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节主持稿(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师恩难忘) 张华(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教师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这个职业常被誉为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中国教师节,是为了肯定教师为教育事业所做的贡献、提高人民教师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发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学生感谢老师的辛勤付出而设立的节日。 古代"教师节" 在古代,"师"就是有知识、受尊敬的先生,人们把"师"与天、地、君、亲并立于同一牌位供人朝拜。 古代的大小节日,对于教师来说都是"教师节"。在特定的节令,或者一学年开始或结束、或者学塾开办或关闭的时候,学生往往会向塾师送银钱或礼物,这被称之为"节仪"。因为节仪是用来表示对塾师礼敬的,所以也被称之为"节敬"。 节令的确定,主要依照我国传统的节日,但各时代或地区也有差别。有的地区特别重视清明、夏至、端午、七月望、中秋、十月朔、冬至七节,在这些日子里用礼物表达对老师的尊重;有的家族则在四个节日专门给老师送上节日贺礼,也就是清明、端午、七夕和重阳;还有很多地方,会在三节两寿("三节"是指端午节、中秋节、年节,"两寿"则是指孔子诞辰日和塾师生日),给塾师均各加送束修一月。 真正的教师节可以追溯到汉代。到了汉代,"学校"的实体已经产生了,并且每个学校都配备一定数量的老师。据《汉书·平帝纪》记载,当时的学校若是处在郡国,则称为"学";若是处在一个县或者一个侯国里,则称为"校"。 黄宗羲在《与陈乾初论学书》中写道,汉、晋时期,每年农历8月27日,即孔子诞辰日这天,皇帝都要率领文武官员去祭拜孔庙。不仅如此,皇帝还要邀请"老师们",即当时的国子学、太学的经师入宫"布席函丈为饮食之客,席间词赋其娱"。 在皇帝的带头作用下,各地官府也纷纷效仿。因此,"教师节"这天,除了祭奠孔子,也要"置休经师""授束修(干肉)"。从这个意义上讲,当时虽没有确立孔子诞辰日为教师节,但教师已开始享受节日休假、会餐、发福利的待遇了。 这一天,民间也会祭奠孔子、行拜师礼,学生向自己的老师送一些银两或者礼物作为教书的费用,并送一些腊肉、粮食、蛋类、蔬菜等日常用品。 到唐宋时期教师节的庆典发展到高峰,每到孔子的诞辰日,皇帝经常亲自组织国家级的祭典活动,有时甚至亲自主持。国子监、书院以及各地政府也要从本地学校的学长(相当于校长)、学正(相当于教导主任)中选拔成绩突出者为"司业",报送朝廷,这些"先进教育工作者"最高可获赏银500两。 到了清代,不但祭典孔子的规模和范围愈加宏大,教师的薪酬福利也越来越丰厚了。农历八月二十七这天,政府将提高各个书院、学府、监院教师的薪金,成绩卓著者在这天还会"升职"——最高的会授予八品职衔,提升为院长、监院、掌教、馆师等。清代许多著名学者如颜元、阮元、惠士奇等就是在那时得到的提拔。 新中国教师节 1949年后,中央人民政府曾把6月6日定为教师节,教育部通告各地教育工作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庆祝活动。 本着"教师是工人阶级队伍一员"的原则,1951年4月19日,教育部部长马叙伦和全国教育工会主席吴玉章发表书面讲话,宣布废除国民党时代的"八二七"教师节,改用"五一"国际劳动节同时为教师节。但是在具体实施中,无法体现教师节的自身特点,全国大多数人只知道"五一"劳动节,而不知道"五一"教师节。 1981年3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中国民主促进会的17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确定全国教师节日期及活动内容案。提案指出,教师担负着培养四化建设人才的重任,应当享有崇高的社会地位。 1982年4月,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联合将《关于恢复"教师节"的请示报告》送中央书记处。报告中并建议以马克思的诞辰日5月5日为教师节。 1983年3月全国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上,方明和民进18位政协委员联名再次提出"为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造成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建议恢复教师节案"。全国政协审查的意见如下:"建议由中共中央宣传部会同教育部研究办理。" 同年9月,中宣部办公厅致函教育部办公厅,经研究政协一次会议方明等同志的提案,同意恢复教师节。12月,由教育部何东昌部长和方明共同签发的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关于恢复‘教师节’的请示"送中央宣传部。1984年10月,万里、习仲勋等中央领导对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的请示圈阅。 关于教师节定在什么日子最合适,政协委员方明征求过谢冰心、叶圣陶等民进老前辈的意见。冰心建议定在每年春暖花开的时候;叶圣陶建议定在每年秋季学生入学的日子,让学生在新学年的开始就记住教师的辛勤和光荣。 1984年12月,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关于建立‘教师节’的报告"送中央书记处并报国务院。报告中说,"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我们进行了研究,建议确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在新学年开始,新生一入学,即开展尊师活动……如中央和国务院原则上同意建立‘教师节’,我们建议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颁布。" 1985年1月,国务院总理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提出建立教师节的议案。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正式通过国务院关于建立教师节的议案,决定每年的9月10日为教师节,这也是近代史上的第三个教师节。1985年9月10日为新中国的第一个教师节,国家主席李先念发出《致全国教师的信》,勉励教师为祖国的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中国各地举行隆重的庆祝大会,迎接第一个教师节。教师节期间,20个省市共表彰11871个省级优秀教师集体和个人。 北师大第一届教师节庆祝大会上,学生们自发打出了"教师万岁"的标语 1985年,民众在四川泸州一中"中国第一个教师节"宣传画前留影 1985年,民众在四川泸州一中"中国第一个教师节"宣传画前留影。 此后,每年的教师节,全国各地的教师都以不同方式庆祝自己的节日。通过评选和奖励,介绍经验,帮助解决工资、住房、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改善教学条件等,大大提高了广大教师从事教育事业的积极性。