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祭之社坛,在先秦的时代大约是非常简古的,《诗经 大雅 緜》说:"乃立冢土 。"《尚书秦誓》说:"宜于冢土。"这里所谓的"冢土",就是堆起一个土堆做为祭社的地方,这与《孝经》中所说的"封土以为社"的意思是完全相同的。 秦汉以后,社坛的建制不断完善,逾建逾复杂。明徐溥等《明会典》记载:"嘉靖十年,上命于西苑空闲地开垦为田,树艺五谷,建帝社帝稷坛。坛址高六尺,方广二丈五尺,甃以细砖,实以净土,缭以土垣;北为棂星门,高六尺八寸,广五尺八寸;神位以木为之,各高一尺八寸,广三寸,题曰帝社之神、帝稷之神,具朱漆质,金书;坛之南置石龛以藏神位,高六尺,广二尺;坛之西为祭器库、乐器库;坛之北树二坊以表之,曰帝社街。每岁以仲春秋次戊日,上躬行祈报礼。"历代的社坛虽各有小异,但大略与此制同。 先秦时代的社祭也是非常古朴的。《尚书 周书 召诰》说:"戊午乃社于新邑,牛一,羊一,豕一。"《礼记 郊特牲》说:"而社稷太宰。"《周礼》说,小司徒"凡建邦国立其社稷,正其畿疆之封。"州长"各掌其州之教,治政令之法,若以岁时祀州社。"鼓人"以灵鼓鼓社祭。"舞师"教帗舞,帅而舞社稷之祭祀。"春官"大宗伯之职,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岳。" "小宗伯之职,掌建国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庙。"鬯人"凡祭祀社壝用大罍 。司服"祭 社祭五祀则希冕。"综合上述文献的记述,先秦时,社祭用一牛一羊一豕的太牢,这是天子之祭,诸侯则用少牢,即一羊一猪;掌天子社祭的是大司徒,掌邦国立社的是小司徒;祭社时有鼓乐,有帗舞;祭社时要用牛羊豕之血为祭;祭器要用陶制的大罍;祭服要用细葛制成的加以刺绣的冠服。先秦以后历代社祭便是在此古礼的基础上增衍的。 社祭之祭俗本源于民间,是原始人自然崇拜的产物,自从有了国家以后,社被统治者看作王权的象征,基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观念,只有全国最高的统治者天子才有权祭天祭地,就连据有一方土地的诸侯也只能祭其一方土地,至于庶民按理便只能祭其所有的或所居处的有限的小片土地。因而古籍中便有了不同等级的社的记载。按周朝的政法,王者可以立社,诸侯可以立社, 有大夫牵头的百家可以立社,士阶层则不能立社,平民百姓就更不必说了。大概到了秦汉之际,虽没有大夫牵头,普通百姓二十五家以上才可以立社。《礼记 月令》说:"择元日,命民社。"《吕氏春秋》说:"择元日,命人社。"这被古人认为是"民社"之始。《礼记》正义说:"《月令》:‘命民社’,谓秦社也。自秦以下,民始得立社也。其大夫以下所置社者,皆以土地所宜之木,则《论语》云:‘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故《大司徒》云:而树之,田主各以其野之所宜木’是也。"在这些文字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到,战国末期平民虽可以立社,但他们的社祭对象只能是"其野之所宜木"。《礼记 郊特又说:"社所以神地之道也。 地载万物,天垂象,取财于地,取法于天,是以尊天而亲地也。故教民美报焉。家主中而国主社,示本也。"古天子有天下,诸侯有国,大夫有家,这里的"家"当指有封邑的大夫。中溜,本是土室的天窗,后指宅神,属五祀之一。你看,就连大夫这样有身份的人家也只能祀宅神。不过,尽管在礼法上对大夫以下的各阶层人的社祭有所限制,但人们在社祭时面对着其"所宜木"或"中溜"祈祷的时候,在心底里敬奉的社神还是田祖,这大概是统治者无法控制的。《诗经》中所唱的"以御田祖,以祈甘雨","与我牺羊,以社以方"便是先民们心底的歌。 汉代以后,诸侯之社不复存在了,社祭仅剩下天子。秦汉以后,天子的太社免不了要形式化,与其相反,民间的里社却活跃起来,成为了一种丰富多彩的民间礼俗。元王祯《农书》说:"民社,古有里社树,以土地所宜之木。……自朝廷至于郡县坛壝,制度皆有定例。惟民有社,以立神树,春秋祈报,莫不群祭于此。"民间社祭的目的是"春祈秋报",即春社祈祷丰收,秋社向社灵致谢。民间社祭的处所,遵循了"坛而不屋"的古俗。唐韩愈《游城南十六首》说:"麦苗含穟桑生葚,共向田头乐社神。"民间社祭的场所就是田头。宋曾巩(元丰类稿》"里社"条描写北宋时的社祭说:"马啼路南村有社,里老邀神迎且送。荒林破屋风雨入,野鼠山狐狼藉共。"这说明民间社祭亦有在庙宇中举行的。关于民间社祭的形式古代典籍中缺乏详细的记载,所以我们只好从一些有关的文献资料中去考察。唐王维的《凉州郊外游望》诗说: 野老才三户,边村少四邻,婆娑依里社,箫鼓赛田神。酒洒浇刍狗,焚香拜木人。女巫纷屡舞,罗袜自生尘。 民间社日祭拜的对象是田神,即古之田祖,但不像朝廷社祭立有神牌,而是一个"木人"偶像,迄至元代社祭的对象称作社公,也不立神牌,而是一个白头发长眉毛的老者画像,画像上还有一位老太太,大概就是社婆。民间社祭也有迎神送神之礼,迎送仪式由里社中的老者主持。民间社祭中,乐以鼓为主,舞由巫表演。祭品是肉与酒,肉叫社肉,以猪为主,宋陆游的《赛神》诗还提到"神鹅",宋范成大的《乐神曲》还提到"豚蹄满盘"。酒叫社酒,用社瓮盛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