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雅视频被转该谁担责登录了热搜,也是在网上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那么很多小伙伴可能还不清楚具体的情况如何,小编也是在网上查阅了一些信息,那么接下来就分享给大家来了解下不雅视频被转该谁担责具体的情况吧 前几天江苏镇江一则不雅视频在网上疯传,之后该事件也持续发酵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据了解,当事人是男教师和女学生的关系,不过女学生已经毕业多年,而男教师也已经离异,所以两人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而拍摄隐私视频是两人之间的秘密,不过该视频被女学生的前男友看到之后,一怒之下便将该视频进行传播,所以才导致了如此不良的影响。那么,你认为不雅视频被转该谁担责呢? 不雅视频被转该谁担责 近日,江苏镇江“不雅视频”事件持续发酵,有老师又被群众吃瓜了。“不雅视频”的“男主角”、镇江教师康华所在学校——镇江市实验高级中学,发出《关于对康华老师不雅视频网上传播事件的初步调查处理通报》。令人感到困扰的是,当地相关部门前后做出的表态是有冲突的。 镇江市教育局、学校认为:该教师拍摄不雅视频,属于低级趣味,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有违教师师德,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学校党委、校长室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经研究作出初步处理决定: 1.康华老师立即调离教学一线岗位,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 2.待公安部门调查定性之后,依据相关规定,做出进一步处理。 《通报》最后表示:镇江市教育局、学校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对于违反师德师风问题坚持“零容忍”态度,一经查实,坚决处理,绝不姑息。 事实上,当地警方也查明,视频发布者潘某是发现女性朋友手机内不雅视频之后,出于气愤发到微信群,目前其已主动投案。在这事上,如果说谁要为不雅视频造成的负面影响担责,那也该是发布者与恶意传播者。而康某则是事件中的受害者。 现在回头看,当地教育部门人员起初的“与师德师风无关”回复,表现出了应有的克制。师德师风的确重要,但不宜将其内涵扩大化,把师德师风当一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连教师并不违法违纪的私生活行为都划归师德范围,对其加以处罚。那样只会助长“泛道德化”的倾向,抬高遵守道德的门槛。 教育局回应高中老师不雅视频 针对网传江苏镇江某高级中学一在校老师不雅视频流出一事,8月11日,江苏省镇江市教育局人事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镇江市教育局已经关注到此事。目前镇江市公安局润州分局正在介入调查。 据初步了解,不雅视频中的当事女生已毕业,与涉事教师的师德师风并无关系。“是毕业后。”前述工作人员称。 前述工作人员称,目前教育局正在进一步了解,镇江市公安局润州分局介入调查,已对此事发布警情通报。 两天来,在镇江朋友圈轰动一时的“不雅视频”,11日有了官方消息。据发现,发出这段视频的是视频中女子的男性朋友潘某,目前潘某已经到警方主动投案,警方立案并对相关人员,展开调查。 在警方发布的警情通报中称,2020年8月10日凌晨,潘某(男,25岁,镇江人)到镇江润州公安分局金山派出所主动投案称:8月2日晚,其发现女性朋友手机内存有该女子与他人的不雅视频,出于气愤将视频发布到微信群,引发网友的转发。 目前,镇江润州分局金山派出所已受理并开展调查,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公安机关就此再次提醒广大网友,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要依法上网、文明上网,切勿散布传播该事件视频、截图,共同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 该事件竟成了个"一树梨花压海棠"的美谈 说到这里,大家不禁感叹,这事发展到最后竟然还成了个"一树梨花压海棠"的美谈了。而教育部也发布了调查报告称此事涉及当事人个人隐私,并且隐私泄露也并不是二人的本意,所以并不能以"影响不好"来粗暴划定涉事二人的责任。 吃瓜要从头,这事还要从视频当中的女孩说起:视频当中的女当事人现年25岁,于2014年在镇江某高中毕业,这次视频的发布者正是她的前男友。有网友向媒体透露了这个视频的"始发地",称这个视频最开始就是由一名男性发到该中学2014毕业班群的,因为内容十分露骨,马上在网络上流传开来,随后就冲上了新浪的"热搜",当时流传的版本是:已婚男老师出轨和女学生"乱搞",引来网络上一片骂声。 随后,视频里女当事人的妈妈开始在"始发地"的班级群当中请求大家不要再二次传播,"各位同学,我作为视频受害人母亲,心痛到滴血,现在我女儿根本无法正常学习和生活,还有人一再转发,造成极大影响。"但是却无济于事。此视频真是以"病毒式传播",马上在互联网上流传开来,对当事人造成的很大的影响。对于此事,涉事教师康某也在当地论坛进行了回应,"本人离异,于2020年初跟女当事人经过一段时间了解后建立恋爱关系,并逐渐取得双方家庭认可,从恋爱关系正往下一步发展……" 现在这件事情已经对两个当事人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而深知闯祸了的女当事人前男友潘某,也已经于10号向润州公安分局金山派出所投案自首。交代称是他将视频泄露出去的,他自己也没想到,因为嫉妒和不满后的一个不理智做法,会对二人造成这样大的影响。 回看博时基金高管出轨女下属事件,其原配妻子曾带人上门捉奸,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并且当时现场有一名随行男子在帮忙拍视频"取证",将婚外情的一对男女记录了下来,并且发到博时基金员工的内部群当中,甚至让朋友圈"帮忙转发扩散",因为涉及到了侵犯个人隐私,这名男子最终被处以500元行政处罚。 恶意传播他人隐私行为必被严惩 对于视频的故意传播者潘某,其擅自发布他人的隐私视频,严重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必将遭到法律的严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第1033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缺乏自保意识的年轻人 自拍是21世纪的时尚,追求更好摄影效果的智能手机、各种图片编辑视频编辑软件,都是为喜欢自拍的时髦青年设计的。 这个视频是女当事人激情中自拍的,保存在自己手机里是“隐私”,是“秘密”,一旦泄露出去,则叫做“不雅视频”。 今天的“后浪”们出生于繁华盛世,强调个性张扬,活出自我本色,这是令人羡慕的时代特征,可是,本号要提醒当今的青年,奔放活泼、开放自由,不代表什么都可以“大白于天下”!个人隐私是最宝贵的私人信息,也是自己独有的财富。 公民的隐私受法律保护,作为青年人自己,首先就要有自我保护隐私的意识。互联网时代没有“隐秘的角落”!被别人恶意上传网络,或者被病毒攻击,或者操作失误,都可能会泄露自己手机里的隐私。所以,这次不雅视频流传对当事人带来的教训就是:青年女性要懂得自我保护,就是不该自拍的不要拍!否则,隐私一旦被非法泄露,就算依法保护了自己的权益,名誉的损失也难以挽回。 微信搜索:知识的传播者,关注知识的传播者公众号,即可了解更多相关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