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份以来,在不改变专户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的前提下,陕西省财政厅创新管理模式,探索建立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银行信贷资金的激励机制。 这项机制的主要内容是对财政专项资金存放商业银行实行"指标管理、预算总控、资金集中、统一调度",财政存款按商业银行考核量化打分所占比重进行存款分配,引导商业银行加大了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确保了财政资金保值增值。 改革的背景 长期以来,陕西省部分财政资金通过在商业银行设立专户进行支付,对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减少资金拨付环节、防止挤占挪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随着财政专户资金规模的不断加大,专户资金管理中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专户开设过多,重复设置;二是大量资金沉淀在各个专户里,"一个专项资金对应一个银行账户",资金难以统一调度,资源无法合理配置;三是财政资金与金融资金缺乏有效融合和衔接,专户资金存量的多少与银行对地方经济的贡献度无关,难以体现财政资金对商业银行的引导和带动,更无法发挥"四两拨千金"的杠杆作用;四是商业银行无序竞争,影响消极。 为了充分利用专户沉淀资金撬动银行信贷资金,支持陕西经济快速发展,陕西省财政厅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存放商业银行模式进行改革的意见。 改革的进程 2009年10月,这一改革经陕西省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开始实施。 为了确保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存放商业银行改革的顺利实施,陕西省财政厅专门成立了刘小燕厅长任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为改革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之后,陕西省财政厅召开了驻陕各商业银行主要负责人参加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存放商业银行管理改革座谈会,通过大力宣传改革的内容和意义,认真听取各家银行对改革的意见和建议,为改革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同时,陕西省财政厅组织开发了省级集散账户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对业务流程、权限设置、票据管理等各个关键节点的控制,以及电子实时对账、异常业务预警等功能的实现,保证了纳入集散账户管理系统的资金安全。 并且,陕西省财政厅制定了《省级集散账户厅内业务处理暂行办法》、《省级集散账户管理业务流程及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为改革的顺利实施提供了规范的制度保障。 为确保第一次资金归集和分存的万无一失,陕西省财政厅多次召集省级财政专户开户银行、定期存款存放银行,以及厅内相关处室负责人和经办人开会,认真研究具体业务细节和相互衔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在省财政厅的精心组织和各商业银行的密切配合下,2009年10月12日,14家商业银行的省级财政专户财政专项资金,全部及时准确划入省级集散账户。10月13日,陕西省财政厅将按比例扣除预留资金之后的资金,全部以定期存款的方式存入14家商业银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存放商业银行改革开局良好,实现了对省级专项资金的统一归集、统一支付、统一调度、统一核算和保值增值。 改革的办法和成效 按照陕西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存放商业银行考核评价激励暂行办法,陕西省主要是通过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对商业银行进行考评,确定各商业银行的存款比例,保证财政专项资金向银行进行存款分配时的透明、公正,并确保存放商业银行财政专项资金的安全,从而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本省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建立考核评价指标。考核评价指标划分为以下三大类: (1)安全性指标,反映银行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运营情况及内部控制水平。包括流动性、管理和内部控制、总行支持度、盈利性、资产安全性五个分指标。 (2)贡献度指标,反映银行对我省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包括纳税规模、贷款规模、在陕营业网点数量、创新性四个分指标。 (3)服务质量指标,主要反映银行代理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包括支付结算水平、信息反馈质量、管理协调水平、人员业务素质和支付系统性能五个分指标。 核定各商业银行总评分。采用评分办法对各商业银行进行评价。首先每项分指标确定一个权重并分为多个类别,每个类别确定一个分值。其次根据各银行相关指标的评定等级,按照指标权重,计算该行的各指标得分。最后将各银行的分项指标得分加总,计算出该银行的总得分。对商业银行的考核评分原则上一年一次。 核定财政存款在各商业银行的分配比例。计算各商业银行的总得分在各商业银行评分总和中所占的比重,作为财政存款在该商业银行的分配比例,从而确定该商业银行获得的财政存款分配数额。 另外,为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陕西省财政还与银行业监管部门建立了风险预警机制。当商业银行流动性或管理以及内部控制出现问题时,省财政随时启动风险预警机制,及时收回财政存款。 经过5个多月的运行,陕西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存放商业银行改革成效不断显现。 1有力地调动了商业银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改革实施之后,各商业银行都表示要加大对地方经济和企业的贷款规模,来提高自己的得分和存款分配比例; 2彻底解决了财政专户设置过多的问题。此次纳入省级集散账户的财政专户近百个,涉及预算内,社保,非税等多种资金类型,除涉及收入汇缴业务需要暂时保留的专户外,其余专户均已撤销; 3确保了专户资金的安全运行。通过使用省级集散账户管理信息系统,在财政部门内部形成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权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制约的内部管理机制,在财政部门和代理银行之间,形成比较规范、透明的相互监督机制,确保资金的安全运行; 4实现了财政存款利息收益最大化。经过改革,财政专项资金存放商业银行的利息收入大幅增加,最大限度地实现了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