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4年11月28日,山东省召开全省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交流电视会议,对这两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10个工作比较突出的省直部门和市、县(市、区)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本刊选摘部分交流内容供各级借鉴。 省水利厅:做好减权,精简行政权力事项。我厅按照大幅减少微观事务管理、依法便民、有利工作的原则,针对法律法规对行政权力权限层级划分不明确的实际情况,坚持行政执法重心下移,突出抓好权力下放转移工作。2013年我厅共取消、下放10项行政审批事项。2014年又取消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乙级资质认定"事项,并对省级实施的"水资源费征收"、"河道违法采砂的处罚"等事项提出了下放建议。经过认真清理,我厅共提出下放行政权力事项47项,占目前我厅行政权力事项总数的28%,初步达到了减权的目的。抓好优权,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我厅以权力清单事项标准化为目标,突出抓好权力优化,对内容相近或相似的权力事项系统整合,经过优化完善,行政处罚事项由最初的142项精简整合为57项,整合行政监督等权力事项36项,使初步自查的318项权力事项优化为168项,优化率达47.2%。同时,科学编制权力流程图,对在工作实践中运行顺畅、便于操作、效率高的流程予以固化,对运行不畅、效率不高、不易监管的流程深度优化,切实做到行政权力便民、高效、廉洁,为下一步推出行政权力清单奠定了坚实基础。 省工商局:今年9月份,我们形成了《关于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清理情况的报告》,提出了拟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共86项)报至省编办。对国务院已经公布的31项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项目,我局及时下发了通知,在强化对外宣传的同时,加强跟踪服务,有序做好审批登记程序调整后的登记注册工作。截至今年10月底,我们共清理出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以及我省地方性法规设定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218项,其中,国家层面设定212项(不含已经公布调整为后置审批的31项)、我省自行设定6项。根据省委关于"我省自行设定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一律取消或改为后置"的要求。今年7月,省编办、省法制办、省工商局已联合发文对我省自行设定的3项审批事项(国有产权交易机构设立审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设立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提出了取消或调整为后置审批的修法意见;对其余3项,将尽快提出取消或者改为后置的修法意见。 淄博市:组织开展建设项目前置审批区域化评估评审工作,着力解决评估评审手续多、耗时长、收费高等问题。成立专门的区域化评估评审工作组,由市编办、市法制办、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9月18日,召开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进行了部署,印发《关于开展建设项目前置审批区域化评估评审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字〔2014〕88号),对目标任务、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等提出具体要求。确立"两提前一承诺"的区域化评估评审的工作框架,围绕完善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工作机制、提高审批效率的目标,在总体规划框架内,对进驻特定功能园区的建设项目涉及的有关前置审批事项实行区域化评估评审。建设项目进入功能园区前,提前完成园区的建设项目前置审批环节涉及的有关评估评审,形成整体性、区域化评估评审成果,提前建立园区建设项目有关评估评审事项的控制指标目录清单,实行"告知承诺制",凡是进入园区的单体项目,不再单独进行或简化有关的评估评审,变"单体把关"为"总体把关"。通过区域化评估评审工作,优化了审批流程,缩短了审批时限。一是以区域联合办理代替建设项目自行申报,实现了"打包式"超前审批。特定功能园区提前编制完成有关区域化评估评审结果,报相关部门审定后,在建设项目联合审批过程中,建设单位可以直接提交已共享使用的区域化评估评审报告作为申报材料,简化评估内容,为建设单位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人力、物力。以往地震安全性评价需2个月左右,雷电灾害风险评估需10天左右,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需20天左右,现在这些时间可全部节省下来。二是以区域统一标准代替建设项目单个安排,实现了"共享式"指标控制。建设单位在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可对区域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指标"共享使用",同时建立涉及基础设施、水利、电力等8大类40项"先批后审"试点项目目录,建设单位在承诺落实各项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原来须前置审批的环评文件,只要在项目正式开工前完成相关报批手续即可,有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过去至少需要一周时间,现在只需2个小时即可完成。三是以联合办理代替企业各自办理,实现了"一站式"协调服务。将试点实行区域化评估评审的9个事项全部纳入全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包括18个联办部门的57个联合审批事项,市、区县两级同时办理,原来建设项目审批需要1年至1年半的时间,现在最长只需要80个工作日即可办结。 青岛市:实施企业注册联合办理和建设项目统一收发件。进行流程再造,实现企业注册相关的公安、工商、质监、国地税等部门审批事项对外"一个窗口"登记和对内"五个部门"联合办理。在企业设立联办综合窗口收件后,通过系统整合和信息共享实现"统一受理、相互抄告",使申请人"一次性"递交申请材料,"一次性"领取全部证照。运行以来平均办理时间由原来的18个工作日缩短为1.39个工作日,居全国领先水平。建成市、区(市)两级通用的建设项目统一收发件系统,实现了统一收件、补件、发件登记和统一编码,申请人到统一登记窗口提交材料后,所涉及的审批业务由统一登记窗口发起并通过系统自动流转至相应审批部门,部门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继续流转,超时将预警。系统运行以来,共办理统一登记业务27033件,发挥了统一监管、严控时限、提高效率的作用。二是实施重点项目绿色通道模式。建设重点项目绿色通道监管系统,实现了全市所有重点项目基本信息入库、自动编码和统一监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可以即时查看项目进度、审批结果和流程预警信息。该系统还将各区(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业务系统的项目审批信息实时汇总到统一监管系统,实现了与区(市)的数据联动。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时间过长问题,依托网上审批平台积极推进建设项目流程再造和并联审批。将建设项目审批分成用地、立项、规划、施工、竣工验收5个阶段,按照"流程最简、路径最短"的要求,确定每个阶段的联合办理审批流程,并利用电子技术手段将联合办理流程进行固化,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在不同部门、不同环节间进行信息传递。业务实施以来,建设项目审批时限由原来的300个工作日左右减少到85个工作日。 东营市:一是吸收社会专业人员参与。注重发挥部门法律顾问、政府法律顾问室和审改咨询委等平台的作用,积极组织社会公众和专业学者等"外脑"参与权力清单的审核论证,提高权力审核的科学性和认可度。我市统一要求在"二上"环节,市和县区部门单位都要吸收本部门单位的法律顾问参与梳理审核工作,听取他们的意见。东营区以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律师参与梳理审核工作,垦利县对县直部门单位法律专业干部进行了摸底统计,组织参与审核工作。二是参照比对已有的梳理审核成果。搞好省市县权力清单的比对分析,区分省市与县级共有权力、省市与县级不同权限权力等情况,确保系统内权力口径和标准的上下对应、相互衔接。参照先行市县已公布的权力清单,省外主要侧重参考涉及国家层面法律法规界定的行政权力项目,省内侧重参考省级层面法律法规界定的行政权力项目,重点分析"人无我有、人有我无"权力清单项目,逐条逐项查找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依据,研究分析原因,查遗补缺。三是充分借鉴已有权力项目目录。注重运用政府审改办、法制部门前期审核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权力项目,指导各县区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目录、行政强制实施主体及权限目录等工作,对行政权力进行大起底的清理规范,做到该纳入的不遗漏、不该纳入的剔除、分类不合理的调整。 蓬莱市:绘制"四张清单",把行政权力"晒"出来。一是权力清单。采取"三上三下"的审核模式,依据法律法规对行政权力逐条逐项梳理,分类登记,绘制县级政府行政权力清单。目前,已对60个部门、单位的7564项权力进行了梳理。二是责任清单。依据"职权法定、权责一致、问题导向"的原则,重点对行政审批转为服务和监管的权力事项以及取消、转移、下放的权力进行梳理,对部门间交叉重叠的职责进行理顺。先后理顺出60个部门1168项职责,编制了723条职责清单。三是负面清单。对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列入限制类的项目和关系生态安全、高能耗、高污染、产能相对落后的行业进行统计梳理,制定了包含17个产业、涉及536个投资项目的负面清单,明确了企业禁止进入的行业和领域。四是收费清单。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形成了261项的收费清单,并制定了每年减免收费400万元以上的方案,进一步减轻办事企业和群众负担。 新泰市:今年6月,召开了由市四大班子领导出席的全市简政放权暨机构编制工作会议,对推行权力清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全市的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市纪委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等15个部门单位组成的领导小组;在为市编办补充7名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又从有关部门抽调21名业务骨干到编办集中办公,拨出专项经费,落实办公场所,确保工作需要。市直各部门、各驻新单位也都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全面梳理权力底数。目前,已完成一报审核,梳理行政权力7874项。市委、市政府制定了《新泰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办法》,规定了取消、转移、委托、延伸、冻结等5种权力减少的途径和具体标准,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经初步测算,第一批预计可减少权力事项1666项,减少幅度达21%。在理职清权的过程中,市档案局全程参与,指导各部门单位形成专门的文书档案,在市审改办建立档案室,永久存档、永续利用。 潍坊市:建立倒逼机制,统筹推进改革。按照既定工作计划,在摸清权力家底的基础上,自10月份开始,我们将工作重心转入到抓结果运用、统筹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上来。建立了"一会"、"一函"、"一比"、"一晒"、"一谈"的"五个一"倒逼机制。"一会",即召开权力清单和服务清单听证咨询会,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服务对象,就部门相关权力事项,进行了专项论证咨询。"一函",即向60余名相关领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征求意见函,重点征求清单事项取消、下放、调整意见。"一比",即通过实地考察、实时沟通等方式,将部门权力清单事项,与相关地市进行对比,推进简政放权。"一晒",即在市机构编制网站开通专栏,通过合法性审核的清单事项,一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前后共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180余条,为清理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一谈",即组织市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等权力事项较多的部门(单位),召开专题调度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有效促进了权力事项压减工作。经过前期工作,市直部门(单位)权力事项由8523项精减为3169项,压减5354项,压减比62.8%。其中,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20项,对市、区都有的行政处罚事项,原则上市级只保留监督权,由区级执法,取消市级行政处罚事项800余项。为搞好工作衔接,11月印发了《关于整合职责调整部门内部机构设置的通知》,要求各部门以简政放权为突破口,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整合编制资源、优化机构设置、强化监督职责,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优质服务上来。 济宁市:抓督查,努力消除行政审批"体外循环"。针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的"行政审批体外循环"等7类热点问题,下发了《关于行政审批"体外循环"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认真梳理"应进未进"事项,对各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摸底。在此基础上,为防止和杜绝个别单位将政务服务中心视为"走过场",市政府督查室下发了《关于对行政审批"体外循环"专项治理活动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对"应进未进"、"两头受理"、"明进暗不进"等事项进行专项督查,有效解决了行政审批"体外循环"、"群众两头跑"的问题。抓规范,切实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印发了《济宁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相关部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职责,规定了新增、取消和调整审批事项的具体监管措施,以及查处审批违规违纪行为、动态管理和考核评估等内容。组织开展了涉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初步梳理出部门涉批的评估、鉴证、审计、监理等33类中介服务事项,拟定了《关于加强市场中介领域规范管理和改革发展的意见》、《济宁市市场中介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拟于近期印发实施。强化电子政务监察,将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申报材料等内容固化在网络平台,对行政机关审批情况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动态监控,发现超时审批、违规审批等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滕州市:组织市编办、市法制办等部门业务人员到部分单位进行专题培训指导,确保在自查清理阶段把基础工作做透做扎实,把各类权力事项底数摸清楚。截至10月上旬,市直67个部门全部完成权力清理自查工作,共上报各类权力事项4927项(含子项)。从10月上旬开始,以市编办为主,抽调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城管局、市物价局等部门熟悉行政法律法规的8名同志,组成工作组联合审核。确定了"把握原则,一次成型,不搞重复劳动,确保审核质量和工作进度"的工作目标。□E:FQJ 关键词:行政审批 权力清单 工作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