚实守信原则使用中确保公平、公正、正义。同时,要尽快明确诚实信用的基本内涵与法律概念界定,以此确保市场经济活动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完整性,让诚实信用原则发挥更大的价值。同时,要加强相关立法的管控,和诚实守信原则的普及力度,让更多的民众了解法律和司法的概念,提高他们的法律认知水平,完善诚实守信内涵,提高诚实守信原则实用性。
  2.完善诚实守信法律法规
  就目前来看,由于法律法规建设的不完善,民商法的诚实守信原则在实施过程中很难进行。为了维持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政府及相关部门就必须完善诚实守信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为民商法诚实守信原则的使用提供法律保障。同时结合民商法以及市场发展情况,进一步完善法典,为诚实守信原则的运用提供法律保障,通过法律效力来约束市场和公民行为,维持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3.加强政府监督
  在民商法诚实守信实施过程中,政府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为了充分发挥民商法诚实守信原则的作用,必须加强诚实守信的宣传,提高民众对诚实守信的认识。同时,要加强政府部门的执行能力,使构建起来的诚实守信原则能够落到实处,保证诚实守信原则对于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积极作用。政府也应充分發挥引导作用,在立法过程中加强监督,确保诚实守信的合法性,明确监督主体,提高诚实守信的透明度,让民众更好地参与到诚实守信立法中来,尊重民众的意愿和建议、完善个人与企业信用信息,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发展。
  五、结语
  诚实守信原则对于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合理、科学的诚实守信原则有助于我国市场经济的更好发展。民商法作为基础性法律,为我国现代社会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提供了保障。要维护市场的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诚实守信原则就必须坚持和落实到位。对民商法不断完善,对民商法的诚实守信原则的内涵进行确认,加强诚实守信法律法规建设,将诚实守信原则纳入到《民法典》中势在必行。同时,应在诚实守信立法过程中加强政府的引导和监督,进而实现民商法诚实守信体系完善建设,实现全民守信,全民用信。
  【参考文献】
  [1] 刘艳. 浅谈我国民商法的完善与发展[J]. 职工法律天地:下, 2017(3):189-189.
  [2]刘君英.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及其优化路径探究[J].法制博览,2017(18):21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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