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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管理中的合同风险防控


  【摘 要】对国有企业来说,采购工作的金额大、数量多,因而在合同风险防控方面,一旦因为合同风险把控不严,合同出现问题,将会给国家的经济带来巨额的损失。因而笔者对国有企业在采购管理过程中的合同风险防控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优化的建议。
  【关键词】国有企业;物资采购;合同风险
  一、引言
  国有企业的物资采购管理水平,对企业的健康运行至关重要。如果物资采购工作做得不好,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就难以得到保障。国有企业的采购工作在前期投入的精力较多,为了保证公平公正,通常采用招投标等方式确定最佳供应商。然而到了合同签订时,国有企业投入的精力较少,对合同风险应给予更高的关注。合同是保证一笔交易合法性的重要媒介,合同风险也是国有企业在物资采购中需要重点关注的环节之一。
  二、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管理中的合同风险管理现状
  (一)缺乏专门的物资采购管理合同风险控制机构
  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国家的经济命脉密切相关,国有企业的承接的各项业务关乎国计民生。物资采购工作涉及的产品种类日益增多,采购工作日趋复杂化专业化。例如地铁公司,物资采购需要包括地铁列车及其相关的零配件,在进行采购合同文本的法律风险审核过程中,法审人员往往只能审查相关的合同文本是否存在法律风险,对合同涉及的业务内容,因为专业受限,难以进行审核。实际操作中,联系物资采购管理部门或相关业务部门对合同内容涉及的专业性内容进行审核,相关部门的配合程度较低,最终导致采购合同与专业相关的合同条款无人审核,提高了发生合同纠纷的概率。
  (二)合同签订过程规范程度不高
  合同签订过程是目前大多数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管理中容易忽视的部分,该部分目前的规范性程度较低,往往很容易被忽略。国有企业在确定了采购供应商之后,在合同签订环节没有考虑到可能导致合同失效的一些情况,这也造成了很大的经济隐患。例如在合同签订时,如果发生了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或隐瞒事项,合同就会失去应有的法律效力,给国有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三)合同条款界定不够明确
  国有企业进行物资采购所签订的合同属于买卖合同,合同的起草和界定需要结合企业及项目的相关要求,这一过程需要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并不断进行补充完善。在物资采购的各个环节中,合同条款的起草是合同风险管控工作中最为重要的一环。目前国有企业在合同相关条款的界定方面仍然存在不够明确的问题,提高了合同风险管控工作的难度。
  (四)廉政风险较大
  廉政建设中的风险因素,即权力运行过程中容易发生问题的薄弱部位和环节。抓住了风险因素,就抓住了廉政建设的主要矛盾,抓住了工作重点。在物资采购行业,要紧紧围绕采购链上的关键点,着重抓好供应商準入及考核、供应商推荐、招标及综合评议采购、采购价格、合同管理、质量检验、废旧物资处置等权力运行这个核心。查找过程中,要梳理工作流程,明确部门和岗位职责,采取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组织审的方式,找出凸显和潜在的廉洁风险点,力求做到准确、全面、深入,防止以偏概全。对查找的风险因素要征求供应商层面和用户的意见。同时,要根据各岗位自由裁量权大小、权力公开透明程度、监控难易程度、信访发案情况等风险发生几率和危害程度确定风险等级,并经组织严格审核把关后,将风险点登记汇总,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各方监督。
  三、提高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管理中的合同风险防控水平的建议
  (一)成立合同风险管控小组,配备专业人员
  因为国有企业物资采购所需签订的合同涉及具体采购的物资情况,需要在合同审查部门至少配备一名业务人员,对合同中涉及的相关条款进行起草或审核界定。专业人员主要审查采购合同中涉及的相关专业器材的规格尺寸情况、以及物资的验收合格标准、售后服务等专业性较强的内容。法律审查人员则对合同的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审核,确保各项法律条文的标准,精准无歧义。通过增加专业人员,可以解决法律审查人员对具体业务相关的合同条款无法审核的困境。也可以极大的降低因业务条款审核不清而带来的业务纠纷。同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对照业务流程和工作环节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查找与之对应的制度规定要求和机制约束情况,明确存在缺陷的具体环节和位置。加强考核工作领导,制定详细的考核、评估方案。坚持定期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对廉政等级较高的风险点,每半年考核评估一次。
  (二)规范合同签订流程
  合同签订时国有企业完成物资采购的一个重要节点,签订合同之后,买卖关系才会正式生效。合同签订流程也是国有企业进行物资采购管理合同风险防控工作需要重视的一环。国有企业应该规范合同签订流程,制定相应的合同签订制度,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宣导培训。合同培训需要对合同签订的相关法律要求进行宣导。在合同签订环节,建议进行实时录像拍照,保留双方的合同签订影像,同时在签订时,要求业务人员对相关重要条款再次予以告知明确,保证双方是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见表示,保证合同的签订真实有效。建议国有企业配备专业的摄像器材,对合同签订的全流程进行录音录像,真实完整的记录下来合同签订的全过程。同时,要加强对采购各环节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根据权力运行的风险内容和不同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对物资采购链上的供应商选择权、定价权、货款支付权等廉政风险等级较高的权力,要在分管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
  (三)明确界定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是一本合同的灵魂,也是最容易引发合同纠纷的地方。在合同制定起草的过程中,建议双方对合同文本进行充分的沟通协商之后,对相关各方的权利义务都要进行明确,并用精准的语言落实到合同条款之中,尽最大的可能让双方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均能达成一致。合同条款明确的过程建议进行痕迹化保留,一旦发生因为合同条款不够明确而导致的合同纠纷,这种痕迹化记录可以作为有利的证据。在合同条款界定方面,尤其要注意一些免责条款的表述,因为合同的其中一方很有可能利用相关表述,制造文字陷阱,对相关责任在免责事项中进行阐述。合同制定者要对这些条款给予足够的重视,保持高度的敏感。
  (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物资采购行业推行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既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又要多措并举、综合治理,使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有机结合,切实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和实效性。通过大力推行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营造廉洁从业环境,形成"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的格局。
  四、结语
  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管理中的合同风险虽然表现形式十分细微,可是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将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因而国有企业应给予合同风险控制工作足够的重视,成立专门的合同风险审核小组,配备专业业务人员;应积极修订合同签订过程的相关规范并及时宣导培训;应在合同起草时很计划处理修改记录,明确合同条款。合同风险就存在合同的起草、签订的过程中,只有从过程中做好细节管理,才能真正做好合同风险防控工作。
  【参考文献】
  [1] 黄晓粤.试论国有企业物资合同管理[J].知识经济,2016(12).
  [2] 柏林.浅谈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管理中的合同风险防控[J].法制博览.2016(21).
  [3] 赵晓慧.国有企业物资采购合同中法律风险的防控[J].石油库与加油站,20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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