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垄断国有企业是在行业竞争中具有决定性优势,在本领域内形成垄断,对国民经济的决策和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大型国有企业。本文采用查找资料法对垄断国有企业进行详细研究,深入理解国有垄断企业的社会责任。通过对垄断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分析得出垄断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主要原因,并对如何应对这种社会责任缺失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关键词】垄断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机制 一、我国垄断国有企业基本概况 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经济发展模式,所以在我国一些关键领域和特殊行业呈现由国有资本支持的大型企业垄断的局面。涉及的行业有水、电、气、公路,还包括石油、通信、金融、邮政等等。这些行业影响着国民经济命脉,对于国家安全也具有重要意义。垄断国有企业是我国公有制经济体制的集中体现,垄断国有企业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它必须对我国其他企业起着带头表率的作用,它的社会责任履行效果直接影响着一般竞争性国有企业和一般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方向和力度。 二、我国垄断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 我国垄断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主要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政治责任。经济责任是企业的基本责任,在市场经营过程中提供产品和服务获取利润、使企业保值增值高效运行。法律责任是在市场的经营活动中诚实守信,确保依法经营。道德责任包含了在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中保证公平公正,遵循商业道德标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对利益相关者负责,如消费者、供应商、员工等等。政治责任不仅包括在政府指导下宏观调控经济、优化产业结构、落实政府下达的经济发展的整体战略,还包括了协助政府维护社会公平、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增加社会公共福利、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等特殊的政治责任。 三、垄断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缺失原因 (一)垄断国有内部机制不健全 国有企业改革把垄断国有企业转变成了"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然而,由于计划经济时代的影响,导致其存在着一定的政治主导因素。在国有企业的内部,自身就存在着党委系统这种政治性的组织,国有企业的内部虽然有政治色彩较为明显的公会组织,但是它对企业内部职工的利益维护却没有发挥对应的作用。在国有企业经营过程中,内部法人治理结构的不完善阻碍了其有效的承担社会责任。因为现代企业制度中,股东要求企业经营者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使得管理者在承担道德责任方面成为了纸上谈兵。 (二)对垄断国有企业社会责任认识不足 作为处于自然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占据着我国大部分自然资源,这些资源应该是全民所有制,所以它的利润除了维持企业运营和发展之外应该大部分用于维护全民利益,而不仅仅是向政府缴纳一丁点的红利、响应政府决策解决就业就能涵盖其政治责任内容的。此外,垄断国有企业的领导管理层对于其社会责任的认识存在片面性和误区。比如部分垄断国有企业对其社会责任片面的狭义的理解为做慈善捐助,忽视了本应该重点履行的道德责任和环境责任。 (三)垄断国有企业社会外部环境不完善 因为我们没有一个完整的社会责任外部机制,使得我国一些垄断国有企业不断逃避承担社会责任。立法不健全导致垄断国有企业推卸承担社会责任中的法律责任和环境责任,就是因为我们没有营造健全的法律监管机制。政府也应该在垄断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方面有所作为,通过制定明确政策来提高垄断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积极性,促使垄断国有企业更有效的承担社会责任,尤其是政治责任。 四、解决我国垄断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垄断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意识 垄断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首先要意识到位,只有加强垄断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才能够增加垄断国企承担社会责任的力度,尤其是政治责任。还要认识到垄断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应该具有其社会性价值,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中都应该把全民利益放在首位,不仅对其作为一般国有企业的利益相关者负责,还应该对全民负责,对社会负责。 (二)完善垄断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法人治理结构中共有四部分: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员工。我们需要从这四方面对法人治理结构进行完善。首先是董事会,我们应该在董事会中引入其他利益相关者参与企业决策,还应该设立社会责任董事,在企业决策过程中提出关于垄断国企社会责任的议案。其次是监事会,通过立法规定监事会定期监察垄断国企的财务,如果因为监督不力造成损失应由监事会成员赔偿,敦促监事会对垄断国企承担社会责任进行有力监督。再次是经理层,只有不断提高经理层的社会责任意识才有可能更有效的践行垄断国企的社会责任。让员工作为利益相关者进入董事会和监事会,提高员工的监督权,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能够更好的敦促垄断国企实践其社会责任。 (三)营造有利于垄断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政策环境,加强政府监督作用 政府应该通过自身的地位和资源优势推动垄断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向垄断国有企业宣传企业社会责任,提高其社会责任意识,同时为垄断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营造有利条件。此外还要制定关于垄断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战略方针。由于垄断国有企业的特殊性,它的生产经营活动可能涉及多个领域,那么其承担的社会责任也有可能涉及多个领域,这就需要政府在其中调解,促使各个机关部门配合垄断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帮助其解决在承担社会责任中出现的问题,为垄断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提供便利条件。 (四)社会各界监督,促进垄断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加强垄断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建设,除了政府和企业自身的努力外,还需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舆论的作用,形成多渠道的监督体系。尤其是目前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舆论的作用有时已经超过了监督的作用,开始影响国有企业以及相关部门的决策。首先社会要加大对垄断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监督力度。大众媒体也要逐步将重点放在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方面,大力宣传成功的经验,曝光不道德的行为。其次是建立相对公正的社会责任评价体系,这是一个涉及经济、社会、环境三方面内容的全面的多角度的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定期公布评价结果,在全社会形成舆论影响。 垄断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与否,既影响着国家的形象,又是我国经济体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垄断国有企业通过自身努力、政府引导、社会各界监督促进等多方面的措施来更好的履行垄断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这对于我国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段文,刘善仕.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研究评述[J].华南理工大学学报,2007. [2]刘莉.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缺失问题及其对策研究[J].企业活力,2011(07). [3]陈佳贵.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 [4]范红.企业的社会责任:理论与实践[M].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 [5]张旭东,张瑾秋,杨红霞.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动力[J].现代营销,2012(2):17. [6]徐传谌,邹俊.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比较研究[J].经济纵横,2011(10):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