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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孝文化影响下继承方式的探析


  摘 要:中国文化主要可以归纳为:宗法文化、农业文化、血缘文化。它们之间相互密切渗透,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在古代,宗法文化尤其强调孝道,孝道进一步强化了家庭等级结构,强化了家族家规,扩展到社会层面,无形的加强了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宗法文化中孝道被不断地深化发展,上升至社会治理的层面,成为治国安邦的基础。本文以孝文化为主檀溪我国家庭财产继承方式,以期为继承制度的发展完善提供些许借鉴。
  关键词:孝文化;家庭;继承方式
  我国博大精深的孝文化历史悠久,萌芽于古时期、兴盛于西周,经过春秋战国时期的转化,到汉代日益政治化,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不断深化发展、宋明时期走向了极端化的发展模式,直至近现代的历史变革。经过我国历史发展的长期积淀,不断发扬光大的孝文化,被历代统治者所重视,上升至社会治理的层面,成为治国安邦的基础。孝道是我国民族的传统美德,认识我国传统孝文化,了解孝道在家庭及家庭财产传承中意义,并有效地加以选择和利用,使之适应现代化社会发展的需求。
  一、我国传统孝文化的发展进程
  我国传统孝文化形成确立于先秦时期。《诗经》中有"率见昭考,以孝以享",当时的孝是指乞求平安的一种尊祖敬宗的祭祀活动。孝观念在西周时期,加入了奉养父母的新涵义。儒家丰富和发展了孝文化的内涵,将孝道的意义转为善事父母的伦理道德。提出了"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至此,孝文化成为了普遍性的道德要求。孟子提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并指出"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太平",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思想学派,不断升华孝文化的意义,并将上升到社会法律层面。在财产传承方面主张"父母健在,不能分家析产",分家析产被视为不孝。《唐律》中规定祖父母、父母健在,子孙和祖父母、父母分居,私自持有财产的,按照律令处罚其服刑三年。
  "以孝治天下"是汉魏隋唐时期封建社会的核心思想。儒家孝道上升为统治者维护统治者权威,稳定社会等级秩序的工具。逐步理论化、系统化的孝治思想,成为推动孝文化走向社会化的最强劲的动力。但孝道的发展在宋元明清时期走向极端化、愚昧化。
  近现代社会的发展中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不断融合发展,为孝文化的发展融入了新的内涵。民主、自由、平等的思想深入人心,男女平等,长幼平等的观念成为社會的普遍性思想。建国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对传统孝道在科学认识与正确评价的基础上,进行了全新的探索。为和谐家庭、和谐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文化依托。
  二、传统孝文化的现代意义
  孝道是我国民族的传统美德,孝文化对社会的各个层面均有着深刻而广泛的影响。科学的认识和评价孝文化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我国继承法的养老敬老的原则正是孝道文化的核心,我国的家庭养老模式为孝道的发展提供了现实基础。"父母在,不远游"是孝道文化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反映。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歧老、虐老"不良社会行为与传统的孝道观念的淡化密切相关。发扬传统孝道文化,倡导尊老、敬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可以促进和谐家庭、和谐社会的发展。
  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体现了孝文化的精神内涵。《继承法》第7、12、13、14条分别规定:限制与剥夺"不孝子女"的继承权;鼓励人们的行孝与爱幼行为;对家庭成员中积极行孝,承担较多家庭义务的人的权利给与法律保护。我国继承法的字里行间融入了孝道所主张的"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
  三、传统孝文化下的继承方式探析
  我国儒家传统文化下的继承制度,集中反映了我国家庭文化特点,体现了鲜明的民族特色。传统继承制度主要分为身份继承和财产继承。以身份继承为主,实行"诸子均分"的财产的继承不同于身份继承但与身份继承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我国古代的身份继承以长子、长孙承袭为核心,目的是维护宗法血缘,长子、长孙与其他兄弟之间无平等可言。古代家庭家族中嫡庶分明、长幼有序。我国法定继承中继承人的顺序体现的就是家庭成员间的关系即亲等关系的不同。在家庭财产的承继方面,我国古代遵循的原则是"诸子均分",这是家庭成员之间平等关系的体现,但事实上的诸子是指男子,女子一般没有继承权。这种思想在现今的农村依然有较为广泛的影响。
  代位继承制度出现在唐朝。《唐律疏义》中就有"兄弟之者,子承父兮"的规定;明清的律令也有类似的规定。如"妇人之夫,无子志者,合承夫兮"的规定。民国时期,在继承法中也规定了相应的代位继承制度。
  遗嘱继承制度在我国古代有所记载。宋朝《户令》中记载:在财产没有子孙继承时,可以按照遗嘱将家庭财产分配给家族中的其他人即"内外缌麻以上亲者"。这种有严格限定遗嘱继承,是古代财产继承的特殊情形。
  我国古代财产继承制度的特点有:以儒家家庭伦理文化为核心,身份继承上有严格的亲等区分,男尊女卑观念严重。财产继承以"诸子均分为原则",女子的继承权受到限制。在"户绝"的情况下,遗嘱继承成为特殊情形的补充形式。同时传统的家庭财产继承强调家庭成员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本文前面所提到的《名公书判清明集》中"王有成"一案的判决即是如此。
  我国儒家传统文化下的继承制度,身份继承和诸子均分的财产继承均体现了血系的亲等观念,法定继承的形式、遗嘱继承的限定原则及继承中强调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的观念都为现代的继承制度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参考文献:
  [1]王继华.家庭文化学.人民出版社,2010年.
  [2]张国华.中国法律思想史新编.北大出版社,1998年版.
  [3]徐浩.浅谈法律文化对法律多元化的影响.西安社会科学,2010年第1期.
  [4]魏庆爽.民间继承习惯对完善我国法定继承制的启示.长春工业大学学报,2010年7月第22卷第4期.
  [5]李慎之.中国文化传统与现代化.战略与管理,2000年第4期.
  [6]肖群忠.中国孝文化研究[J].伦理学研究,200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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