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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展示设计中形式法则的应用


  【摘 要】展示设计是一种视觉造型艺术,它必须以具体的视觉形式来体现,对于形式法则的了解和认识,有助于对展示设计表现形式的把握。
  【关键词】空间设计;形式法则;展示
  展示设计是由建筑、空间、色彩、展品、光照、材质等要素构成的空间环境。对这些要素进行合理的安排与处理,才会产生更好的视觉效果。这需要设计师掌握和运用一定的艺术美的形式法则。形式法则是客观世界固有的内在规律在艺术范畴中的反映,是人类在艺术实践活动中的艺术形式规律及美感法则的总结和概括。它具有相当稳定的性质,是人们进行艺术创造和形式构成的基本法则,对于设计师的设计活动尤为重要。
  一、反复与渐次
  反复即是以不分主次关系的相同形象、颜色、位置距离做反复并置排列。它是使具有相同和相异的视觉要素(尺寸、形状、色彩、肌理),获得规律化的最可靠的方法。在展品陈列中,单独一件商品的视觉感是散状的、单调的,很难使人有记忆和认识。如果将相同的或相似的商品按一定秩序重复出现,会使商品展示变得有连贯性,产生一种节奏感和韵律感。
  渐次是指连续出现近似形式要素的变化,表现出方向的递增和递减规律。它同反复有相同之处,即是按一定秩序不断地重复相近的要素。不同之处是各要素在数量、形态、色彩、位置及距离等方向有渐次增加或渐次减少的等级变化。在橱窗展示陈列中,可对商品采用某种渐变的展示形式,食品类、日用百货类、服装布料类商品均可采用这种形式进行陈列。这是一种由渐变到突变的平中求奇的手法,使人出乎意料,富有浪漫气息,具有吸引人的新奇魅力。应当注意的是,使用渐次法则,关键在于"递"。即按一定比例逐渐实行量的递增或递减,使用同一倾向的表情愈演愈烈,流畅地一直贯穿下去。"递"是渐变美的核心,没有"递"就失去了秩序,失去了这种美。
  二、对称与均衡
  对称又称均齐。假定在某一图形的中央设一条中心线,将图形划分为相等的左右两部分,其形量完全相等,那么该图形分为相等的左右两部分,其形量完全相等,那么该图形即是左右对称的图形。对称是一种在展示中经常被采用的表现手法,对称陈列有庄重、大方、稳定之感。在我国古代宫殿、庙宇、墓室以及民居中的四合院等建筑无不是通过这一形式来呈现的。但这种构图形式如处理不当,也会出现呆板、单调的效果。为了避免这种倾向,在整个对称格局形成之后,可对局部细节的诸因素进行调整和转换。常见的手法有:采用形状转换、采用方向反转、调整体量、改变动态。当然,在进行形状、方向、体量、动态、位置的调整时,必须要维护全局的对称格式。如果调整到对称格式不复存在了,虽然生动和丰富感会有所增加,但对称美也会失掉。所以,设计师把握调整的"度"也十分重要。
  均衡即在无形轴的左右或上下双方的形象不必完全相同,但在两者形体的质与量等方面却有相同的感觉,且具有一种变化活泼感。均衡分为静态均衡和动态均衡。这两种方式,都是展示中大量运用的构图方法。在展示中,常常把支撑点偏放于焦点之上,距离中点较远一方陈列较多展品,较近一方陈列较少展品,但在感觉上却能获得平衡。
  三、调和与对比
  调和亦称和谐。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构成要素之间在质与量等方面皆具有秩序及统一的效果,同时也有安静及舒适的感觉时就称之为调和。调和包括形态、大小、方向、色彩、质感等要素的调和。在展示中,调和构成有十分积极的作用。调和作为一种本能的视觉要求,要求在展示对比要素中赋予对比双方的主次区别。比如,将展品作为主要的具有内在的统领性方面,而其他诸如展具、装饰物背景作为烘托和陪衬的方面。采用这种主与次的方法,无话对比要素怎样复杂,在形状、尺寸、色彩、肌理等方面差异怎样不同,都较容易突出主体形象,取得丰富的调和效果。
  对比是指当两种物体并置在一起时,其形象既不相同又不近似,有着明显的差异,形成明显的对照。在造型艺术形式中,通常表现为形的对比、色彩的对比以及虚实、肌理等方面的对比。我国清代学者王夫之在《画斋诗话》中说:"以乐景写哀,以哀景写乐,倍增其哀乐。"说明对比这一美学原理具有强化、渲染主题的作用。适度的对比会给人以"万绿丛中一点红"似的愉悦美感。
  在展示设计的过程中,应根据其主题与整体结构的需要,或侧重调和,给人以舒适统一的感受;或充分运用对比,达到生动活泼、新奇动人、刺激欲望的最佳传播效果。
  四、比例与尺度
  比例是指在一个形体之内(或空间当中),將其各部分关系安排得体,如大小、高低、长短、宽窄等均形成合理的尺度关系。展示设计中常用的比例主要有:黄金分割比(1:1.618)、数列比、等差数列、等比数列、调和数列、斐波纳奇数列(1,2,3,5,8,13,21,......)、模数等。雅典帕提侬神庙即大量运用黄金分割比比例,古希腊人认为黄金分割比是神圣和美丽的比例。
  尺度是设计中计量、评价等的基准,是设计对象的整体或局部与人的生理尺寸或人的某种特定标准间的计量关系。完美的设计形式,离不开协调匀称的比例尺度。
  五、节奏与韵律
  节奏原指音乐中音响节拍轻重缓急的变化和重复,这是借指视觉上有规律的动感,在形式上的表现特征是反复和渐变。形体的周期性连续、交叉、重叠,由此而产生的大小、强弱、明暗、色彩的变化,在视觉上形成有规律的起伏和有秩序的动感,这就是节奏。在展示艺术表现形式中,通常表现为形、线、色、音的反复变化。展品的交替重叠,有规律的变化能引导顾客的视觉活动方向,控制和激发视觉感受的规律变化,给人的心理造成一定的节奏感。
  韵律指形式上的优美情调,是情调在节奏中起的作用。韵律是节奏与节奏之间所表现的运动的姿态,它是可见的,一定的节奏和韵律结合就形成一种区别于另一种运动形式的特征。韵律的表现是表达动态感觉的造型方法这一,韵律的本质是反复。
  总之,展示设计力求给人以美的感受,在此,对于形式法则应用的认知,可以帮助设计师在进行展示形式的构成中,判断优势、决定取舍、锤炼素材,深化表达展示理念,从而获得优美的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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