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期末,学校都开始盘点总结本学期的教育教学工作,并制定期末工作计划,包括表彰综合表现良好的学生等。调查显示,学校授予学生的的荣誉称号多为"三好学生",有部分学校授予"优秀学生""红花少年"等荣誉称号。 "三好学生"是指"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们的教育目标是让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随着时代的进步,"德智体"已无法满足社会对人才的要求。2019年7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教育培养目标由"德智体"拓展到"德智体美劳",要求"五育并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意见》的出台,不仅为教育教学指明了方向,也为教育评价改革提供了价值指导。各学校都能深刻认识到"五育并举"的重要性,都在积极探索加强美育及劳动教育的方法与路径,积极探索如何将"五育"融入课堂教学和学生生活。 国家提出"五育并举"已近两年,"五育并举"一直是教育的热词之一,也是各学校积极践行的重要教育目标。在"五育并举"的实施过程中,各地各校都在积极地补美育和劳动教育的短板,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但是,在积极贯彻实施"五育并举"的当下,如果相应的评价机制不改变,对学生的综合评价及表彰还停留在以"德智体"为主要考量指标的"三好学生"阶段,会让"五育并举"的实施效果打折扣。 在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时,很多学校已将着力点放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上,在学生的素质评价报告中也能对学生的五育发展情况给出客观评价。在这样的背景下,授予学生荣誉称号时如果只考虑德智体,未免有些不合时宜。如何将"五育并举"与学生表彰结合起来,也是各校该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