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于警方通报商贩被砍案的问题受到了很多网友们的关注,大多数网友都想要知道警方通报商贩被砍案的具体情况,那么关于到警方通报商贩被砍案的相关信息,小编也是在网上进行了一系列的信息,那么接下来就由小编来给大家分享下小编所收集到与警方通报商贩被砍案相关的信息吧(以下内容来自于网络非小编所写,如有侵权请与站长联系删除) 警方通报城管追打女商贩被砍伤 9月7日,重庆市南岸区涂山镇城管大队一名队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商贩起冲突被砍伤。 9月13日,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平安南岸 发文,通报此前城管与水果摊主冲突被砍伤案的处理结果。通报称,城管队员杨某桥行为构成殴打他人被行拘,女摊主被追打中挥刀致城管受伤的行为系正当防卫。同时,女摊主行为构成阻碍执行职务,被警方予以警告处罚。 此前报道 9月7日,重庆南岸区涂山镇当地城管在执法中与一水果店主激烈冲突扭打在一起。监控显示,城管追打女店主后被其拿刀砍伤。有目击者称,当天上午系执法队整治占道经营,冲突后女店主被带走。 从监控视频里可以看到,城管先把门口摆着的水果筐拿起一个丢进店里,女店主拿起后又砸向外面,随后双方发生口角与冲突,女店主被城管一路暴击到收银台,顺手摸到了把刀进行反击! 9月9日,当事女摊主杨漓对澎湃新闻称,双方因水果摊占道摆放问题产生争执,城管队员先动手,并追着她打;当时她的眼镜被打飞,“脑袋也被打蒙”,随手抓起收银台上的物品来抵抗,事后“才反应过来自己抓起的物品是把刀”。 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显示,杨漓轻型颅脑损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目前杨漓在医院接受治疗。 9月9日下午,涂山镇党政办值班人员称,针对此事,当地相关部门仍在调查处理中。具体的事发经过及细节,他们暂时不清楚。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涂山镇城管大队队长吴厚川介绍,当地派出所已介入该事件处理。该大队办公室另一名工作人员称,目前受伤的执法队员在医院治疗。 9月13日,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平安南岸 发文通报:女摊主被追打中挥刀致城管受伤的行为系正当防卫。 所谓的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 而城管执法,虽然是正常执法,但城管动手打人,则不在正常执法的范畴中,而且是男城管追打女商贩,在体力上,城管是具备优势的,女商贩处于劣势。一个男子追着女士,对头部连番发起攻势,更何况外面一堆城管围着,是谁都会觉得恐慌。一个处于劣势的人,对非正常执法范畴内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进行反击。 如果说以上“女商贩反杀城管”情节是主线的话, 那么我们再说一条值得玩味的支线。 1、在视频刚开始,也就是冲突爆发伊始。 女商贩被男性城管痛殴时,其身后的同事无一人上前劝阻。但当疑似该女商贩的家人或是朋友冲进现场时,却被其他城管掐住脖子,强行阻隔在店铺外。 换个视角,正是这个被红圈标记的黑衣男子。他试图去营救女商贩,可惜被掐住脖子,按在了外围。 2、女商贩被打时,店内只有一名疑似店员打扮的人在试图劝阻。 打人城管的同事们,还在外围,没有接近。但当女商贩拿起刀,打人城管眼看要吃亏时, 刚还在外面站着的其他城管,此时一拥而上,极力想要分开二人。 除打人城管外,其他城管的表现真的也是“恶心”到我了。当同僚拳打妇女时,无人问津,甚至主动掐住、拦下前来劝阻营救的群众。 但看到女商贩持刀“反杀”时,却才一拥而入。 这就是执法者?对不起,他们不配。 说完支线,我们回到城管打人的事件上来。前些天司法部才召开大会,一再强调“扎紧扎牢刑罚执行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重庆就闹了这档子事儿。 什么是文明执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因为占道经营的事情和女商贩互喷,再至大打出手,这其中的哪个环节“有法可依”了? 答案是否定的。 商贩不配合执法,可以选择让警察协助执法,此时不排除行使强制措施。 这才是合法流程。显然,打人城管的组合拳不叫“真理之拳”。 警方通报商贩被砍案 杨某的行为构成阻碍执行职务,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警告处罚,杨某桥的行为构成殴打他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在有些网友看来是各大五十大板,其是是依据事实情况进行公平公正的处罚。 城管与小商贩的矛盾由来已久,这里面有小商贩的原因,也有城管执法的问题,在该案中就得到了很好的体现。水果摊主杨某抗拒执法,并将果筐砸伤城管队员。而城管杨某桥的行为也存在问题:一是在执法过程中没有打开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过程,导致最后的取证都是通过店家的监控来完成;二是在小商贩杨某抗拒执法时采取了暴力措施。对杨某加以警告,对杨某桥加以行政拘留,是依据各自的违法情况加以的处罚。 职务行为OR正当防卫 由于昆山龙哥的贡献,2020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正当防卫的适用标准大大降低。 虽然正当防卫的标准降低了,但是该案的关键在于如何定性城管杨某桥的追赶殴打行为。倘若杨某桥是警务人员,对方抗拒执法,其当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当然包括追赶打击行为。就城管的职责范围而言,在当事人或者其他人抗拒执法的时候,其只能请求公安机关的援助,其对当事人抗拒执法的行为没有行政处罚权。因此城管杨某桥的后续追打行为不属于其职务因为,水果摊摊主当然可以实施正当防卫。基于当时情形,水果摊摊主虽然持刀处于优势地位,但是其情绪激动进而导致杨某桥被划伤,当然属于正当防卫。 谁是弱势群体 城管与小商贩的矛盾由来已久,这里面有小商贩的原因,也有城管执法的问题。小商贩需要通过摆摊来谋生,而城管的职责就是维护市容环境。这种矛盾的本质是底层群众谋生与市容环境的冲突,而这一冲突是不可能通过城管去解决。在一般网友的印象中,这些小商贩是弱势群体,城管作为执法人员,肯定属于强势人员。但是换一个角度看,城管何尝不是一个弱势群体。首先,他们作为执法人员的执法对象本身就是弱势群体,这对他们的执法提出了近乎苛刻的要求;其次,城管整顿的是市容市貌,根本无法对小商贸采取强制措施,配备的装配也不足以应对突发事件,特别是这种矛盾冲突的执法。城管这一定程度上也是弱势群体。 如何解决这种矛盾 对于这种矛盾只能加以调和,而不能采取极端的形式。在今年疫情发生以前,许多地方政府已经在这方面取得很大的进步。通过设置便民摊位,既让小摊贩能够低成本运营,也方便了市容管理,更方便了市民购物。因为今年疫情引发的“地摊经济”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为调和这种矛盾开辟新的道路,起到示范作用。城管不能决定城市管理的基本面,一个城市的城市管理政策才是城市管理的基本面。对于小商贩占道经营,城市管理政策要既管又疏,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需要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行使自己的职权。 商贩与城管难道真是天敌吗? 如果说没有商贩等这些群体,那么城管部门的工作及人员就要缩减一大部分;同样道理,如果没有城管,那么商贩的正常经营及社会公共区域的正常秩序就会收到严重破坏,因此商贩与城管并非天敌,而是相辅相成。 那为什么有的商贩跟城管就是猫跟老鼠,不死不休的状态呢?归根到底还是自私自利的原因。对于有的商贩来说,他们的做事风格就是“我占道、我有理”,“我平民、我弱势”,面对城管的正常合理管教,有些商贩们不仅不听,反而无理取闹,企图依靠公众舆论来单方面给城管施加压力。 而对于有的城管人员来说,觉得我有这个权利,那么我就是天王老子,我看哪个商贩不顺眼,那么我就重点来挑刺。正是因为这些种种自私自利的行为,导致商贩与城管的矛盾不断加大,于是便引发了一些恶性暴力事件。 在以往公众印象中,一般都是商贩属于弱势群体,只要发生商贩与城管的冲突,大多数人都是倾向于同情商贩。然而在这起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出,最初引发矛盾冲突的就是因为女商贩杨某有自己的门店,但是仍然将自己的物品放在外边占道经营,城管人员将其占道的物品搬回店内,并责令杨某不准继续占道经营,于是杨某便心生不满,挑起事端,因为女商贩杨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阻碍执法,依法进行警告处罚。 对于该案件中的城管人员杨某桥在执法过程中追打女商贩杨某,最终导致自己被杨某用西瓜刀割伤,杨某桥的行为构成了殴打他人,被依法行政拘留,而女商贩杨某则属于正当防卫。 对于上述这个案件的判罚来说,并没有因为所谓的弱势群体,所谓的受伤严重等因素而干扰司法的公正,做错了就要承担责任,体现的是司法公正,为正义点赞。 微信搜索:知识的传播者,关注知识的传播者公众号,即可了解更多相关最新资讯!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来源于编辑整理发布,如有不妥之处,请与我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