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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代购中消费者权益维护的调查报告


  梁红利+王天祥+李梦+董姝玥+王馨毓
  摘 要:海外代购的快速增长,引发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越发严重,本文旨在从法律角度出发,理清海外代购的法律关系及存在的问题;同时,分析海外代购中消费者的那些权益受到侵害以及侵权原因,再通过对国内外有关保护消费者法律权益的研究,为消费者在海外代购中如何维权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从而使消费者在海外代购中的权益能够得到良好的保障。
  关键词:海外代购;消费者;权益保护
  一、海外代购中的法律关系及主要法律问题
  (一)海外代购的概念及模式
  "海外代购"是指国内买家通过个人或机构在海外市场购买商品,然后通过邮寄、快递或者直接携带等方式,将商品送到买家手里的行为。海外代购的模式主要分为熟人海外代购和通过网络平台代购。
  熟人海外代购多指亲戚朋友从国外帮忙购买商品。通常存在三方主体:一时消费者,即实际的买方;二是代购者,现实中多为消费者熟悉的人;三是国外出卖人,即在经营地点在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实际商品出卖方。
  网络平台代购指的是通过专业代购网站以及电子商务进行的代购。通过网络平台的代购又可以分为现货代购和非现货代购[1]。现货代购指的是代购方已经从境外将商品买下,已经实际取得了该商品的所有权,可以随时向消费者发送消费者所选购的商品。非现货代购指的是代购方尚未从境外购买商品,是在实际未取得商品所有权的情况下开展的代购行为。
  (二)海外代购中存在的法律关系
  1.熟人海外代购中存在的法律关系
  熟人"海外代购"模式中通常存在兩种法律关系:第一种法律关系是消费者(实际上的买方)与代购者(名义上的买方)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即委托人为消费者,受托人为代购者,委托合同的内容为代购者购买消费者指定的外国产品;第二种法律关系是代购者与外国出卖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即名义上的买方与国外商品出卖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
  2.网络平台代购中存在的法律关系
  在现货商品代购中,代购者与消费者形成了普通商品买卖合同关系,因为代购方已经将代购商品从境外购下,代购方已经取得了商品的所有权,商品处于代购方的实际支配下,现货商品则是两者间买卖合同的标的。[2]
  在非现货代购中,一般涉及三个主体:实际的销售者、实际的消费者以及代购者。两个法律关系,销售者和代购者之间的民事关系以及消费者与代购者之间的民事关系。海外代购中是代购者为消费者提供劳务服务。代购消费者指定的商品,并邮寄给消费者,从中收取报酬的行为。可见代购者向消费者出售的是他的劳动,而非商品,代购者的行为受托处理事务的表现,而商品的实际购买者是支付货款的消费者。[3]
  (三)消费者在海外代购中主要遇到的法律问题
  1.产品质量问题
  为了避税,商家往往要将货品标签取掉,更不会携带货品小票入境。所以,通过代购渠道买到的商品一般拿不到正规票据,即使有所谓的发票"电子版"或"复印件",但也真假难辨,所以以仿制品充当真品的事件时有发生,即使是真品,质量及后期服务也很难得到保障。
  2.维权问题
  (1)诉讼对象难确定。海外代购的大多是各地航空公司的空姐、海外留学生或者各网站店铺,发生纠纷后,消费者难以确定维权对象,也难以提供对方真实信息,导致法院难以受理或送达,消费者不得不承担不利风险。
  (2)证据缺失。销售凭证在诉讼过程中是消费者的主要证据材料,消费凭证缺失将无法确认诉讼标的物的具体价值。诉讼中,消费者往往只能提交购物小票的复印件或只有所购买奢侈品的残缺发票,这些发票属于非原始票据,在诉讼过程中不具有证明力,将直接导致消费者承担败诉风险。
  (3)售后存在风险。跨境代购的产品往往存在使用人和销售商分属于不同的国家的现象,所以当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维修事项或者发生人身伤害等情况,消费者就会碰到欲投无门的情况,无法享受应有的售后服务。
  (4)法律适用问题。侵权责任难以明确:因所代购商品一般产自境外,难以确定商家身份情况,并且买卖行为发生在海外,而对最终消费者的损害发生在国内,消费者若想直接向海外零售商索赔,在法律适用上可能会产生冲突。管辖权认定存在争议:因代购行为可能涉及多个国家或地区,管辖权难以认定。
  二、海外代购中消费者权益被侵害的表现
  (一)安全保障权
  消费者面临两大安全风险。一是人身安全:海外代购因其特殊性,消费者只能通过一些媒介资源了解所需商品的质量和安全,对于一些冒充正品、以次充好的产品以及不符合中国人体质的护肤品或药品等,必然会给消费者人身造成侵害。二是财产安全:海外代购涉及境外网络交易,消费者个人隐私、网络支付账户存在泄露的风险,可能造成资金损失。
  (二)知情权
  在虚拟的网络平台上,代购商品真伪及质量没有保障,缺乏经验的消费者并不能准确判断商家的信誉和服务质量,且难以对代购商的行为进行监督。鱼龙混杂的代购市场中不免存在着以假乱真、以次充好、虚假报价及制作虚假凭证的不法商家。
  (三)求偿权
  由于网络的开放性,网络海外代购通常会跨越多个国家或地区。我国目前没有针对网络海外代购管辖问题的专门立法,因此网络海外代购纠纷管辖权认定也存在一定争议,这会增加网络海外代购消费者的维权成本,阻碍消费者维权。即使法院受理该类案件,消费者在取证、举证时也存在困难。
  三、海外代购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策
  (一)网络平台对代购者进行管制
  网络平台要对消费者公开代购人信息,如姓名、联系方式和地址以及资质等,建立卖家身份认证体系和网购信用体系,利用民法相关法规规范交易行为,建立符合诚信交易的规则。同时,购物网站也要保证侵权发生后的责任追究,建立专门的维权机构,协助消费者进行维权。
  (二)消费者自身加强维权意识
  1.远离个人代购,选择企业代购
  消费者代购时一定要选可靠、知名度高的代购网络平台,尽量选择公司企业代购的形式;而对于个人建立的代购网站,因一般没有强大的售后服务系统,尽量远离,同时也要防止低价陷阱。
  2.签订书面协议
  网络消费者委托代购者代购商品一般仅有口头协议,一旦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很难证明双方合同关系容易,故尽可能签订书面协议。
  3.应尽到充分注意的义务
  在签收代购商品时,消费者应仔细检查,如果发现商品质量存在瑕疵,可以拒绝签收并要求代购方退款,不要造成退货难的困境。 4.尽量保全证据
  实施网络代购的消费者应尽量保存委托购买过程中的交易记录、即时聊天记录以及付款凭证等证据,做好充分的维权准备。
  5.积极寻求法律保护
  网络代购消费者应充分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工商机关应积极探索网络代购监管新举措
  1.加强网络巡查,坚持调查摸底
  应尽量摸清从事网络代购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的相关数据,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组织执法人员实地巡查,切实做到户数清、对象明。
  2.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网络监管
  对相关行业建立代购审查机制,逐步形成跨境代购服务体系。对跨境代购服务的提供者进行实名制审查,提供跨境代购服务的网店要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实名制认证,积极引导消费者在进行代购前了解商家的资质,对存在欺诈等行为的跨境代购网店进行处罚等。
  3.畅通维权渠道
  设立网络代购消费申诉举报绿色通道,并通过各种形式向消费者发放消费警示,加强消费引导和维权教育。
  4.实行电子网格化监管
  应在网络经营者中积极推行购销货台账、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不合格产品退市等制度,并将其纳入电子网格化监管系统。
  (四)规范跨境代购的法律适用
  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规范跨境代购行为主要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就海外代购而言,其存在不同于传统购物的诸多特点,将现有法律的触角扩展至这一新兴领域;此外,实际法律事务中更多在于证据的认定,建议尽快就电子证据进行统一立法或解释,便于网络代购中保护消费者权益。
  1.完善争议解决机构
  因境外购物的维权具有金额较小、受众较多等特点,消费者采用小额索赔的方式符合其经济利益,故建议建立以网络平台自治的争议解决机构为主、社会纠纷解决机制为辅的制度,积极引导网络平台搭建争议解决机构,以便于消费者维权。
  2.限制代购商的任意解除权
  我国《合同法》第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4] 网络跨境代购的委托行为应是有偿的委托。代购商家行使任意解除权的权利非但不能滥用,且要具体区分使用。如果代购商基于正当事由将代购职责无法履行事先告知消费者,且得到了消费者本人同意,此种情况下解除权是正当合理的。但代购商无正当理由任意解除委托,如因商品缺货未通知消费者擅自取消交易等,是有损消费者权益的,那么应根据恶意违约条款,除了返还给消费者定金或者预付款之外,还应赔偿消费者因延迟购买商品而额外支付的金额。
  参考文献:
  [1]程楚.《论网络代购中消费者的权益保护》[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5(2)。
  [2] 林凱.《网络跨境代购若干法律问题》[D].复旦大学,2012,8(9)
  [3]程海玲.《海外代购产品质量引发的民事维权难题研究》[D].法制博览, 2016年14期。
  [4] 吕巧珍.《委托合同中任意解除权的限制》[J].法学,2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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