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朋友向笔者阐述了这样一种现象。为确保学生安全,某所学校将学生课间休息的安全责任按时间分成两半,前五分钟责任人是上节课的老师,鼓励老师延长上课时间。后五分钟责任人是下节课老师,要求老师必须提前到教室等待上课。 学校还考虑到学生下楼梯可能会发生踩踏等安全事件,又将老师分配在所有楼道的拐弯处。课间活动时,老师们轮流站在楼梯口、楼梯弯道,看着学生上下楼梯,学生完全处于老师的监管之下。 这种做法违背了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管理不是管控,学校安全管理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学校安全管理不能因害怕担责而搞"一刀切"。学校的责任不仅仅是保证学生的安全,还要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应对危险情况的能力。采用"一刀切"式的监管方式,将学生置于"保温箱"之中;同时,将责任下移给教师,不需要在安全上另有作为。采用这种管理方式,在安全政绩单上,学校或许能够得"高分",实则是懒政和短视行为,长此以往,学生很难学会预判和防范安全风险、应对和处理危险事件。 学校安全管理不应该牺牲学生的课间休息时间。学校的管理目标不是遵守和服从,而是实现教育目标。就安全管理来说,学校要做的不是以人盯人的方式保证学生安全,而是要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应对安全风险的能力。 课间十分钟,是学生释放压力、恢复精力的需要。学校打着为学生安全着想的旗号,将课间十分钟分割,会导致学生整天处于紧绷状态,失去原本的活力,也容易产生颈椎疲劳、肥胖、近视眼等各种健康隐患。因此,学校应该在做好安全防控机制的基础上,有序开展各类课间活动,让学生在运动、调整中享受课间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