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梦菲+陆胜军 【摘 要】在职务犯罪侦查活动中,某些犯罪嫌疑人往往采取以沉默的方式方法对抗侦查人员的讯问,探析其心理,讯问活动中的犯罪嫌疑人的沉默,许多是受目的意图牵引的,讯问目的总是以查明案件事实获取犯罪证据为目标,这个目标是一个整体,是沉默选择的基本对象,沉默注意的目标是这个总目标的整体所带来的伤害,容易开启语言交流合作平台。 【关键词】职务犯罪;对抗行为;讯问 一、分解法 讯问人员办案的目标化成许多局部的意向,分配在一个小的范围之内,把讯问的目标集中在一个个被分解后的子目标上,进行各个击破,最后集中总结出完整的犯罪证据的总目标。财产犯罪可分解为房子、车子、儿子、位子、票子等,这种分解法的运用,在侦查讯问实践中,对于解决犯罪嫌疑人的沉默问题产生了良好的效果。例如,因受贿而导致国家巨额财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面对自己的渎职行为,始终保持沉默的对抗态势,防守的目标就是渎职行为,讯问人员对渎职行为进行分解:犯罪嫌疑人的经常住处在哪里?房子是自己购买的吗?房子购买的价格?全家每年的工资收入是多少?购房款是那儿来的?超额部分的合理解释与不合理的来源:受贿行为确定,最后集中指向渎职犯罪。 二、曲线渐进法 通过绕弯子达到总的目标,侦查讯问的空间导致犯罪嫌疑人的沉默,是因为嫌疑人有沉默的条件和语境,能够满足非合作性的需要,如果讯问人员不给嫌疑人沉默的条件,那么犯罪嫌疑人就很难沉默。例如,在我院办理的李某某涉嫌贪污一案中,李某某一度采取沉默不语的态度对抗办案人员的讯问,经过走访摸底,办案人员掌握到犯罪嫌疑人属于老来得子,对自己的儿子十分在意,并且其儿子在外国留学,于是讯问人员以其孩子的学习经历为突破口,嫌疑人一直把自己的儿子当做自己的骄傲,由此展开,其滔滔不绝如数家珍,因为孩子的学习经历是他语言的兴奋点,这样就自然失去了沉默的条件,此后,通过这些兴奋点的不断转移,最终达到侦查讯问的目标,在侦查讯问实践中,讯问人员通常选择拉加成,先从询问一些生活琐事入手,逐渐使犯罪嫌疑人戒备心理放松,在其能够正常拉话后,再渐进问清其有关的基本情况,然后趁势递进,切入审讯的目标。当嫌疑人感觉到危险的信息以后,意识到自己既然已经回答了前面的提问,如再回避主题问题,是于情于理都站不住脚的,从而只好做好答话选择。 三、填补法 讯问人员给出少于需要的信息或沉默,有意让嫌疑人去补足,这是一个吸引人进入同一思考圈的心理方法,因为讯问人員提供给嫌疑人的信息量补足,而被迫动用想象、推测来补足少给的信息部分,嫌疑人处于沉默的行为过程中,其意识形态并非是完全封闭的,在很多时候需要外来的信息补充和支持,如果行为人员给出信息量少于需要的信息或沉默,就会感觉到心理不适,导致心理压力出现,这种压力达到一定的程度,语言行为就会出现,例如嫌疑人在沉默的过程中,需要获取讯问人员的信息反应,可是审讯人员并没有做出应有的惊讶反应,而是轻描淡写地说:"我早就知道你会这样......"这时候嫌疑人产生的信息需要就是:讯问人员怎么早就知道自己会这样?于是,疑问、猜疑、反思导致心理压力出现。再有,沉默的过程中做出虚假回答后,若讯问人沉默不语,犯罪嫌疑人通常会感到很大的心理压力,担心自己被识破,不知接下去如何应对,这时候往往会自乱阵脚,从而暴露事实真相。 四、声东击西法 犯罪嫌疑人在审讯活动中防守最严密的环节,就是犯罪事实的目标,也是其沉默行为的重点,讯问人员只要涉及犯罪目标,对抗的沉默的行为就会重复开始。因此,讯问人员把与犯罪行为有牵连的线索,或者与犯罪行为根本不相干的问题,作为讯问的主题,使其在放松警惕的情况下,转向嫌疑人的犯罪主题,最后是被利用的声东有时是与讯问的主题风牛马不相及的,但是经过牵连,最终达到击西的效果。 五、忽然提问法 提问的特点是有问有答,沉默也是一种语言行为,针对提问做出的是沉默的回答,是一轮无声音的回答,犯罪嫌疑人沉默是内在的强烈的心理活动,仅仅是话语的不参与,如果讯问人员也保持这话语的沉默,那么犯罪嫌疑人就会感觉到交流受阻产生不适,同时讯问人员的沉默,在嫌疑人看来是一种等待,等待着嫌疑人的回答,经过一段沉默后,讯问人员突然提问,嫌疑人就会在措手不及的情况下回答问题,这种策略常常能够收到较好的效果。 总之,在具体的职务犯罪审讯实践中应当综合运用上述方法,结合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变化因势利导,帮助犯罪嫌疑人改变沉默行为,把握住审讯活动的走向,才能使讯问达到如期的目的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